我曾经对迪先生说过,我要把我们的经历全部写出来,等到老了的时候,再拿出来看,一定很幸福,可是说了很久一直没有动笔。
我曾经对儿子说过,要把儿子的成长记录下来,等他结婚的时候送给他。可是由于某种原因一直未曾去做。
最近重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再次萌生了这样的念头。
昨晚我跟先生讲这个事情。他说:好啊!等你写出来。
若是那一天我和先生的感情淡了,或许这本书会让我们重新回头,那些曾经的经历,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毕竟都是无法代替的。
这本书可能不会结尾,若是结尾的话,应该是我生命终止的那一天。想来做这样的一件事都是极其有意思的事情。
我想要在这本书记下我和他们在一起的那些美好的瞬间,那些遇见的困境,生活的变化和我们逐渐变老的过程。
昨晚我们一起走过门前那条小巷子,秋叶落在我和孩子的肩头。迪先生转过头说,你说我们会不会这样走着走着就白了头。
那一日和小帅在街上逛街,他悄悄地趴在我的耳边说,我发现街上的人没有一个比你漂亮。
这样暖心的瞬间,总在生活中不经意间出现。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消失,我想让那些美好定格,想要把他们留在我的生命里。
这本书,我会用写小说的方式来写,不会只写生活的碎碎念,会加入一些思考,生活感悟,人的成长历程,孩子的教育,夫妻的相处之道,与家人关系的处理,以及时代的变化。
可能会写一百万字,也有可能是两百万字,没有限制,不期望出版,不求有多少人看,只为记录生活,在离开世界之后,留给孩子一份念想,一份礼物。
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故事是最真的情。
最动人的故事就是最真实的故事。
最感人的故事就是凡尘俗世。
前言
一见钟情的你信吗?
十年之后的今天,我依然会记得初遇见迪先生的那一天。那我是我从老家跑到西安的第四天,他站在我的面前说:“你笑起来的时候,真假。”就这样无厘头的一句话,竟然让我动了心。我抬起头看见他,那是一个瘦弱白净的男生,戴着眼镜斯斯文文,跟他说话的样子一点都不像。除了看见他,我还看见了他眼角的那颗痣,在同样的地方,我也有这样一颗痣。
我们的故事就是从那天开始!就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七月,我在长安城大唐通易坊的一家藏式餐厅里遇见他,我的丈夫。在遇见他之前,我喜欢过很多帅气的男孩子,但是他却是我第一个男朋友。
所以我就是那个嫁给初恋的女孩子。
后面的故事很长,且听我细细道来。
我始终坚信每个人的一生都是都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
迪先生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来兑现曾经的诺言为你写书,从此不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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