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人生怕什么怕?》
人都怕死,但为什么怕死?人们并未深究。生命躲避死亡是本能行为,生命要维持生命组织的正常运动,必须拒绝死亡,这是生存秩序的基本原则。不但是生命,所有物质都会在自身结构的惯性(怠性)下运行,以保持既有的秩序。但物质的变化也是秩序稳定的需要,所以,物质间的力便会在平衡中制造变化,在变化中取得新的平衡。对于生命体,这就是生与死的变化,是极为正常的生命规律。
但对于人,死亡的意义绝不是这么简单。死与生本是组成生命物质的解散和重组的物理过程,人尚可以接受生命物质的消失或变换,但不能接受的是精神意识的消灭。一个人的精神意识里储藏着他所有的认识、经历、记忆、性情、观念以及生活的全部内容,组成生命的肉体组织人人相同,但精神意识却独一无二,一旦死亡,精神意识不复存在,这是人不能接受的。人可以放弃肉体,但决不愿放弃精神,这就是人恐惧死亡的原因。
人活着,不仅仅是生命在运行,在实现生命的意图,人有强大、繁杂到无限的精神空间附着在生命之上,左右着、并挟持了生命的存在意义。对于生命本身,死亡是变化与重生的机会,具有物理性质的积极意义。但对于人生命之上的精神意识,死亡就意味着消灭与否定,死亡让原有的精神意识失去所有的价值与意义。对于原有的精神存在,死亡是不可思议的、不可接受的,是令人恐怖的无理崩溃,精神完全无法面对死亡。
人的精神面对着死亡的黑洞,做了诸多相应的预备:紧张、恐惧、生命的紧迫感、对生存意义的倒逼追寻、有关死亡的种种解释、对死亡之后的虚拟猜想……人对死亡的认识改变了生存的意义、影响了生存的目的。对人来说,死亡是最大的精神事件,是精神意识无法逃避的结局。人背负着巨大的且不可理喻的死亡压力去生活,自在、愉悦的生命本态被精神异化成躲避死亡的抗争,人的生命行程成为被死亡威胁的逃亡,死亡的威胁大大降低了人的生命质量。人在死亡面前的渺小与懦弱,足以证明人的无知与无能。
死亡否定精神的存在,死亡并不否定生命感知的存在,感知正因为有死亡,才具有愉悦的意义,才具有存在的价值。至于人类的精神与死亡的关系?精神应该怎样看待死亡,人得认真地问问自己,或需重新认识生命是什么?
《人生乐什么乐?》
人拿生命来做什么?哲学家回答:生命为了活着。这其实是制造了个深奥的死胡同,人走进去出不来。一般人则回答:活着就是为了快乐。后一个回答的问题是:快乐是什么?快乐来至哪里?怎样活着才快乐?
人生是拿来享受快乐的,这种说法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同,但快乐是什么?不同的内容就出现了,一种说法是:快乐就是欲望得到满足;另一种说法是:实现了自己设定的目标;还有说法是:得到了来之不易的胜利和成功……种种,还有N种说法来定义快乐的内容,这些快乐的共同点几乎都是精神性的完成,都是人精神活动的结果,也就是说,都是人为的快乐,具有游戏的性质。欲望是精神的产物,是精神设置的短暂的目的,行为到达了目的就是快乐。这些快乐的实质是一种认识,认识到是快乐,认识不到便不是快乐。这些快乐具有虚拟性、短暂性和一过性,只是浮浅的精神兴奋。如果人过份依赖于这种兴奋刺激,快乐会带来毒品式的反应,反而会给人的根本生存带来损害。
快乐的确切定义是:人的生命性愉悦。愉悦并非来至攸忽易变的精神活动,愉悦来自生命的感知状态。是生命体活跃、有序、稳定的存在状态。生命就是来世界感知愉悦的,并不是人为的那些自以为是的、似是而非的目的。愉悦是生命的一种基本态,生命感知活动是这种基本态的表现。人在这种基本态上创造了精神态,人的精神感知活动突破了生命的基本原则,甚至与生命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阤,人们至今还未认识到这点。
愉悦是活跃、有序和稳定的感知形态,精神的另外目的却破坏了这种状态,人为的刺激打破了这种平衡,而且,人还把竞争、仇恨、阴谋、杀戮等极端行为施加到生命的存在上,人的欲望化行为和极端的精神对抗破坏了生命感知愉悦的机能,所以,人生从根本上体会到的除了短暂的快感刺激以外,都是忧虑、恐惧与痛苦。其实,人越是试图以刺激的快乐来安抚生命的感知态,就越是给生命的感知态造成波动;人以实现自我欲望为目的的行为,其实质被坏了自我的愉悦机能。人不会在损害生命感知态的情况下获得愉悦的结果,这解释了人的损人行为为什么不利己的根本原因。
人要得到生存的长久愉悦,必须要改变非理性的刺激快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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