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子罕篇》第三章:
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
解析:
孔子说:“用麻线来做礼帽,这是合乎礼的;如今用丝来制作礼帽,这样省俭些,我赞成大家的做法。臣见君,先在堂下磕头,然后升堂磕头,这是合乎礼节的;现在大家都只是升堂磕头,这是倨傲的表现。虽然违反了大家的做法,我还是主张要先在堂下磕头。”
有人问我,你天天都这么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啊?
读书既可以启发我们思考自己没有想明白的问题,也可以帮我们发现自己做得正确的事情,比如这一章读罢便令我很有感触。
在管理的岗位上干了不少的时间,曾经的下属对我的印象很极端。
有些人认为我很好说话,有些事商量一下,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有些人却认为我很难沟通,有些事不管怎么说,都不会让步,毫无商量的余地。以致于有些人甚至会误会,我是不是跟那谁谁的关系很好,所以好说话。相反,我是不是对他们不喜欢所以,很难沟通。
今天借着夫子的话,不妨让我也为自己做个申辩。
导购小蓝跟我申请,她的头发和蓬松,她想去拉个直发,拉完头发有三天的上班时间不能按公司的要求扎头发上班,希望可以批准,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于是小蓝就去把头发拉了。
过两天导购小钟来跟我申请,她的头发很少扎起来只有一点点,她想去电个波浪卷,这样看起来头发会多一点,因为头发也不长,她申请想以后上班可以不扎头发,这样会好看一点,也方便打理。我还是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告诉她上班时间必须要扎头发。
小钟还是去电了头发,然后上班的时候跟我打时间差,知道我去巡店她就扎头发,我不巡店她就不扎,结果没几天就被我突击检查给发现了,给她开了罚单,发了警告信。
于是小钟就跟我闹,说我偏心小蓝,欺负她。我怎么讲道理,她都是心里不服气。
其实我有欺负她吗?
小蓝拉直头发,为了保证效果,临时有几天不方便不扎头发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只有三天,影响不会太,就当是一个突发事件。但是小钟,电了头发后为了方便她自己打理发型,就想违背公司的导购形象管理原则,不扎头发上班,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可以随意更改的,今天小钟为了打理方便可以不按要求上班扎头发,明天就有可能小张小李都跟着一起来,那公司所有店面的导购形象还有保证吗?公司的制度还有用吗?
助理小刘来跟我说,他下个月要参加一个考试,为了备考,他想把这个月的假期调到下个月一起休,这样可以多点时间复习应对考试。虽然次月有很重要的活动要做,人手方面很紧张,我还是让他写个申请,拿来我就给他签了字同意调整。
过几天文员小周也来跟我说,她这个月没什么事,不想休假,想把假期存着到国庆节的时候一起休,这样可以去好好玩一下,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于是小周就跟我闹,为什么小刘的假就可以存起来休,她的假就不行,说我偏心小刘。
我有偏心小刘吗?
小刘申请调整假期是因为学习考试,对于个人的发展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哪怕人手紧张,我自己多做一点我也要支持他,相信公司领导也会理解。可是小周存假只是为了节假日旅游的时间可以长一点,自己玩得开心一点。可是她丝毫都没考虑到国庆假期后工作堆积的问题,她不上班,别的同事就要多做很多的工作,还会影响工作效率,而这一些仅仅只是为了满足她个人的快乐。
如果每个人都像她这么想,没事就不休息,把假期都存起来一起休,公司的运转还能正常吗?如果大家都把假期存在国庆节,春节这样的假期一起休,工作还用做吗?
有些人永远不会明白,什么事是可以商量的,什么事是无法商量的。
就如同这一章中,孔子谈到的,因为出席仪式所戴的帽子为了节约由麻的改成了丝的,有些人就认为臣下参见君王的礼仪也可以省略,不做周全。
因为,他们的思想中没有真正的明白什么是无伤大雅的形式,什么是有着意义深远的原则底线。
出席仪式要戴帽子,只要你的帽子,款式颜色恰当,质地其实并不太重要,因为帽子只是一个装饰;但是在对待他人的礼节上就不能够随便了,因为这是一种对人的尊重,长幼尊卑有序,违背了应有的礼节,就是放弃了对人的尊重。
小蓝申请3天不扎头发,小刘申请为了学习调整一次假期,这都是临时的行为,不与公司的制度发生长期的冲突,不会长期影响整体的运作,是可以接受的。小钟要求长期不扎头发,小周申请存假去旅游,这是会对公司的制度和原则造成破坏性影响的的行为,一旦开了先例,后面就会无数效仿,最后导致公司的制度变成一纸空文,这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们都要清晰的知道,形式上的东西是可以调整的,而原则上的尊重是应该要坚持的。偶尔性的突发事件是可以通融的,有长期性的破坏性影响的行为是绝对不可以商量的。
只有你分清楚这里面的区别,你才不会在工作和生活中走入雷区,成为一个没有原则和理性思考的人。
文章属于个人原创,如果喜欢,欢迎转发分享给更多人看到,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和篡改。您的每一次点赞和转发都是对我最好的鼓励,感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