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

作者: 章士元 | 来源:发表于2017-04-18 21:44 被阅读0次
    旧书

    就像人一样,沉淀下来之后才显示出质感,书亦如此。第一次走进老王家时,扑面而来的书的气息使我眩晕。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全部是书架。一册册略显沧桑的书脊拥挤而整齐着列着队,似乎安详随和地迎接着我这个客人。进了玄关,顿生一种让人窒息的逼仄感,空气中飘着纸张的霉味和淡淡的墨香。老王让我随便看,随便拍照。

    老王年近半百,个矮,微胖,戴一副金丝眼镜,衣着整齐,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笑起来像个孩子。老王是我们县小小的名人,以收藏旧书出名。我们报社的主编让我采访老王,写篇稿子,重点突出新时代下的文化传承。

    我在这一百平的房子里倒像进了迷宫一样,目光有些迷乱,不知该看向哪里。老王坐在旧书堡垒中的一张桌子旁,随手翻开一张线装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因为阳台、窗户都被书架遮挡住了,屋子里光线有些灰暗。老王翻动纸张,书桌上飘动着书本中特有的微小尘埃。

    “王叔,这房子里有多少本书?”我问道。

    老王抬了头,先冲我笑笑,然后把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伸开。

    “八万本呢!”我吃惊道。

    老王点点头:“地下室还有近一万本。”

    我的目光在一排排书脊上扫过,最终停留在一本颇为熟悉的书上。是鲁迅先生译的《域外小说集》。这本书我大学期间读过的。但我没敢抽出来再和它叙叙旧。毕业三年,我越来越少看书了,有点时间就看看新闻,刷刷微博。此刻我才登然了解到,书之于我已经成了一件陌生的事物。

    我拍了些照,又对老王说:“您收藏旧书多久了?”

    “有二十多年了吧,结婚后开始的。也算不上收藏,就是喜欢淘书。旧书和新书不一样,旧书有气味,有经历,甚至有灵魂。你细细地读,细细地品味,能得到许多书本之外的收获。”

    我看到角落里放着几台落地风扇,便问老王是用来干什么的。

    “书怕潮。放久了会释放纤维,还会散发味道,通风不好的话要霉变的。”老王说着走过去扭开了两台风扇,空气顿时流通起来。不过初春的天,还真是有点冷。

    老王和我聊了聊他的藏书。他的兴致很高,我听得云里雾里。心里不断盘算着这篇稿子怎么写。最近的几篇采访稿主编都不甚满意,一齐来的几位同事都是加薪升职,只有我还固守着最初阵地,想想更是心焦。

    过了会儿,老王妻子回来,拎着菜篮子,里面卧着一弯芹菜,几枚土豆和一块猪肉。王婶朝我点点头,然后瞥了一眼老王,道:“这是什么天,开风扇!”径直又把风扇关了。

    老王只是嘿嘿笑着,不去争辩。王婶把菜篮子放在身后,艰难地穿过一排排书架,进了厨房。

    我问道:“王叔,你有这么多藏书,有多少珍本甚至是孤本呀,拿出来让我开开眼吧。”

    王叔脸上顿时出现一阵得意的神情,冲我笑了笑,从书桌下抱出一只箱子。我赶紧凑过去看。王叔把箱子里的书一本本小心翼翼地拿出来。

    “这本是《追忆似水年华——在少女们身旁》,最早的法文版本,毛边书。”他指着一本封面泛黄装帧简单的法文书道。

    “这两本是全德文民国版歌德的《浮士德》和《少年维特之烦恼》。”老王抚摸着书,言语中充满爱意。

    我忽然看到一本古籍,连忙问老王。老王道:“这本呢,嘉庆年间顺邑冯耀京承刊的《御撰医宗金鉴》,二百块钱在地摊上淘来的。”

    这几本书倒可以写写呢。二百块钱淘到宝,有点吸引读者了。

    “王叔,这几本现在市价多少?”我感兴趣地问道。

    老王笑笑,微微摇摇头。

    这时老王媳妇在厨房喊着吃饭。老王一定要留我一起吃,说这年头对旧书感兴趣的人不多,要好好跟我聊聊。

    饭桌在就在厨房里,我们仨人挤着坐,比客厅还逼仄。

    “王叔,这么多年收藏旧书,有什么有趣的故事?”我边夹菜边问道。

    “有啊,那真不少趣事。”老王挺乐意说这个。“有次在一本《幻州》杂志里发现一张单子,上面记着给县里几位局长啊董事长啊的送礼记录,让我给举报了。”

    这倒是个不错的素材。我暗想。

    老王媳妇插道:“他啊,有次到书店收旧书,捡到一个信封,里面有好几万块钱。硬让他给人家书店送回去了。”说着就朝老王翻个白眼。

    老王有些羞赧地笑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嘛。不是咱的不能要。”

    “您呢,清高。我们凡夫俗子。”王婶怪声怪气地说。

    这事值得好好写写。拾金不昧,道德典范,社会主旋律嘛!

    王婶接着说:“报社同志啊。得亏你来的及时,过几天这些书啊,就都卖了。”

    我有些惊讶。王叔绷紧了脸,将饭碗狠狠顿了一下,口中“哼”得一声:“你少打我的书的主意。”那神情,就跟小孩子发脾气一个模样。

    “我说老王,我都跟李老板说好了,你这次是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王婶也板着脸了。

    “我不卖!”老王撂下筷子,头一昂,赌气似的说。

    “你不卖!也行啊,儿子对象家里要一套房,你给儿子买一套,你这些东西我就给你当宝贝一样伺候着。”王婶音调高了些,气势上有些咄咄逼人。

    老王没有搭腔,肚子喘着粗气。

    王婶意犹未尽:“我忍了你二十年,你弄着一屋子破烂玩意,有什么用!人家李老板给你出一百万,那就是一套好房子啊,那就是一个儿媳妇啊!报社同志,你说说,他一个工人,搞收藏,那是他该玩的嘛!”

    场面有些尴尬,我“嗯嗯啊啊”地支吾着。

    “反正我不卖……”

    “不卖是吧?不卖是吧!那行,不卖离婚!”

    “你看你——说得什么话,当着晚辈,丢不丢人!”

    我急急忙忙离了老王家。离了那满屋子的霉味和墨香。在那种环境里,实在憋闷。

    下午回到报社,我绞尽脑汁,把老王淘书的几件趣事做了些发挥,把几本珍本做了些夸大,把老王守护书籍、传承文化的精神做了些赞扬。勉强凑了片文章,胆战心惊的拿给主编看。

    主编草草浏览一遍,脱下眼睛,静静地瞅了我一会,说:“到老王家,和他聊了些什么?”

    “关于旧书,都写在稿子上了。”我小心翼翼地回答。

    “没聊别的?”主编打量着我。

    我有点不解,嗫喏着把饭桌上老王媳妇的话说了。

    主编一拍桌子,道:“这就对了嘛,这才是新闻。你怎么一点敏感性都没有呢!”

    他沉思一会儿,接着对我说:“这样,你这篇稿子精简一下,重点写老王要卖书给儿子买房的事,尤其突出是为了给儿子娶媳妇!至于标题,我想想——”

    主编凝眸沉思片刻,忽然得了灵感似的洋洋得意地高声道:

    “——《震惊!六旬老汉为给儿子讨媳妇,竟违背良心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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