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爱”分为三个等级。第三等的“爱”,是控制占有,第二等的“爱”,是无限满足,第一等的“爱”,是低落时鼓励,骄傲是警醒。
一些夫妻情侣,会同对方说:“因为我太爱你呢!所以我不希望,你同一些异性来往,我害怕你被别人拐走,我不能没有你”。对方慢慢的,失去很多朋友,生活圈,变得越来越小。
不久后又说:“上班太辛苦了,你还是别上班”。于是,对方失去工作,失去独立生存的能力,只能依赖另一方。
这不是“爱”,只是控制与占用。一个人,想要彻底的控制与占有另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切断对方与外界,所有的联系,生存所需的资源,都有你来提供。好比破坏,手机移动网络连接,只能连接WiFi,且锁定你提供的WiFi!
很多人所谓的爱,就只是控制与占有,自己却不知。
一些父母,对子女无限的满足,孩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不曾让孩子,感受过挫折,孩子一直都认为,只有是自己想要的,没有什么,是得不到的。这样的孩子,进入到工作岗位,情商超低,没有人会喜欢。
真正的爱,是让对方生活的美好,而不是,和你在一起,才能正常生活;真正的爱,也不是无限的给予,而是培养对方独立的人格,独立的生存能力。
我认为“爱”,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区分。
第一种爱:向你证明,我是爱你的。这种爱,如果得不到对方的回应,自己就会很痛苦,很难过。
第二种爱:向外界证明,我是爱你的。持有这种爱的人,偶然,听别人谈论起自己:“那谁谁对老婆真好,我怎么就,没摊上这样的老公呢;那谁谁,对老公真好,真是羡煞旁人”此时内心,必定欢喜若狂。若“爱”得不到别人理解,便极为沮丧。
第三种爱:向自己证明,我是爱你的,无论你是否爱我,无论别人是否理解,都不在乎,只要,我有能力爱你就好。
第三种“爱”是最高境界的爱,很多人,这么认为,曾经我也是。但现在我发现,这种爱,是有缺陷的。
给自己证明,我爱你。其实,这里的主体,是我自己,这类人,很容易,用自己的方法,去爱别人,而不是别人需要被爱的方式。
这种爱,很容易形成反差,你明明拼命的在爱,对方接受到的,可能是无效的爱。
第四种“爱”,不含诱惑的深情,最高境界的爱。我爱你,只是爱你,不需要向你证明,也不用证明给世界看,更不需要,证明给自己看。
只是默默的接纳,你所有的喜怒哀乐,同时接纳自己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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