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龙
在我的《谈哲学和哲学的未来》一文中,其实主要是以形而上学为主线谈论的。以死亡和自由这个生命存在的核心议题为线索展开。
其中我谈论到了道德哲学吗?其实是谈过的,而且主要的篇幅都在讨论这个。但粗心的哲学家和读者也许没有看出这点。我说过,道德哲学是关于人生和人生幸福的学问,而以死亡、自由和存在为中心议题的形而上学,实际上就是在回答道德哲学的这个核心问题。即,生命存在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就是在为道德哲学的这个问题提供终极解答,两者在存在这个议题上是完美而统一的。例如老子、叔本华和尼采的哲学,就是形而上学和道德哲学完美的统一。
但很多哲学家和哲学教授们却看不出这一点,他们这些人把哲学弄得越来越混乱和糟糕了。这里,我更多的不是指那些普通教授,我是指黑格尔、谢林、罗素这样的所谓大师级的哲学教授和哲学家。因此,为了方便将来人们重新认识哲学和道德哲学,在提出空性第一哲学和厘清形而上学哲学后,现在我要第一次提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哲学的概念,以结束这种糟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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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第一道德哲学?它指的是与第一哲学即时间之外的形而上学直接对应的道德哲学。它以生命的觉悟为人生核心目标和主要追求。这其实也是一个人作为其生命存在的最高目标。其个人存在状态为空性,并见证了神性,从而达成一种大自在和大自由的境界。也是一种真我、无我、高我和梵我统一的梵境界。这正是觉者所在的境界。
而所谓第二道德哲学,其核心目标是个人存在意义上的生命的独特和完整。因此,它主要是关于个体生命本身如何活出真实和本来的自己。第二道德哲学对应的生命境界为全人的境界。这种人真正发现和找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找到了内在的真我,不再依赖于任何外界和外人以及小我、假我而活,从而真正活出了生命中真实自然的自己以及生命的丰盛与精彩。
而第三道德哲学,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和伦理学。它主要是人在家庭家族伦理意义与社会心理情感意义上的存在。这种人需要在婚姻、家庭或其他世俗情感中才能找到幸福。一般情况下所谈论的道德(不加定语时),指的就是第三道德。
第四道德哲学面向的是人在世俗社会意义上的存在。这种人需要在社会的财富、地位、名利、权力等外部成功中才能找到自身的存在。
第三和第四道德哲学对应的是常人的生命境界,他们共同的特质都是有强烈的身份认同,如夫妻、父母、教师、老板、经理、企业家、投资家、科学家、学者、艺术家、政治家、导演、演员、歌手、明星等等。他们把这种身份认同当成自身的存在和幸福感的来源。离开了俗世的这些身份,他们就茫然无措,几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而第一、二道德的人则解除了这些身份认同,不再依赖于所有这些身份而存在,世俗的一切身份对他们不再重要,因为他们找到了自身内在的生命,与内在的自己同一了,甚至与宇宙意识同一了。
当然第一第二道德的人并非没有身份,而是他们不会被身份所羁拌,不会把这些身份等同于自己,也不会把自己的内在分裂成各个身份。而对于第一道德的人,所有的身份不过是他的一个个化身,他以化身而存世。当他们使用身份时,不过是要完成他们在世上的一些责任或使命罢了,一旦完成,他们就会马上离开这些暂时的身份,而归于内在的生命之中。如中国道家的范蠡、张良、刘伯温那样。
第一第二道德的人,通常会和世俗生活保持距离,甚至有可能远离世俗。世俗生活中的大多数东西已经无法引起他们真正的兴趣了,甚至有可能让他们感到厌倦和厌离。因为他们追求的是内在和精神世界的生活。但他们也并非总是需要如此。他们也可能愿意去体验各种不同的生活。他们在自己喜爱的生活中总是很自在。尽管独处是他们最享受的生活方式,但也可能会尝试去寻找或吸引与他们类似和相通的彼此欣赏的灵魂,和这样的灵魂相处总是会让他们感到欣喜、愉悦和舒适。而如果能遇见彼此唯一的灵魂伴侣,继而成就一段纯粹的爱情,会是他们生命中难得的幸福和美好,但这仅是他们生命中万千可能的一种,并非他们一心想要去的地方。他们愿意让事情最自然而然的发生。而当他们在尘世中生活的时候,他们的精神世界仍然是脱俗的,他们可能会为自己开辟出一个单独的空间,其生活方式保持着很高的品位和自然的本色。但当他们真正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世界的时候,会保持一种慈悲、沉重、深沉和克制。他们还是爱人类,爱这个世界。但因为他们看到了真实的东西,喜欢事物本来的样子,所以有时又痛恨这个世界的虚伪和人类的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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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哲学除了探讨人的存在意义,另一方面,也是探讨关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哲学,它是在这个意义被称为伦理学的。因为伦理学主要就是关于关系的学问。
第一道德哲学可以认为探讨的是人与神(最高的存在本质)之间的关系。这是一切伦理学中最高的关系。其最高目标是人神合一。
第二道德哲学探讨的是人与自然、人与自己的关系。这是伦理学中次一级的关系。其最高目标是天人合一,人我合一。
而第三道德哲学,则是关于人和人的关系。这便是一般意义上的伦理学了。其目标是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幸福。这种关系通常是一种线状的关系,如父母和子女组成的家庭和血缘关系,以及由血缘衍生出来的家族关系,还有两个个体之间的情爱关系、友谊关系、师徒关系等。如儒家的“仁”,[仁]拆开来就是两个人,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这是很形象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的核心思想[仁]主要就是关于第三道德层面的。
第四道德哲学,则是人和社会的关系。尽管它也涉及到人和人的关系,但它是群体的网状关系,如部落、国家、社区、社会、民族、种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第四道德哲学其实就是政治学、社会学和法学。
关系也是一种秩序。如果第三道德哲学涉及到的是人和人的社会细胞级秩序,那第四道德哲学涉及的就是社会的族群、国家和人类整体秩序。因此,道德哲学也是关于秩序的哲学。第一第二道德是关于人与神、人与自身的秩序,第三道德则是以自然秩序例如血缘而洐生的,然后又以婚姻这种契约来加强的。而第四道德则是以民族、种族、宗教、文化、规则和契约为基础的秩序。而最强的契约,便是法律。
第一道德所确立的秩序(人神秩序)能不能应用于第四道德政治社会秩序中?人类在这方面其实已经犯下了重大的错误,导致了巨大的灾难,例如中世纪残酷的宗教统治,不仅灭绝人性,也灭绝思想、科学和自由。所幸的是,现代人类社会已经普遍建立了政教分离的政治原则,最大程度避免了这些问题,希望人类不要再重蹈覆辙。
那第二道德的秩序能不能用于政治中?历史上也有过重大悲剧,就是纳粹利用了尼采的强力意志而展开的种族灭绝政策。所以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那第三道德能不能用于政治治理?中国过去自汉以来一直采用儒家治国。这便是明显的第三道德侵入第四道德领域的例子。然而,正是这种僭越,使得中国过去一直无法建立起真正的现代文明国家,因为在一个人人(口头)讲道德的国度,规则和契约就会被人们践踏,结果是道德和规则都被沦丧了。
所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要各归各位,不能互相僭越。每个层次有各自完全不同的秩序和规范,在全人类建立大一统的企图是徒劳的、有害的。人类的很多灾难、困苦和问题,正是由于这种僭越、误用、无知和自大造成的恶果。这是我要清楚的划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原因之一,避免人类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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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对道德从生命存在、关系或秩序的两个角度进行了考察。如果从情感角度来考察呢?
第一道德是关于慈悲和大爱,即对宇宙全体众生的无差别的平等的爱。类似于基督或佛陀的爱。
第二道德是自尊和自爱。是对个体的尊严和内在自己的爱。注意,这个自爱并非是自私。因为它是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的,而自私则指的是为了自己不顾他人的利益。自爱其实是一种真正高贵的道德原则。
第三道德是情爱或友爱。这是一般伦理意义上的爱。它主要涉及到亲密关系的人和熟人之间。
第四道德是他爱。这种爱通常是一种集体和族群之间的爱。例如对国家和民族的爱便属于这种类型。这种感情如果用在陌生人之间,则会产生出同情和怜悯。
也许,人们会以为自爱是容易做到的,其实不然。学会爱自己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许多人直到成年之后,直到成为父母之后都还没有做到这点。由于他们没有学会爱自己,他们就不可能真正的爱他们的孩子,他们也无法教会孩子如何爱自己。
爱自己,就是爱本来的自己,尤其爱和接纳那个不完美的自己。爱自己,就是爱那个内心想要成为的自己,而不是别人眼中的自己。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爱自己的时候,自然也就会以这样的方式去爱他们的孩子,爱和接纳那个本来样子的孩子。
父母们真的能无条件爱他们的孩子吗?其实不然。因为当父母们按自己的意愿向孩子提出各种要求的时候,希望孩子按照父母期望的方式生活的时候,爱的就不是本来的孩子,而是他们要求中和想像中的孩子。当父母要求孩子成功,要求孩子结婚,要求孩子将来能养自己,要求这要求那的时候,他们输出的不是爱,而是利益交换。他们没有意识到:爱孩子,就是让孩子成为孩子自己。
那些走入婚姻的人们,他们真的能做到爱彼此吗? 其实未必。当他们按照自己的想像和要求去寻找伴侣,当他们向对方提出各种期望和要求,当他们想让对方成为自己眼中的那个人的时候,就已经不再是爱,而是交易了。
爱一个人,就是爱和接纳一个人的全部,让他成为想成为的那个自己。爱即自由:让那个被爱的人,能有做自己的充分的自由。
然而,这种真正的爱,实际上只能在第一第二道德中存在。只能在生命境界达到了第一第二道德的人之间存在。因为只有这样的灵魂,才能理解和领悟这种爱的实质。他们也因此而彼此吸引。
所以我们就知道,第三道德的婚姻和情感,与第四道德的商业或政治利益是类似的,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交换。
我还应该讨论一下爱情和友谊这两种重要的情感在不同道德下的品质。
第一第二道德的爱情,是基于相似灵魂的吸引。他们把彼此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那一半灵魂。换言之,是久远以来同一个灵魂劈成两半所产生的量子纠缠。他们渴望重新合二为一。他们爱对方本来的样子,而不是自己要求中的样子。他们愿意成全和成就对方。他们爱的是对方那个人本身。他们懂得爱是建立在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之上,而不是要求和索取。他们真正能读懂彼此,欣赏彼此,信任彼此,尊重彼此,成全彼此,愿意放手让对方做他本人最想做的任何事情,他们懂得真正的爱并以这种方式深爱着对方,这是他们幸福的源泉和关系长久与稳固的来源。而第三第四道德的爱情,则主要是基于情感的依恋、激情和索求,他们爱的是自己的想象和要求中那个人,而并非那个人本身。他们要求的是对方爱上自己,也以为自己爱上了对方,但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正的爱一个人。
第一第二道德的友谊,他们视彼此为知音,这是基于灵魂层面的相识和相知。但和爱情不同,它没有爱情那样的亲密性和彼此唯一性及浪漫蒂克。而第三道德的友谊,是基于彼此情感上的支持和经历上的患难与共。第四道德的友谊,则大多基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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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再从意识和心理的层次来谈论,会发现,第一道德哲学处于心灵的神性、灵性和空性层次,这是意识最高的层次。
第二道德哲学则处于心灵的灵魂层次。它是内在的,独立的,完整的,同时又独特的。这是意识的第二层次。
第三道德哲学则处于心灵的情感层次,会普便追求情感上的幸福与和谐。但它是向外追寻的,追逐依赖和归属感的。这是意识的第三层次。
第四道德哲学则主要处于身体、物质和评价层次。会更大程度的向外追逐,是以内部的欲望、外在的满足和他人、社会的评判为基础的,例如追求情欲、物质满足、成就感、荣誉感、权力。这与第第一第二道德层次灵魂层面的精神追求有很大不同,后者精神追求是内在的、自足的,不依赖于外界评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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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究竟何谓[道德]?老子谈到,道在人为德。因此,道德既离不开天道,也离不开人德。当我们谈论到[人德]的时候,实际上就指向人的存在的价值。
尼采认为,一切道德都是价值定义。因此,离开价值去谈论道德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这里再从[价值]上来厘清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
第一、第二道德哲学与第三、第四道德哲学在价值指向上的差别就在于,前者的道德价值是生命和存在本身自然而然体现出来的,并非人为增加上去的。其价值是生命存在的表达和体现,是生命的本真;而后者(即第三第四道德哲学)的道德价值是人为增加上去的,这种道德价值通常会和宗教、文化、习俗、传统、政治、社会制度有关。
价值换一个词语也就是[意义]。换言之,第一第二道德哲学是关于生命的存在意义,确切来讲,就是生命层面的自由和至高幸福。第三道德哲学的意义则是关于人生的生活层面上的自由和幸福。而第四道德哲学的意义则关于社会层面的自由和幸福。
除了自由和幸福这种存在意义上的价值评判,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评判,那就是善恶。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这部空前大胆的著作中,就对善恶、好坏的起源,做了精彩绝伦的剖析,指出那不过是源自统治和优势阶层给自己和他人贴上的标签。原来那些高贵正派的价值,有着粗俗鄙陋的起源,善与恶有着非常可疑的祖先。当然这说的乃是第三第四道德的价值。
但善恶这个题目过于庞大,以后我们再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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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哲学的区分?
如果不做这种区分,那么就会误解很多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例如,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就妄言尼采的贡献主要在伦理学,这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其实尼采的主要贡献,仍然是形而上学(第一哲学)意义上和第一第二道德哲学意义上的,仍然是生命的存在意义和存在价值上,也就是他的强力意志哲学和超人哲学,分别体现在他的两部代表作即《强力意志》和《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之中。第二位才是他的伦理学(即第三第四道德哲学),主要反映在他的《善恶的彼岸》,《偶像的黄昏》和《论道德的谱系》等著作中。
那第一第二道德哲学和第三第四道德哲学之间有没有联系呢?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提法,也就是:个人的存在自由和社会的人的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也许马克思的一句话,可以作为注脚:未来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
而爱因斯坦在这点上也说到,”在人类生活的壮丽行列中,我觉得真正可贵的,不是政治上的国家,而是有创造性的、有感情的个人,是人格;只有个人才能创造出高尚的和卓越的东西,而群众本身在思想上总是迟钝的,在感觉上也是迟钝的。”[2]
换言之,群体、国家和社会应该为第一第二道德创造条件,为个体的存在价值创造条件。
关于这点,正如创立西方第一所现代大学─德国洪堡大学(诞生了爱因斯坦、普朗克、马克思、恩格斯、海涅,黑格尔、叔本华曾在此任教。截止目前产生了5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作为其立校精神)的思想家、政治学家和教育家威廉·冯·洪堡在《论国家的作用》中阐明的那样,国家的真正作用,也就是教育的真正作用,乃是为个体的独特性、完整性、创造力和丰富多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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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问道德哲学的第一性原理是什么?现在我们就可以很清楚的回答,这便是第一哲学和形而上学,确切的来讲,是空性生命哲学的三个时间维度中关于死亡和自由的回答。即,其第一性原理为存在和自由。
第一道德哲学,从第一时间维度的回答中,产生了出了超越时间之外的空性和神性存在的自由。
第二道德哲学,从第二时间维度的回答中,产生了个体在自身内在的完整中存在的自由。
而第三第四道德哲学,从第三时间维度的回答中,产生了个体在社会中存在的自由。
而真正的自由提供了真正的爱的土壤。真正的爱就是让自己和他人自由。第一道德的自由,是爱一个更高的高我和梵我,爱神,同时也爱宇宙众生。第二道德的自由便是爱本来的自己,那个真我,同时也爱全人类。第三、第四道德的自由,是爱社会中的那个自我和有连接的他人。当自由指向爱的时候,同时又变成了一种责任。
一切道德哲学,最后都指向爱与自由这个主题。
而道德哲学的[次第一性原理]是什么呢?是人性。尽管一切道德哲学的目标都指向爱与自由,但尊重人性却是其基础。人性并非简单的非善即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主题。人性是一个幽深而复杂的谜。在过去和我们这个时代,以道德、宗教、政治和法律的名义违反人性的事情,数不胜数。例如中国过去的礼教,西方过去的宗教迫害,现代很多国家对性工作者的歧视和迫害,对同性婚姻的禁止,对安乐死的禁止,都是违反人性的。这当然也便是践踏自由的。甚至一夫一妻制也是违反人性的─将两个独立的个体长期捆绑在婚姻名义之下,这当然是违反人性的。所以一夫一妻制必然会产生众多婚外情和婚外性─尽管违背第三道德,但却符合人性─因为人性需要寻找出口。这是人类的难题。人性这个主题我以后还会再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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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是关于人生幸福的回答。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幸福就是灵魂安放的位置。那么我们就可以来进一步指明人生的四种幸福的差别:世俗的一般的第四幸福,其灵魂安放在第四道德,安放在财富、地位、名利和权力等外部事物和外部价值上;而第三幸福,其灵魂安放在第三道德,安放在情感、安全感、归属感上;而更高的第二幸福,其灵魂安放的位置在第二道德,在于自身存在的价值和个体的独特与完整,安放在内部的生命的价值;而至高的第一幸福,其灵魂安放的位置在第一道德,这是见证空性和神性后才可能产生的至高幸福,无法用语言来谈论它。前两种幸福仍然是生活层面的幸福,而后两种幸福才开始跃迁到生命层面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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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体验的角度来讲,第一第二道德倾向于局部的个别的体验,倾向于打破社会传统规范。而第三第四道德倾向于维护社会共同的生活规范。但第一第二道德的人并非总是需要去对抗社会,他们只是把自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他们会去质疑社会共同规范的不合理性,如质疑婚姻,质疑伦理。如同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德里达、福柯等用局部叙事质疑宏大叙事。它有别于康德、马克思那样的宏大的叙事。它的意义在于制造一种非中心化的原则,它的局部的、具体的、个别的批判是超越于既定社会体制之外的。
所以,在这里我也愿意采用这种局部的后现代的说法,将第一第二道德称为一种局部的道德准则。人们绝不可仓促的在全人类的范围内去推广之,它只应在少数的有准备的人之中被实行。但保护这种少数的道德准则,却是多元社会和未来开放社会的职责。例如,应该允许存在这样的正常教育之外的例外教育机构,允许存在正常家庭之外的例外家庭,允许存在正常婚姻之外的开放婚姻,来引导和接纳那些有需要的人们实践第一第二道德,但不应作为全民之事。
我对那种把某种美好的理想去全世界推广的企图总是抱有审慎的戒意的。因为真正的真理总是存在于少数的局部之中。因此,这些美好的理想应该以一种被邀请的方式去传播给那些真正需要它们的人们。直到有一天,人类大部分已做好准备走向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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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按照我重新给出的这些线索和指引,接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划分,那么我们就可以更好的理解到历史上主要的哲学家和思想家的道德哲学。
我先谈谈东方道家的老子、庄子及儒家的孔子、王阳明的道德哲学。
当老子谈到生命回归大道本源(天法道、道法自然,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时,谈的其实是第一道德哲学的境界。当谈到天人合一(人法地、地法天)时,谈的是第二道德哲学的境界。(这里仍然要强调一下,《老子》中的[自然]指[是其所是](beings),即最高之本体,而非大自然(nature)。)
当他谈到[大道废有仁义]时,谈的是第三道德。当他谈到[治大国若烹小鲜]时,谈的是第四道德。当他谈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时,谈的是价值判断。当他谈到[致虚极守静笃,专气致柔、能婴孩乎],谈的是生命的修行和生命本来的样子,当他谈到[水善利万物],谈的是生命的意义。当他谈到[功成身退,天之道],谈的是人生的智慧。
老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即个人生命和社会、政治学完美统一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无为]思想之中。如: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什么意思呢?[最好的统治者,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其次的统治者,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再次的统治者,人民畏惧他;更次的统治者,人民轻蔑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才不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悠闲。他很少发号施令,事情办成功了,老百姓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也许人们主要会关心前面一段话,但最后一句[皆谓我自然]才是至关重要的:让人们保持其本来的样子,这才是整个社会应该有的样子啊!
其实这也正是现代自由市场经济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国家机器和政府从市场中退出,一切交由市场自由运转。国家和政府只是制定和维护规则,但并不参与和干扰市场。这说的就是无为。所以,现代自由市场经济,不过是老子无为思想的一种体现。
当庄子谈到逍遥游、天籁的时候,谈的是第二道德哲学的境界。但他和老子的无为又有很大的不同,这里体现了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只不过不是那种向外追逐,而是一直向内追求以达到更高的精神和生命境界。这和尼采的强力意志、生命是自由奔放而流动的,是异曲同工的。如果说叔本华更接近于老子,那尼采就更接近于庄子。
对于儒家呢?早期的儒家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孔、孟、曾子、子思的《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几部重要的经典中。而明代的王阳明则开创了心学的新儒家体系。
《论语》主要在谈论[仁][孝][忠][恕][礼],因此可以认为它主要是关于第三第四道德意义上的,主要是伦理学的。但也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就是[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是孔子晚年才悟到的境界,可以说孔子晚年也已经到了第二道德的境界了。
当然,孔子是完全被后世神圣化的一个人物。孔子本人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也是很平凡的人,一个有责任心的教育工作者。把孔子还原为一个凡人,也许我们能看到一个更加真实可爱的孔子。当然,他推崇的[礼],在今天的眼光来看,确实显得很迂腐,被后世的统治者和董仲舒、朱熹这样的学者强化之后,变成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更成为束缚中国几千年的强大的败坏的力量,也是鲁迅先生重点批判的东西。不过,如果我们了解到,孔子承认[食色性也];孔子真实的梦想中的生活追求,只是三五人在河边无拘无束的歌咏、日落而归,这样的生活根本没有所谓的[礼]。这种追求是什么?就是前面谈到的做真实的自己,成为本来的自己。也就是第二道德追求的生命境界。这当然和那个刻板严肃的孔子大相径庭。我们要还原的,正是这样一个本然的孔子。这和后世的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其实是类似的。
而《大学》和《中庸》,是儒家真正道德哲学的上乘理论著作,那些说中国儒家哲学没有理论的人,是完全没有看懂这两部著作的。
《大学》清晰的提出了道德和人生幸福的至高目标和修行路线及实践方法。《大学》开篇便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至善,才是儒家秉承的最高道德目标。其实已经是第二道德哲学境界了,甚至也可以认为是第一道德的。
《大学》还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修行顺序。修身是第一位的。真正的道德,乃在于自身的修为。没有良好的自身修为之前,何来良好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修身乃修己,因此修身是真正的第二道德。
如何修身呢?《大学》指出了方法学和路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推究万事万物之理,才能达到知,才有见地。明白事理,有了见地之后,修行的心意才能真正诚,心态才能端正,才能真正走上修行的康庄大道。
具体又如何来做到呢?[知止而后定,知定而后静,知静而后虑,知虑而后得。]
首先是要停止向外追逐,这样心才能真正定下来,也才能真正静下来。之后才能进行真正的思虑和生命的探索,才能有所得,才能得道和成道。后世玄奘将佛家的[禅定]翻译成[静虑],其实也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两者的修行是非常相通的。佛家天台宗有[止观]法门─[止]便是静和定,[观]便是虑和智慧。止观便是静虑,也是相通的。
当然,这是一条渐修的道路,这和后来禅宗及王阳明的顿悟法门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最后仍然是殊途同归,归于大道。
可以看到,儒家的修证体系是一步步层层推进,严丝合缝的。无论理论还是实践都是严密的。
如何来判断修行的标准呢?如何判断一个人达到至善了呢?这由《中庸》来回答。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中庸》开篇就提出顺应天命,回归道的本性。
中庸其实就是[中和],那究竟何谓中庸呢?“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换言之,中庸首先其实是个体情绪和心理的平和。修行够不够,最后完全看你的心态和心理达到了什么样的状态。《中庸》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心理学著作。
换一个现代的词语,中庸其实就是心灵的和谐。个人的幸福取决于内心的和谐,也取决于和他人之间的和谐。和谐便是一种美。至善便是至美。中庸既是心理学著作,实际上也是关于判断力的,是一部真正的美学著作,一点也不比康德的美学著作《判断力批判》来得逊色。而中国和西方的许多哲学家们居然没有发现这点。
但后世的儒家强调伦理学,大谈仁义道德(这是第三第四道德),国家和社会反而陷入昏暗。以下一段老子和孔子的对话是很值得玩味的:
孔子拜访老子之后,行至黄河之滨。
孔丘叹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黄河之水奔腾不息,人之年华流逝不止,河水不知何处去,人生不知何处归?”
老子道:“人生天地之间,乃与天地一体也。天地,自然之物也;人生,亦自然之物;人有幼、少、壮、老之变化,犹如天地有春、夏、秋、冬之交替,有何悲乎?生于自然,死于自然,任其自然,则本性不乱;不任自然,奔忙于仁义之间,则本性羁绊。功名存于心,则焦虑之情生;利欲留于心,则烦恼之情增。”
孔丘解释道:“吾乃忧大道不行,仁义不施,战乱不止,国乱不治也,故有人生短暂,不能有功于世、不能有为于民之感叹矣”
老子道:“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人之所以生、所以无、所以荣、所以辱,皆有自然之理、自然之道也。
顺自然之理而趋,遵自然之道而行,国则自治,人则自正,何须津津于礼乐而倡仁义哉?津津于礼乐而倡仁义,则违人之本性远矣!犹如人击鼓寻求逃跑之人,击之愈响,则人逃跑得愈远矣!”
孔子确实忧国忧民,但老子告诫他一切顺其自然,不需仁义道德。胡适曾对此有过发挥: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 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其实这就是我前面谈到的第三道德不能去指导第四道德,即道德伦理不能去指导政治。一个好的国家政治秩序,只能基于人性、基于规则去设计和形成。而采用道德的方式去管理一个国家,最后就会导致政治和道德都沦丧。这其实就是中国2000多年来采用儒家思想治理国家而导致的王朝更替的无法跳脱的命运。
在政治和社会领域,尤其是在商业和市场主导的现代社会,道德伦理应让位于商业和市场伦理:
平等、自愿遵守契约精神,每一个商业活动都要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由市场和分工进行优化选择和自动调节。
米塞斯在《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中谈到,“一切为社会秩序服务的东西,我们均认为是道德的,一切损害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
如果用第三道德(伦理学)的价值去指导第四道德即政治学,结果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极大破坏,实际上这就是很不道德的。柏拉图、黑格尔的政治学和儒家的政治学就是这样的,最终都会带来国家衰败和社会混乱的局面。后面我会继续谈到柏拉图和黑格尔的道德和政治哲学。
中国的哲学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到达了顶峰,之后就一直走下坡路了。直到南北朝时达摩东渡,将佛家印心法门带到中国,并经中国后世几位祖师的努力,建立了中国本土化的禅宗一脉。这使得第一道德达到了空性的境界。此后,禅成为中国文化的一大重要特色和标志,并广泛传播到日本和东南亚国家,近年来在西方国家也兴盛起来,吸引了无数对生命有更高追求的灵魂,打破了文化的界限。空性之境,其实就是禅境,也是生命觉悟之境。所以,我的空性哲学和中国的禅非常相通,只不过是采用了西方的形而上学表达方式罢了。
而到了明代,又出现了一个非凡的人物,将中国哲学思想带到一个新的高峰,这就是王阳明。
尽管王阳明本人是新儒家的代表,并且在《传习录》中对道家和佛家颇有微词,但实际上,他是中国真正将佛道儒三者统一起来的大哲学家。他本人出将入相,匡扶社稷,这是儒家所追求的“立功”;他留下不朽的《传习录》,创立心学,这是立言;他追寻大道,教化弟子,这是立德。所以王阳明真正做到儒家所推崇的立功立言立德三不朽。
但他的心学实际上和佛家禅宗的顿悟法门非常接近。而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这便是老子道和德的统一。差别只在于老子是出世的,王阳明则是入世的,但最终大道是归一的。因此,王阳明也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完美统一的典范。(注意,这里[统一]一词和前面谈到的[大一统]是完全不同的。统一是表示内在的一致性,但是各个层次仍然是有差别的,是有益的。但大一统和僭越,却要抹杀这种差别,所以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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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谈论西方的道德哲学。西方哲学肇始于古希腊哲学。我们首先来谈论一下柏拉图的道德哲学,这主要反映在他的著名的《理想国》一书中。
《理想国》是以讨论正义而展开的,这是全书的核心议题。和善恶一样,正义是道德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道德的一个重要价值判断。
初看起来,正义应该是在人与人之间、社会的人之间才会体现出来。因此,它首先是一个第三第四道德的概念。
《理想国》是以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为主角进行谈论的。苏格拉底首先以其天才般的雄辩,驳斥了辩论对手关于正义是强者的利益的观点。为了讨论清楚何为正义和不正义,苏格拉底首先讨论了大的正义─也就是城邦的正义。再去考察小的正义─也就是个人的正义。前者实际上就是第三第四道德的范畴,而后者则是第一第二道德的范畴。
苏格拉底的考察其实基于一个坚实的前提:即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很少有人能同时精通几项技艺。所以,一个真正好的城邦,应该是每个人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技艺和才能,合理分工,从而共同确保城邦的繁荣和安全。这样的城邦便是一个正义的城邦。它保证了全体人的利益。而正义,恰恰是全体人的利益,并非仅仅是强者的利益。
从这里,我们可以惊讶的发现,这几乎与近代亚当斯密分工理论如出一辙─要保证全体社会的利益,只有合理分工才有可能。所以,分工理论的鼻祖,并非亚当·斯密,甚至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苏格拉底。
但也要注意,柏拉图的这种分工理论,是基于一种自上而下的安排,而不是市场自由选择的结果。因为他认为需要护卫者,需要哲学家统治者进行国家的统治,并安排好各个阶层人民的分工。这是一种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当然也就是一种相当僵化的政治理论。所以作为一种政治学理论,它是失败的。因为政治的核心乃是自由的保障和权力的合理产生、运用与制约:权力的产生(民主或独裁)、权力的边界及制约(自由或专政,权力的分立)。
所以我们也能看到,要建立一个正义的道德的社会,并不是依赖道德本身,而是依赖于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和分工原则与法治。
现在我们再来看第二道德的正义,也就是一个人内部的正义。苏格拉底是怎么说的呢?他说,[人是自己的主人]。所谓正义,就是做自己的主人,就是对自己进行自我管理,做自己的事。
可是,一个人本质上包含哪几部分呢?─理智,激情和欲望。既然前面谈到了,城邦的正义就是劳力的分工。一个人内部的正义,也正是这三种心灵力量的分工。苏格拉底的原话是这样的:
”实际上正义虽是我们所描绘的这种东西,然而它并不是关乎外在的人的,而是内在的人,也就是人的真实自我和重要之事,因为正义的人不会让他身上的那几种元素互相干扰或是做对方该做的事,他会把自己内在生活好好安排,做自己的主宰,执行自己的法律,内心平和,如果它集中了这三种内在的品性─这三种品性就好像音阶的高低中三种音符以及中间应音程─让这三种品性不再分离,而成为了一个和谐完美的具有调和本性的整体,他就可以在必须之时有所行动,不管是在对付贫穷的时候还是治疗身体的时候,或者处理政治事务和私人事务的时候,他都总是能够召唤出存在于他内心协调作用下的正义的和好的行为以及指导这种和谐的知识,也就是智慧。对于那种能够损害这种状态的东西,他称之为不正义,把指导不正义的意见叫无知。”
这样,苏格拉底说就真正进入了个体正义的本质,也就是心灵的完整与和谐:[不正义就是这三个部分之间的冲突,互管闲事和互相干涉,是心灵的某个部分对整体的挑战,而想要获得不合法的权威地位。这个难以控制的被统治者意和真正的君王作对,实际上它只是大臣而已,不是这样吗?我们所说的不正义,难道不就是这三个部分的混淆和迷惑,并且不节制、怯懦无知,是一切邪恶的源头吗?]
[正义不就是心灵按照自然的秩序让一部分统治另一部分,而不正义就是使这种自然的秩序产生不和的状态吗?]
这样柏拉图就借苏格拉底之口,完美的阐述了他的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正义观─个人内部和国家内部真正的完整与和谐。
当然《理想国》也是一部教育学著作。真正的教育,在第二道德的意义上,实际上就是让一个人成为完整的人,成为他自己。在第三第四道德的意义上,就是让他成为家庭、城邦和国家的有益的人,这涉及到两种最主要的能力的训练和培养,体育和音乐。前者使人勇敢,可以有护卫的力量;后者使人温和,可以产生节制的力量。
那柏拉图如何阐述第一道德呢?我们前面谈到形而上学的时候,其实已经谈论过了,主要是柏拉图的洞穴理论。这里就不再是正义这个概念,他用了另外一个比正义更高的概念─那就是善的概念。
为了阐述清楚[善]是什么,苏格拉底先阐述了与善十分相像的善的儿子。他用了视觉─光─太阳的比喻:人们感知可见世界是通过视觉。把视觉和可见事物连接在一起的纽带则是光。光又由一个更高的东西来掌管─太阳。苏说:
”也就是太阳不是视觉,但是是视觉的来源,又是能被视觉看到的东西。这就是我说的善的儿子,而善作为太阳的父亲,真的是和它很像。太阳存在于视觉世界中,与视觉和可见事物有关,就好像理智世界中,善与理智和可以被理智理解的事物的关系一样。”
“灵魂就像眼睛一样,当灵魂停留在那些被真理和存在照耀的对象上时,灵魂就能感知和理解这些对象,并且发出理智的光芒,但是当他转向那些暗淡的生灭世界时,他就只有想法了,并且闪烁不定,一会儿有这种想法一会有那种想法,好像显得没有理智似的。”
“把真理给予知识,把认识知识的能力给予人们的东西就是我所说的善的理念,你可以把它看作是科学的来源,科学和真理会成为知识的主题,真理和知识也是美的,但是你应该更加尊敬善良这个本性。就像我之前举的例子,光和视觉世界也许和太阳很像,但是它们不是太阳,在这里我也可以说科学、真理和善都很像,但它们不是善。善的可敬地位更高。”
“你难道不会说,太阳不仅是一切可见事物的造物者,同时还要让它们产生,得到营养并成长,尽管太阳自己不是产生的来源是吗?”
“同样,你也会把善说成不仅仅是一切事物可知的造物者,还是让它们存在并且显现实质的东西,尽管善不是这个实质本身,而是地位和力量都高于这个实质的东西。” 格劳孔在听到这个结论后确实是大吃一惊。
苏格拉底把善的理念和洞穴比喻联系起来:
“你必须想象有两种统治的力量,一个统理智世界,另一个统治可见世界。” “用于囚禁的洞穴就是可见世界,火光就是太阳。信念上升到地面去的旅程,可以解释为灵魂上升到理智世界的旅程。善的观念是最后才显现的,而且要十分努力才能看见。而一旦看见了,就可以得出结论,它的确就是一切美和正确事物的原因,是可见世界中光的缔造者和上帝,也是理智世界中理性和真理的直接来源。那些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行事合乎理性的,必定是看到了善的力量。”
“不要奇怪,那些已经达到了这样的幸福的高度的人,是不会愿意再去理会人世间的琐事的,因为他们的灵魂从来不会犹豫着停留在他们企及的地方。”
这样,达到这样的至善,实际上就达到了至高的幸福了。这样的至善,其实就是我的第一哲学和第一道德哲学所指向的神性。
不过,我还是要再次指出,在第四道德即国家政治理论方面,柏拉图走得太远了,或者说过于理想了。因为,社会的真正的合理的分工,并不应该是自上而下的,而是基于每个独立的个体的自由的选择的。在过去个体意识尚未觉醒的部落文明时代,有一个哲人王的统治也许是一件好事情,但它并不能持续多久,很快便会被后世的继承人破坏掉了。而在个体意识逐渐觉醒的现代社会,这种理论更显得不合时宜了。而老子的无为─统治者居于幕后,让人民掌控自己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现代社会该有的样子。
柏拉图的这种政治哲学─将绝对理念贯穿到政治领域─第一道德侵入到第四道德(政治),实际上深刻的影响了后世的思想人物如黑格尔。黑格尔将绝对精神上升为国家意志,由国家意志统治一切,使暴政和专政似乎找到了合理的哲学基础,在这种政治下,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便被完全践踏了。关于黑格尔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拙劣性质和恶劣影响,怎么评价都是不为过的,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就已经深刻地指出了,我在这里就无需多言。而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却有着柏拉图的影子,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哲学家之中,在道德哲学领域─关于人生幸福这门学问中,我不能不提到一个重要的影响巨大的流派,那就是斯多葛学派(the Stoics)(又译斯多亚学派),因为最早在雅典集会广场的门廊(Stoic)讲学而得名。这是一个群星璀璨的哲学流派,自芝诺创立以来,出现了巴内斯、克里斯普、爱比克泰德、西塞罗、塞涅卡、马可·奥勒留等著名哲学家。
斯多葛学派主张顺从天命,遵从神性和理性。他们孜孜不倦的探索生命的终极幸福,追求内在的生命和心灵的宁静。
芝诺说:“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活,就是道德的生活,自然指导我们走向作为目标的生活。” 这正是我谈到的第二道德的生活。
在罗马,还诞生了集演讲家、哲学家与政治家等各种头衔于一身的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所谓“人本主义”─一种主张以个人为人类生活重心的哲学─就是由他创立的。若干年后,同为斯多葛学派的塞涅卡(又译塞内加,Seneca,公元前4年~公元65年)表示:“对人类而言,人是神圣的。”这句话自此成为人本主义的口号。所以,当我们谈到现代心理学影响巨大的人本主义流派时,应该了解到,它有着多么悠久的渊源。
塞涅卡在其著名的《论幸福生活》中谈到,“幸福生活就是一种与其自身本性和谐一致的生活“。
这正是我前面谈到的第二道德:成为自己,做本来的自己。
真正的快乐和幸福只能来自于自身,来自于心灵的内部。关于这点,塞涅卡谈到:
“他势必会有绵绵不绝的快乐和发自内心深处的欣喜相伴,因为他是一个从自身资源中寻求欢乐,只求内心欢乐,不求更大欢乐的人。难道他不可以用这样的欢乐来为身体那玩意儿小小的一文不值、转瞬即逝的快感抗衡吗?一个人战胜了快乐,也就会战胜痛苦。可是你瞧,一个沦为快乐和痛苦的奴隶的人,任由这两个肆意妄为、心狠手辣的暴君轮番宰割时,所受到的奴役是何等毒辣,何等有害。因此,我们必须逃往自由。漠视命运才能赢得自由,继而才会有无价的幸福,找到安全的停泊之所的心灵才会获得安宁与升华。此外,排除了所有错误,才会发现真理,从而获得巨大而牢固的欢乐,以及心灵的善良和快乐,而一个人之所以能从这一切中得到快乐,并不是因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善,而是因为这一切都源自于一种属于他自己的善。”
还有一个哲人我也不得不提到,那就是伊壁鸠鲁。伊壁鸠鲁的学说广泛传播于希腊—罗马世界,《物性论》的作者卢克莱修就是其著名的继承人。在第三第四道德上,伊壁鸠鲁的社会契约说是近代社会契约论(卢梭)的直接先驱,他的伦理思想对英国J.边沁、J.S.密尔等人发生了重要影响。
现在我来谈论他的第二道德。
传说中伊壁鸠鲁居于他的住房和庭院内,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因此被人称为“花园哲学家”。据说在庭院的入口处有一块告示牌写着:“陌生人,你将在此过着舒适的生活。在这里享乐乃是至善之事。”
当然,有人会据此把他当成是享乐主义的代表。其实这多少有些误解。与斯多葛学派普通厌离身体的快乐、追求心灵的幸福不同,伊壁鸠鲁赞成身体的快乐。但他并非那种没有节制的享乐主义者,关于灵魂和身体的快乐这点上,他说道:
”在所有这些中,正确无误的思考会把一切选择和规避都引向身体的健康和灵魂的无烦恼,既然这是幸福生活的终极目的。我们做的其他一切事情,都是为了这个目的:免除身体的痛苦和灵魂的烦恼。
当我们说快乐是目的的时候,我们说的不是那些花费无度或沉溺于感官享乐的人的快乐。那些对我们的看法无知、反对或恶意歪曲的人就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讲的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快乐并不是无止境的宴饮狂欢,也不是享用美色,也不是大鱼大肉什么的或美味佳肴带来的享乐生活,而是运用清醒的理性研究和发现所有选择和规避的原因,把导致灵魂最大恐惧的观念驱赶出去。
所有这一切中的首要的和最大的“好”是明智。所以明智甚至比哲学还更为可贵。一切其他的德性都是从理智中派生出来的,它教导人们:如果不是过一个明智、美好和正义的生活,就无法过上愉快的生活;如果不是过一个愉快的生活,也不可能过一个明智、美好和正义的生活。德性与快乐的生活一道生长,两者不可分离。”
这当然是第二道德意义上的。仍然是一种明智、理智、德性和快乐相结合的生活。
而关于自由,他谈到:
”他嘲笑被人们视为万物的主宰的东西——所谓命运。他认为有的事情由于必然性而发生,有的来自偶然性,有的是因为我们自己。他看到必然性消除了我们的责任,偶然性或运气则变化无常,而我们自己的行为是自由的,一切批评和赞扬都必须与此关联。
命运啊,我已经准备你的到来了,我也鼓起勇气抵抗你的所有各种秘密进攻了。我们不会当你的俘虏,也不会当其他环境压力的俘虏;当我们到了离别生活的时候,我们会看轻生命,看轻那些徒劳无益地想抓住它不放的人;我们将在离开生命的时候响亮地唱出宣布我们美好一生的凯旋之歌。
只要在生命的路上,我们就应当努力使旅途的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更加好。当我们到达终点时,我们应当保持宁静,心怀愉悦。
自足的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自由。宁静无扰的灵魂既不扰乱自己也不扰乱别人。”
─《梵蒂冈馆藏格言集》
而关于正义,他谈到:
”自然正义是人们就行为后果所作的一种相互承诺——不伤害别人,也不受别人的伤害。没有自在的正义 [绝对的正义],有的只是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在某个地方、某个时候就互不侵犯而订立的协议。一般地说,正义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都是指在交往中给彼此带来益处。然而就其在某地某时的具体应用而言,同一件事情是否正义,就因人而异了。”
12
如果要谈到近代的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家,就不得不提到斯宾诺莎和康德。这两个奇特的大哲学家,居然把道德哲学和伦理学公理和定理化了。换言之,他们试图用科学论证的方式来解决道德和伦理学。这当然是一次勇敢的尝试。但这真的可行吗?
道德和现代科学有什么不同呢?道德是实践意义上的。现代科学是解释意义上的。科学是一种知识,是理性上的。但道德不仅仅是知识,不仅仅是道理和理性。离开了实践,道德一无是处。这也是为什么王阳明一直强调知行合一。
但道德和理性、悟性并非冲突,因为离开了理性和悟性,道德的实践也成了无水之源。
因此,康德把道德放到实践理性之下,就是有一定道理的了。但他的论证却遭到叔本华和尼采的强烈的批判。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康德的实践理性哲学,也就是他的道德哲学。
为什么康德把道德哲学称为实践的理性呢?因为他用的是科学(理性)的方法来处理哲学,包括道德哲学。他用了一套公理化的严谨的科学式的推论,来推导出道德律:那个至高的道德,那个一切道德背后的最高规范,便是德性。并且,这个实践理性是先天的,而非后验经验的。这其实也是道德的形而上学化。
我这里不是要去质疑康德关于道德的科学推论─因为尼采在《善恶的彼岸》中质疑得够精彩了─而是要指出,任何科学的推论,都是由大脑来主导的,是智力层面的。而道德,归根结底,是由心灵来主导的,是智慧层面的。而生命,也终归不是由大脑来掌控,而是依赖于我们的心灵和直觉。依循于我们内在的生命的指引,随顺生命之流,我们一个普通凡人就可以活出连许多道德哲学家和科学家们都无法企及的生命状态。
德行当然是重要的,但它并非只是概念层面的,而是生命的一种自然的状态。
现在我们再从康德转到斯宾诺沙。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是伦理学领域的一部著名作品。但这部作品的晦涩程度,并不亚于康德的三大批判。因为它也是采用了公理和定理化的方式,用数学和逻辑的推导的方法。但我需要指出的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和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关于伦理关系的划分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前面我谈到伦理学是关于关系的学问。他也把人和神的关系,作为第一位的伦理。而把人和灵魂的关系作为第二位的。人和身体的关系,则是第三位的。至于他推论的正确与否,我无法给出更多的说明了。我们还是离开数学化的道德伦理理论,回到更为直接的道德的实践吧。
在生命的追寻上,有没有最简单最直接的实践呢?不依赖于任何理论和理性,而直抵生命的本源。其实是有的,这就是冥想了。另一个通俗的说法就叫打坐或静坐,一个流行的叫法是静坐瑜伽。静坐其实也是一切宗教和修行共通的法门,但在具体的见地和实践上却又大不相同。如果静坐时是在观想一个外在的实物,在利用吸引力法则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玩弄各种念头和想法,那我们就知道,这仍然是在向外追逐,它是第三第四道德意义上的。但如果专注于呼吸或曼陀罗,止息各种念头和想法,达到身心的宁静和轻安,那就是第二道德意义上的。如果意念返观内照,神光自现,趣入三摩地的涅槃之境,那我们就说它是第一道德意义上的。所以,即使静坐这样一个简单的修行,也有不同层次和境界,实际上真正做起来,是相当困难的。而斯瓦米·拉玛的《冥想》就提供了简洁有效的指导。
既然这里我谈到了道德和科学的关系,那么我就需要指出两种科学类型,一种就是实践型的古代智慧的科学,一种是理论型定理化公式化的现代科学。中国的《易经》、中医、禅修、道家内丹、气功,印度的脉轮、冥想、瑜伽,西方的卡巴拉生命之树,这些都是一种智慧型实践科学。尽管人们可能会把它称为玄学甚至神秘学,但它们其实隐含着人类真正的智慧,对解开生命的真正密码,抵达生命的本源,有着直接的重要的作用。也许,我将来会创立第二科学─意识科学,会把玄学和神秘学真正的科学化─集现代科学理论与古代智慧实践于一体。
13
现在,我再来总结一下道德哲学和我的生命哲学的关系。
对应于我的生命哲学的三个层次,那么我的道德哲学实际上也就可以称之为生命层次道德哲学。它分成三个层次:第三层次,就是常人所在的伦理学,也即第三第四道德哲学。第二层次就是全人所在的全人道德哲学,可以称为个体生命存在道德哲学,也即第二道德哲学。第一层次就是觉者所在的道德哲学,由于觉者的状态是量子态、空性态,可以称为空性道德哲学,或称即是即非道德哲学。
全人的生命存在道德哲学有什么特点呢?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强调个人的独立存在、独特、完整和自由。也许存在主义的一个名言,也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可以体现这点:“他人即地狱。”
在前面《谈平庸和伟大》一文中,我曾经谈到过,“他人即地狱”的他人,指的是包括自己在内的常人,那个偏离真正内在自己的非自己。并非仅仅指的是别人。
换言之,全人的生命存在道德哲学是一种脱离他人和别人而存在的道德,并非需要依赖于他人,因此也不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社会的人。但在这里,我的意思并非他是个反社会的人,实际上他仍然在社会上存在,他存在于社会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必要的生存需求,而不是其他例如名利、情感、尊重和任何其他需求。我已经多次说过,全人是一个孤独的存在。但他也并非一定需要脱离尘世的生活。
当我们了解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道德的划分的意义的时候,就可以知道,同一个词汇,它在不同层面有着多么不同的含义,对应着多么不同的生命境界。同样是幸福,在不同道德下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同样是爱,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同样是自由,也有着完全不同的境界。
可以认为,我的《世界和生命的本质:空性第一哲学的形而上学沉思》、《全人和空性心理学》、《觉察》以及《沉思录》本身,其实主要就是关于第一第二道德的。而关于第三第四道德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和法学,这里已经没有篇幅展开叙述了,我会在《位格伦理学和全子政治学与法学原理》一书中再详细论述。也许,我还会完成其他几部道德哲学、政治学与社会学著作,这便是自由三部曲:《自由、正义、爱与幸福》、《自由、民主、宪政与人类繁荣》和《自由、开放社会与人类觉醒》。这三本著作都和自由这个主题有关:第一部作品会从一般性的原则上进行阐述,第二部作品会侧重于过去300年和未来300年的人类社会,而第三部作品则侧重于未来5000年的人类社会,但它们的一个基点和基石都是关于自由。不过,我最重要的一部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作品,其实是《火与镜》,但关于它,我无法透露更多了,因为直到晚年我才可能完成这部作品。
但无论如何,我坚信,人类的美好的未来─如果真的有的话─一定是指向个体的生命和个体的自由的。
注: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2]爱因斯坦,1921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奖时的演讲辞:《我的信仰》
2019/6/11,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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