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毫无预兆地在两天后打电话给我,我有些恼火她的不预先告知。接通电话后,苏菲先和我聊了下家常,我不想把时间花在这里就直接问她是有什么事要问我吗。苏菲听出了我的冷淡,直接问我她工作日常一般做什么,工资多久付,怎么付,合同能不能给她看看。她坦白说她在加拿大有一个姑姑,她姑姑听说她应聘我们公司后,希望我们能讲清这些事。
我很吃惊她居然没在面试那天问老板这些事,也比较犹豫该不该越过我老板讲这些事,因为我很难把握这些问题到底是她当时太单纯没有问老板,还是老板故意隐瞒的。老板擅长玩文字游戏,并把这看做智慧的象征。面试时候他曾对我说我的薪水不仅有底薪,还有销售的提成,每单1%-3%,并且我们的每个单子都是1万加币以上的。这两句话他确实没骗我。但他在当时并没有告诉我,店里接的单不等于我能抽成的单。刚入职不久我问他为什么我没有提成时候,他说前三个月算实习期,没有提成。等到了第4个月我再问他的时候,他才补充我要在展厅外接单才能抽成。
想到天真的苏菲那天在门外太阳下坚定等待的模样,我又想起了入职前忐忑不安的自己。我觉得我不该继续为虎作伥,让不谙世事的留学生被老板所蒙蔽了。事实上我们公司是不签入职合同的。虽然我很希望她来做我的同事,也害怕她会因为这个原因放弃来工作,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应该保持诚实,给她选择的机会。
她听完我说不签合同后果然沉默了。没等她对我开始批判,我就抢着说:“不是公司针对你不签合同,是连我也没有合同,但没有合同不影响移民的,之前公司已经担保了好几个人移民了,别担心。”
我来公司的时候也努力抗争过工作合同,但当时老板一直不松口,为了身份,我妥协了,不再和老板为此事纠缠。工作合同的用途不止是保证员工自己在工作上的权益,还是像我们这样的留学生租房,申请信用卡,申请安省医保卡等的必备材料。上学期间我申请信用卡,银行很痛快就批准了;等我工作时候,因为是自雇类型的工作,银行说要我必须要稳定,至少有半年到一年强有力的收入流水才可以批下来。医保卡也是要求我这样没有本地身份的人,必须在公司工作3个月才可以给我。
老板向我解释自己坚持不签合同的原因并不是他想压榨员工——他也懂只能在工作前3个月无条件辞退员工——他给我解释的原因是,他不懂英文,也不懂法律,害怕我们坑骗他。因为一旦事情落到了白纸黑字,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了。他又补充说他觉得口头约定比纸面约定更加强有力,就像他家出租出去,没有一次有金钱纠纷,两方都遵守口头的协议。“抬头三尺有神明”他说,这是口头协议的最强力保证。
老板是福建人,可能本身文化就比较敬畏神明,就像我们店里摆的风水石和神像柜。我一直很讨厌这样用道德作为衡量标准的方式,正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不把事情说清楚很容易两边都判断对方毫无道德。可道德有什么切实意思吗?无非就是一种贬损话术。
老板很崇尚传统美德,比如他强调“推己及人”,但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唯心的做法,在现代社会没有那么大的意义。他没说过他是怎么运用这条美德的,我实际体验是冬天偌大的展厅里他就是不开暖气,冷气从整片的大玻璃传过来。我给老板说我太冷了,老板说:“我都没觉得冷,你这么年轻,怎么会觉得冷。”
法律比道德强有力就在于它有明确的规范,可以方便执行。安省规定室内温度至少21摄氏度在老板眼里没有他的个人感受重要。当我在店里穿着羽绒服的时候,他说你这样穿多难看啊;我戴上了棉手套方便打字,他说在你在室内为什么还要戴手套。当然他只管说这些话,并不在店里久待。
苏菲提出了她需要合同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她要租房,需要入职合同。
加拿大的法律很迁就弱者,如果一个租客在加拿大不交房租,房东是无法直接把他赶出来的。按照法律法规来说,房东不仅没有权利把房客的行李搬出去,更不可以切断水电气影响他们的生活,换锁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房主不想租给他们了,就要走至少3个月的流程,而这段时间就算房客不交房租,房主也是没有办法的。很多房客就是认准了这条规则去白住居所。所以很多房主都会要求看租客的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
针对安省来说,一般个人房主的房子只要求交“首一尾一”(同“押一付一”)当做租房订金,等住进来后就只押尾月租金。房客搬出去前提前一个月给房主说,把最后一个月租金用掉。根据法律规定,押金不能用作由租客造成的房屋毁坏赔偿的保证金,所以房东不能因为租客损坏房屋而主动扣走部分押金。
苏菲自称想租的房子,是公司附近的一个高层公寓。她说房间比较抢手,也有其他人在排,如果她拿不到公司的入职合同可能就无法租到想要的户型,所以非常执着向我示弱求得合同。我懂她的困境,因为一些华人的恶性,现在所有华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代价。于是我建议她自己写一份“就职证明”,让老板确认她在我们公司入职了,上面标注仅用于苏菲租房使用。
苏菲接着问我有没有什么“就职证明”的例子。我本来对她唤起的同情突然烟消云散,觉得她连一点点小事都不愿意查,这样的同事未来相处起来应该会很累。在她得到想知道的信息后,我们结束了对话。
通过电话后,我给老板提苏菲签合同的事,老板还是没有松口。不仅如此,他觉得我在出卖他,对我再次强调“招人以公司的利益为重”。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觉得我是在帮别人,我和苏菲非亲非故,我帮她是为了公司留下人才,而他觉得我是为了我们的私人友谊。我给老板解释说:“人才难得,再这样下去可能我们公司永远招不到合适的人。之前我给那么多人打电话邀请面试,来的也不多,最后愿意留下来试工的更少。”就算我这么说,老板依旧觉得可选人才很多,不用我瞎操心。
周五,苏菲给公司的微信发消息问我在不在公司,我说:在的。她说帮我打印个东西出来。我一看是入职合同,应该是网上直接下载的,只不过她在上面贴上了公司的logo。公司有两个Logo,一个是黑色底色,一个是白色底色,她贴的是网上最直接下的黑色底色的,也就是我们合同从来不用的那个。我虽然知道我是在冒险,老板已经对我有意见了,但我没有拒绝她。我想一旦她签成了,我的合同也就顺理成章了,我很需要合同来办医保卡。
苏菲联系我时候,有一个客人在公司和老板聊天。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把打印好的合同放在了我的桌子上。没两分钟,苏菲到达了公司,穿着十分清凉,一个露脐T恤配一个很短的牛仔短裤,直接走到前台的桌前,问我:“东西呢?”
老板看到她没有打招呼直接进来感觉很疑惑,也望向了我。我趁那个机会把合同直接递给了老板,说:“苏菲租房子需要入职合同,老板请您签一下。”
老板忍着怒火,问我:“这是什么东西?”我太了解他的个性了,在他的暴怒下,我只有保持镇定才有沟通的余地,只要我语气稍微不稳定一点,一定是更狂风骤雨的指责。于是我不紧不慢地说:“入职合同,苏菲来租房子需要这个。”见他还是一脸不满,我继续解释道:“我都检查过了,没有什么对公司不利的条款,就是简单说她来公司工作了。”
老板又抓住机会问我:“你做的?”我说:“苏菲做的,我打印的。”我没看苏菲,我不想担任何责任。老板看向苏菲,用那种充满威胁的语气说:“还没说好公司是不是要你,就签合同……”
苏菲抬头挺胸站着,我觉得这不利于她谈判,因为我老板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但我也知道签合同是社会都认可的规章制度,她只是按照普世的逻辑来回应老板。她直白地说:“没有合同,我租不了房。”言下之意就是威胁老板如果老板不签,她就不来了。我当时心里很紧张,因为我明白形势是我们选择她,而不是她选择我们。
老板沉默地看向了合同,龙飞凤舞般签了个名字,签字的笔迹和他平时签字的风格完全不同。苏菲拿到合同后就快快乐乐地走了,老板又用质疑的眼神看着我,我想如果不是没有其他候选人,老板应该这时候也是想把我换掉了。
当天晚上老板送我回家时候对我说:“这个苏菲人真麻烦。不太想要她了。”我嗯嗯一句,不想接他的话。老板继续对我讲:“以后少和苏菲来往,她这样的人会害了你的。”见我仍然不回应他,他继续说:“她在骗你,利用你来拿公司的合同。”
老板虽然身在加拿大,但执行的还是国内道德社会的那一套,和他谈法律如同对牛弹琴。我已经不想去争辩我们没有当地身份的人,没有合同寸步难行,甚至不符合全民医保的范围的事了。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苏菲在利用我,但我也需要利用她向老板施压拿到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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