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社会是个很标签化的一个社会。人们喜欢给各种各样的东西贴上标签,就像《百年孤独》得了失忆症的镇民们给所有熟悉不熟悉的东西都贴上标签,方便记忆一样。于是,有按年代分的,所谓的“80后”、“ 90后”……,有按社会属性来分的所谓“失孤人群”、“留守儿童”……还有不知按什么来分的所谓“文艺青年”、“ 普通青年”……
有了文艺青年之后,人们发现不少人沾沾自喜于给自己贴上这一标签,以标榜有文化。而对于徒有虚名者,人们又给他贴上另一个标签“伪文艺青年”。其实,文艺青年古已有之,且不在少数,“伪文艺青年”也存在过。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位“伪文艺女青年”。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便写了一位典型的伪女文艺女青年爱玛·包法利。
尽管一百多年过去了,但是每每翻开《包法利夫人》,爱玛的伪文艺女青年气质便扑面而来,令人“感动”。
本来作为一个农民的女儿,包法利应该多少有点农民的务实与精明的。对于这点毛姆就认为福楼拜人物塑造得不符合起身份与地位。客观地说,毛姆的意见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世界上总有些人是例外的,爱玛便是其中之一。爱玛的所有的人生观的形成来源于修道院之中的半贵族式教育和半吊子的浪漫主义小说的熏陶。
爱玛看的第一部小说叫做《保尔与维吉尼》,这部小说很具代表性地定位了她的阅读品味:住小小的竹房子,有一条小狗,尤其是有一个好心的、含情脉脉的小哥哥,为了给你摘红果子,可以爬上钟楼高的大树,为了给你掏鸟窝,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跑。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玛丽苏风格叙事。在她出阁前,特别是在修道院中他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和修女们惨白的脸色,圣坛的清芬,蜡烛的光辉都使她不知觉的沉醉其中。可惜她并不是个虔诚的信徒,她忏悔时,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布道时候却将信教誉为结婚,这些字眼都会使他感到甜蜜;连读宗教书籍,她只读修道院长的演讲录,周末却读些《基督教真谛》(夏多布里昂著,浪漫主义小说)调剂调剂。
浪漫主义小说让她情绪化地对待真实生活,形成了她多变敏感的性格。“他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破涛汹涌;她爱草地,只是为了草点缀断壁残垣,他要求所有事物投她所好,凡是不是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她都认为是没有用处的;她多愁伤感,而不倾心于艺术,她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那小说之中的多情男女,可怜柔弱的贵妇人、阴暗或浪漫的树林、发不完的誓言、流不尽的眼泪、亲不完的吻、逃避不了的悲惨挫折和总是能峰回路转被英雄救美的情节、月下的小舟、林中的夜莺;男主的英姿飒爽,勇敢的像狮子,温柔的像羔羊,人品自是高人一等,衣着得无懈可击,深情起来还能热泪盈眶(怎么这么像韩剧)。在她脑中已经无数次地体验了作为女主的欢畅,并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她想象自己是腰身细长的女贵妇,居于古老的城堡,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引颈企望着一个头盔上有白羽毛的骑士,胯下一匹黑马,从遥远的田野奔驰而来。
至此,我们窥探到了爱玛最初的爱情观。注意这些个形容词的味道,城堡一定要是古老的,屋顶要是三叶形的,头盔上一定要有白羽毛,胯下的是黑马(不是白马),得从田野上奔驰而来(从山里来的可不行),无形中勾勒出爱玛对生活的较真,以及生活之精细,典型的文青!她对于爱情的要求是什么?婚姻爱情此刻只是一只玫瑰色的大鸟,还未出现在她的视野之中,她只管幻想,她需要浪漫,需要爱情。
只是细一看,就可以发现,爱玛是个伪女文青。她没有系统的文史哲知识体系,莱昂去巴黎之后,她伤心欲绝,本想静下心来学点意大利语,看点严肃的历史哲学书籍,可是买了几本词典,翻了几页,又被她锁回了橱中。她的所有思考流于表面,所有的感受与自己情绪挂钩,随时准备感动,随时准备感怀伤物,无病呻吟。她可以敏感到“把对丈夫的厌恶当做扑向情人渴望,把仇恨的烧伤当做柔情的回归”;可以哀怨到“眼睛看着你,似有若无”;可以紧张不安到咳出血来。小说只读浪漫主义的,爱情的(当然,所有小说都可以有爱情),这种知识体系将她的世界观锁定在了半空之中,且再无可能回到地上。书中有个情节可以反映这个观点,她婚后,一次她父亲来看她,她竟感到无所适从草草应付。他父亲是个富农,代表农民的脚踏实地,他们之间的不适应就是在表明:爱玛自觉与父亲已不是在一个海平面上了。
爱玛与包法利的结合,是爱玛在爱情上的第一次尝试,在此之前,艾玛除了在书上之外,没在别的地方接触过稍微体面的男人,包法利算是第一个。这是一次不成功的实验,就在她结婚的当晚,她就有所落差:她在期待一个浪漫的婚礼,至少期待后半夜的篝火晚会,结果等来的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婚礼。这种落差在婚后接踵而来,她渴望度蜜月,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地方才能长出树木一样,换了地方便不能开花结果。可惜,没有……她希望丈夫脚踏长筒靴,身着燕尾服,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可惜,……她希望丈夫可以谈吐优雅,乃至说一口漂亮话赢得满堂喝彩,可是,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她希望他是个有心人,会察言观色,眼睛能读懂她的心思。可惜,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却越来越远……长叹一声道:“我为什么要结婚啊?”
这种落差击碎了爱玛对于爱情的所有幻想,而这些幻想几乎是她除了面包之外最重要的东西,甚至于比面包还重要,是支撑她活下去的唯一动力。所以她开始郁郁寡欢,就这样抑郁下去……包法利只得抛弃旧地搬到永镇,以缓解缓解妻子的心情,就这样爱玛碰到了莱昂。莱昂这厮也是个文青,星期天会拿着本书去森林边缘的山坡顶上看书,眺望远处日落的主。包法利夫人对此举赞誉有加,当然,她作为大海的忠实拥护者,认为看落日的景色最好在海边看。就这样,一来二去,爱玛便把对于小说中的男主人公职责交给了莱昂,爱上了他。他们一起谈心,一起读小说,一起互诉衷肠。可惜莱昂离开去了巴黎读法律,还要去看歌剧,有可能会被贵妇人看上……
一个伪文艺女青年的爱情观爱玛这次的爱情实验应是无限接近于成功了的。她为此悲痛欲绝,泪流满面。不够日子久了“爱火由于没有得到而熄灭,遗恨在习惯的作用下而窒息。”只是对丈夫的厌恶有增无减。“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勉强自己做出这样大的牺牲,之后再花哨的小玩意儿中寻求的满足。”开始大肆买买买,以抚慰创伤。
爱玛觉得爱情与平淡是绝不相关的,就像她喜欢大海一样,她只喜欢大海的汹涌,似乎大海没有平静的时候。因此她平淡的爱情和平淡的夏尔算不得爱情,那是一潭死水。爱情就该轰轰烈烈,与莱昂一起时,她甚至渴望出现点什么天灾人祸,让她们能在一起互诉衷肠,而不是畏畏缩缩。等到莱昂走后,罗道尔夫的到来补偿了这空虚,在农业展览会二楼的会议室里,罗道尔夫的情话混着省长秘书枯燥无味的发言,在爱玛耳畔回响,在爱玛内心斗争。省长秘书的发言像是个卫道士,而罗道尔夫则是浪荡子,最后罗道尔夫胜出。她们骑着马奔跑到林中,池塘边,放纵着,爱玛呼到:“我有情人啦!我有情人啦!”她终于和自己的小说女主人工一样,有三两个男人围着转,会说情话,懂得浪漫。以为自己收获了爱情,未曾想当她买好足够环游世界的物品准备私奔时,罗道尔夫留下一封信,跑路了。他是个情场骗子,只想玩玩而已,爱玛却要来认真的,他怎么玩得起呢?
她又陷入了绝望的悲伤之中。榆木脑袋的夏尔仍不知道妻子怎么了,只道是病得很严重,所以让他老妈来看看。老包法利太太是小说里最明智的人,只消一句话就可以看得出来。
她对儿子说:“你知道女人需要什么么?”
老太太一眼便看出儿媳妇的病因:闲的蛋疼,胡思乱想。
需要让她帮忙干点活,别再让她看小说。
老太太的办法是接地气的,我觉得完全可以让她康复的办法,并让她找回自我。可是不知怎么地,小说最后还让她再碰到莱昂,莱昂这厮学得比当年更鸡贼了,还学会了叫一辆马车,两人坐进去,帘子拉上,时不时露出两只裸露的手,马车沿着街一条一条跑着……这个俗称“马车震”,福楼拜先生专利。爱玛便在这纵欲中发现——欠了好多债:原来浪漫这么贵……篓子补不上了,便嗑药走了。临走时候,不忘补刀丈夫:“你是个好人!”
后来很多姑娘碰到不喜欢的人前来示好表白,一般都会学着爱玛,深情地望着别人说道:
“你是个好人,但是我们不合适!”
他们确实不太合适,女文青和经济适用男,一个耽于幻想,一个不懂浪漫,简直是灾难。
人所具有把自己想象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有心理学家把这种能力就叫做“包法利主义”。这在今天很常见。有人说今天的女孩子眼光太毒,以至于很多人找不着对象,并怪罪于韩剧。这并不是毫无道理的,一百多年前的爱玛的浪漫主义小说不就是今天的韩剧言情剧么?如果一个女生,沉迷于韩剧,且成天无所事事(就是一天啥也不干,跟爱玛一样)她看着剧中男主的颜值,再看看周围人的挫样;看着他们海誓山盟,而你们清汤寡水,如何看得上。当然你也可以说韩剧提高了你审美,也未尝不可,只是最可叹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所用人都做着公主梦,怀着公主病,蹉跎了人生,二十年回首一看,原来不过黄粱一梦!
人有梦是好的,但总该切点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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