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人曾经对我说过,人究其一生不过是一个苦字。当时他还举了一个颇有意思的例子:一头茂密的头发就如同疯狂生长的草儿,脸上的眼睛、鼻子、嘴恰似一个“古”,这不正是预示着“苦”吗?虽说理由有些牵强,然人的一生确是行走在苦旅之中。既然如此,我们又何不自己寻找点乐趣呢?今天,我就扮演了一个自找乐趣的法师,无奈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上午第二节课,未进教室却闻其声——教室里大吵大闹,一阵用书敲打桌子的“梆、梆”声,夹杂在说话声、参差不齐的读书声中尤为刺耳。走进教室一询问,是班上最淘气的××同学所为。许是他给我制造的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了,居然没有生气。想着刚刚要求孩子们每天写一个片段的日记,顿时灵光一闪,何不利用此契机,给孩子们一个很好的题材。
于是我满脸笑容地对着他说:“你站到前面来,把你刚才的动作尽情地演示一番。”
他狐疑地瞥了我一眼,缩着身子乖乖地坐在座位上。
“我只是想请你表演一下你刚刚的演奏而已,刚好你们今天回家都有写日记的内容了。”我耐心地解释着。其他同学纷纷叫好,更有甚者,拿出了日记本,已然准备开始动笔了。
我拽着他的手请他站在前面,面对着整个班的同学。这时候的他居然显示出了少有的羞涩,低着头,双手在身前不停地搅动着。其他同学仍然七嘴八舌地叫他大大方方表演,可是他仍不为所动。
“你若不表演的话,我就罚你抄《最后一头战象》!”我赤裸裸地威胁道。
“难道你愿意抄如此长的课外吗?”“唉,你就敲一下吧!”“敲一下又没什么大不了的。”……同学们纷纷劝慰着他,无奈他顽石一块。
想着他的倔强,我为自己找了一个台阶,愉快地说道:“既然你沉默不语,那就是选择抄课文了喽。上位吧!”
回到座位的小男孩,委屈得哭了起来。边上的同学则开始笑话他了,“让你表演就表演一下嘛。”愤怒的他威胁着,“你再笑!你再笑!”全班同学也都跟着安静了,我也一边上课一边观察他。哭过一阵后,他慢条斯理地把桌子上、抽屉里的书一本本收进书包里。“难不成他要跑?”我一面和同学们讨论着课文里的精彩段落,一面走到教室前面,顺手把前门关上了,还吩咐坐在后门边上的同学也把后门关上。时间在流逝,一节课也就在相安无事中结束了。
下课后,把他带进了办公室,首先确定了他课前敲桌子这种行为的错误,并且诚挚地告诉他我只是想换一种处理方式,并不是真的要处罚他,当即也取消了对他的处罚。
无独有偶,第三节课进教室前,居然听到了另外一个男孩子的“海豚音”,如法炮制,想让这两个扰乱课堂纪律的家伙来一个二重奏,无奈他们俩终究是没能满足我和大家的愿望。
回来的路上,把这件趣事告诉了儿子,儿子笑着向我竖起了大拇指,“妈妈,你的招真高呀!”顿时石化了!说真的,我一丁点儿处罚他们的心思都没有,只是想着大家可以在这种快乐的氛围内,观察人物的动作、神态,揣摩人物的心理活动,也不至于为晚上的日记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试若,他们二位今天真的表演了,岂不是美哉,在他们今后的人生中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呀。
中午吃饭时,一家人再次说起了这件事,老公漫不经心地冒出一句:“这两小家伙应该比较内向吧?”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呀,平时他们都少言寡语,上课回答问题都是细声细气的,又怎会在这种看似惩处的场合表演呢?
唉,自找乐趣也得看对象呢,否则就成了自找“乐趣”。
235:自找“乐趣”PS:今日友友小聚,女人们吃罢饭还得搜街消食,回来迟了,睡眠不好之人自是不敢绕乱生物钟,不敢写文影响睡眠,只得以一篇旧文替代。
235:自找“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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