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帆齐微刊
〈原著〉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效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抛弃仁义,人们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作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
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保持纯洁朴实的属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治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解析〉
本章与前章内容接连贯通、一脉相承。前章是描述社会的病向,本章是提出对于社会病向的治方。老子认为,圣智仁义巧利,这三样不好的东西,是祸乱的根源。
老子主张治病挖根,在第三章提出不尚贤,本章进一步提出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在第三章提出不贵难得之货,本章进一步倡导绝巧弃利,要彻底弃绝圣智、仁义、巧利,使民众反真归朴,保持淳厚朴实的天性。
有人认为,孔子重文,老子重质,这是两种对立的思想体系。老子视文为巧饰,违反了人性的自然。巧饰流行,更形成种种有形无形的制约,约束着人性的自然。老子在本章中所流露的愤世之言,乃是针对虚饰的文明所造成的严重灾害而发的。知人论世,这应当说是对的。不过老子主张从根本上治理必须返回原始状态,实不可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