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单也不容易,买房卖房本是高兴的事,何必闹得如此不开心。
业主和客户今天再次来到谈判桌上就解除合同一事进行协商,无奈客户提出的要求过于苛刻,最终谈崩了。合同已签,2万定金业主是坚决不肯退了的,至于要不要继续追究法律责任,业主目前还未明确态度。
最后,客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拍桌子叫嚣威胁我们和业主,说什么一定要拿回这2万定金。脾气谁都有,当自己的利益受损,谁都有脾气。但是,既然是法治社会,那就不怕你玩横的。都在江湖上飘,哪个没见过点世面,经历点风浪呢?
业主如果退还客户那2万定金,那也是他的仁慈和自由。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他完全有权力不退。因为违约的不是他,而是客户。所以在这个讲法制,讲信用的社会,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必须对你的行为承担责任。何况是白纸黑字有据为证的正式合同呢?虽然我们一向崇尚以和为贵,凡事协商为先。但是今天这个事确实是协商不成,那没办法,双方只能选择诉诸法律。如果某一方想用私力解决,那后果只会激化矛盾。
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每天因为经济纠纷产生的案件数不胜数,想想法院一年要打多少官司。既然摊上这样的事了,那就不必担惊受怕,程序该怎么走还得怎么走,事情发生了总要了结。如果房东心慈手软,那赔偿的金额可以在庭下进行调解,但是法律程序还是要走,不能说这个事就这样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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