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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良序·了解三宝·部派分裂
天佑
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建立殖民统治;带来传统的拜火信仰与习俗;经过改造,形成独特的“吠陀文化”;倡说:“经典神启”、“婆罗门高贵”、“祭祀万能”,以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经典神启”与“祭祀万能”,这是神权宗教的特色,而“婆罗门至上”之“种姓制度”却是垄断政经特权的手段。婆罗门说:人有灵魂,根据先天因由(“神旨”),投生不同种姓。上三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为雅利安民族内部之高层阶级;分别代表了教权、治权与工商等自由民。还有被殖民的异族群体:首陀罗;如美国保罗福·赛尔著《格调》中说:这是“(被)看不见的底层”。
上三阶级的人:婆罗门与刹帝利可自行祭祀;自由民不许自祭,却能拜托婆罗门代祭。唯有向神示好,才能使得命运改善,最终实现离苦与超脱。“种姓思想”用森严的等级制度决定了以家族(血统)为单位,个人的永久性社经地位;(个人种姓全由家族血统决定,)后天的任何努力都无法改变现况。且宗教意识形态使人们主动认命,对于“社会不公”只能怨天尤己,(使所有人各安天命,)或者寄望于将来。凡此种种,无不出于保障贵族阶级优越性之目的。这种以剥削为本质的制度设计虽然包裹以“信仰”的外衣,却真实成为压迫广大基层群众的“大山”。
那些被压迫的人们尝试脱离社会组织系统,这就是游离于化外的修士——沙门。沙门阵营是对垄断神权(资源)的婆罗门教(阶级制度)的反抗。针对“神定种姓说”,提出“业报轮回”:人生而无明(无智),造成苦恼——不论阶级皆然;神亦是众生,只是福报大些——或许在现象界能够赐予福祸,但无法带来出世智慧与永续安乐。于是,祭祀不再万能,唯有自我修验才能实现彻底解脱(抵抗婆罗门教对“解脱权”的垄断)。这样以人为本、自作自偿、人人平等的积极态度,是当时宗教、政治、社会中的一股“清流”。得到了广大被剥削阶级的拥护,也受到了抗衡婆罗门的刹帝利治权集团的青睐。
不过,沙门教义彼此充斥着矛盾:或说人无灵魂,宿命不变,故不必积极修善;或说业报增减,善恶相关,故务须严格苦行;或说世间无乐,源于无明,故应当启发智觉。沙门彼此争鸣不已,对于种姓制度维持下的婆罗门教神权体系社会(良序)造成影响。乔达摩不能满足各大宗师的教说,博采众长、积极扬弃、杰出架构,终于走出一条独特(不落两边)的解脱之道,成为反神权生力军中的一杆大旗。(除了组织出“四谛”系统——教学大纲外,佛教多有来自沙门思想的赞助。如禅定技巧、“业报轮回说”与“元素聚积说”等,都是源于沙门又高于沙门的。是故佛教始终都是时代异数,从未成为印度社会、文化的主流。)
佛法的核心教义是“缘起”、最高准则是“中道”:说“无我”,也说“业报轮回”。通过检视,佛陀发现所谓“特殊”、“不灭”的“阿特曼”、“我”、“灵魂”其实并不存在(自由);而他在菩提树下证得“三明”的同时,真实体验到了自他过去生死的无尽轮回(良序)。如此远离两端之教法,对灵魂、祭祀、天启、阶级、断灭、享乐、苦行等说提出了全面性的批判。这既是针对婆罗门教的,也是针对沙门阵营的,可谓独树一帜。(佛教本于沙门立场,直面“灵魂说”,给了婆罗门教以“致命一击”:“无常”、“无我”、众生平等——也包括神;必要破除无明、开启智慧才能终止轮回。婆罗门再也不能自安于“无冕之王”的宝座之上了。)
此外,佛教的风格是实证主义的,早期几乎所有教义都是针对现实问题与修行实践的指导。有一篇著名的《箭喻经》,非常明晰地表现了佛陀对于“实证主义”的坚持。(“犹若有人身中毒箭;彼亲属慈愍之,欲令安隐、欲饶益之,求索除毒箭师。于是彼人作是念:‘我不除箭,要知彼……是……耶?’彼人亦不能知,于中间当命终。”)佛陀说:许多问题多言无益,自证便知;这是非常务实的作风。当时的上座比丘全都已经通过亲历达到真实利益,便无须在思辨层面置喙;但对后来的有学弟子(未及证果的初学者)而言,许多修行原理不能用语言精确表述,即成为日后分歧的导火索。
在佛晚年,(多因种姓、门第之优势,)佛教在恒河中下游一带已颇具社会基础。(所谓“树大有枯枝”,)提婆达多自甘于被统治集团豢养,企图“抢班夺权”;提出不利于群众修行的严格戒法:粪扫衣、常乞食、唯一坐食、常露居、不食一切鱼肉血味盐酥乳。(关于“提婆五法”有两说:《顺正理论》卷四十三:不应受用乳等、断肉、断盐、应被不截衣服、应居聚落边寺。此处取《大毗婆沙论》卷一百十六之说。)佛陀否决了这一“梵化”倾向的根本性变质。提婆达多不惜走上分裂僧团、迫害佛陀的不归路。这是佛教史上的第一次“路线斗争”。
诚如前文(《经典集结》)所说:“出生高贵的提婆达多因为得到利养,‘官僚风气’大盛。感觉佛教有了‘上位’的资本,便打算改变僧团生活形态,往统治集团靠拢。”“耆那教与佛教的区别,即在于前者注重行为规范、后者偏于针对烦恼。所以提婆达多的主张,表面看来比佛陀更为严格——要求更高,但实际却误入歧途。还有,表面看似更为严格的行为规范,实际上却成为既得利益者的豢养对象,这是一种根本性的变质与反动。”“佛陀倡导离欲,所以部分保留了沙门的极简作风。但佛教毕竟是‘中道法’;虽然也偶尔接受大财阀的供养,不过主张随缘而不攀缘;如此,便避免了无意义的享乐、苦行与标新立异的故意。”
佛陀灭后,僧团中不同学风所致不同意见的情况逐渐浮出水面。佛陀“尸骨未寒”,就有“宵小”提出“搁置戒律”的议题。(《十诵律·五百比丘结集》:“尔时有一愚痴不善不及老比丘发此恶言:彼长老常言应当行是不应行是;我今快得自在,所欲便作,不欲便止。”)此外,还有阿难抛出“小小戒可舍”的“佛旨”,直接造成人心浮动与僧制不稳。由于过去的“立法权”唯在佛陀,所以制戒过程很像“法官造法”:随犯随制,修改不止。便有以严谨持重著称的摩诃迦叶力挽狂澜,将戒成文;并与大众表决通过对“上位法”不再修改的决议。这是佛教史上的第二次路线之争。
佛教逐渐流行开来;随着化区的不断扩大,在不同地域活动的僧团所面对的问题(自然环境、民俗传统与受众习性)不尽相同,便有制定与修改“地方下位法”的必要。(佛教在印度产生、发展、传播,与摩揭陀国紧密相关;佛陀一生行化多在此;佛灭后的王舍城结集、华氏城集会亦在此国。佛教是摩揭陀国鼎盛时期的治权集团所支持的,频毗婆罗王和阿阇世王都是佛教的在家弟子。在这两位国王的治下,摩揭陀国不断强盛起来;佛教化域亦随之扩张。其后的孔雀王朝更是几乎统一了全印,并与中亚地区国家有所接触。阿育王同样成为诸多宗教的护持者。佛教和耆那教文献中保留了许多有关摩揭陀王国的资料。)
如果这一改变不至动摇“上位法”的立法精神,那是被允许的,也不会有异议。然而,“上位法”毕竟是过去修的,如今时过境迁,有许多之前未曾遇到过的新问题、新情况,怎么办?一旦所“修”、所“立”的“下位法”与“上位法”有所冲突、违背,那就会引起其他地区大众的不安。部派分裂,大概肇因于此。再加上教理义学的各臻发展、三藏教典的别自传承、文本资料的不断流出,使得僧团(部派)间的分庭抗礼成为历史必然,终使分裂之情形再也无可挽回。
由于学风与侧重之不同,导致分别立说;总结而言,大概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佛观、戒律、法义、环境。首先是“佛陀观”。出于永恒、终极之怀念,人们对佛遗物特别尊崇;如佛衣、佛钵、佛骨等。编出诸多神话,直接导致后来佛教的“梵化性”倾向(偶像崇拜与祭祀求福)。在抬升佛格的同时,也不免动摇尚在人间的上座长老(阿罗汉)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有人问:对佛塔礼拜,被认为有功德,那么礼拜阿罗汉塔呢?功德一样吗?案达派认为:阿罗汉是不如佛的(佛是无师的,阿罗汉是有师的);而法藏部却以为差不多(同般涅槃,皆极清净)。两派各有论述,难以调和。(对话没有在一个焦点上。)
古语有云:“英雄见惯亦常人”;神话中的人和事总是更能吸引人。“阿罗汉”为佛的十号(德)之一,代表了究竟解脱、一切清净、应受供养;其圣弟子亦皆同一果证,故亦有此德号。然而,佛的智德胜过一般阿罗汉,是教界公认的;便有著名的“大天五事”,引起极大的纷扰。(《婆沙论》卷九十九:“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入,道因声故起,是名真佛教”。)他从五个方面论证阿罗汉的不圆满,以突显佛的究竟。(佛灭以后,部派之前,抬升佛格是主流;此时仍属内部矛盾,语带含蓄,尚未撕裂与公开。愈往后,两者的差距愈发遥远,甚至直接贬低“阿罗汉”,这就明显带有情绪了。)
其次,僧团在不同地域发展,面对不同文化与风俗,对戒律的开合标准与所传承的佛法教义自然会有不同。在商业发达地区(跋耆)的比丘出现了乞钱等的行为。(《四分律藏·七百集法毗尼》:“尔时世尊般涅槃后百岁,毗舍离跋阇子比丘行十事言:是法清净;佛所听应两指抄食、得聚落间、得寺内、后听可、得常法、得和、得与盐共宿、得饮阇楼罗酒、得畜不截坐具、得受金银。彼于布萨日,檀越布施金银,而共分之。”)对此,西方上座提出了强烈质疑。于是,东西双方各推代表商议;最终,“保守派”取得“胜利”,判定东方僧团的乞钱行为为非法(“乃至十事,非法、非毘尼、非佛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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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代表作出妥协,由以西方长老团队为主的僧团进行了第二次集法——毗舍离七百集结。(《四分律藏·七百集法毗尼》:“在毘舍离,七百阿罗汉集论法毘尼,故名七百集法毘尼。”)据西方比丘说:此次会议后,大家重归团结。然而,实际情形却是:彼此的嫌隙并未弥平;数量众多的东方比丘不再耐烦于“上座”们的“刻板”,终于脱离西方、“与时俱进”、独立成部。由于人数众多,被称为“大众部”。这是佛教史上的第三次路线斗争(发生在佛后百年间),直接导致佛教中“传统保守派”与“随遇而安派”的公开决裂。
佛陀制戒,明确反对比丘蓄藏一切有价物;这本是源于沙门行法的极简作风。(《四份律藏》:“沙门释子不得捉持金银若钱。沙门释子舍离珍宝珠璎、不着饰好。……若应捉金银若钱,不离珠璎珍宝,亦应受五欲;若受五欲,非沙门释子法。……若见沙门释子以我为师,而捉金银若钱珍宝,则决定知非沙门释子法。……比丘若为作屋故求材木竹草树皮得受,不应自为身受。……沙门婆罗门亦有四患:……不舍饮酒不舍淫欲不舍手持金银不舍邪命自活;是谓沙门婆罗门四大患。”)诚如《杂阿含经·九一一》中,佛告聚落主云:“若沙门释子自为受畜金银珍宝清净者,五欲功德悉应清净。”
无论是亲自用手拿、用衣服拿,还是让人放在口袋里、地上,亦或找“净人”经手;只要心里想要(形式不重要),并把钱当作自己所拥有的,就不行。因为此例一开,会平添是非、耽误修行。另外,对信众而言,用钱财布施代替身体力行,与沙门思潮“以智慧为先导”(重法轻人、贵在自力)的宗旨相违。同时,“神职”蓄财,会与婆罗门教趋于同质;似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使佛教迅速变质——如此产生投机心理,令人趋之若鹜,最终必然走向神秘主义色彩浓重的“灵恩”、“感应”一途。(这也是佛陀不建议运用神通宏法的道理。)
不过,话分两说。从“胜义”角度而言,金钱可能腐化道心,故对修行者来说,以“少欲知足知惭愧”之标准与精神制定学处(戒法),突显了佛教一切以修行为重的“实证主义”风格。可是对于外护弟子而言,其最为重要的一项功课却是护持僧团。专业的有学弟子,知法守律、如理供养,自然无可厚非;可那些没有条件面面俱到的,或者不懂佛教规矩、仅仅打算“结个缘”的善友们,难道就要拒之于门外?由于佛教注重“心意”,这真是一个难以定论的问题。
还有法义方面。佛在鹿野苑最初说法的内容:中道、八正道、三转四谛十二行相;第二说法为五蕴苦、无我、无常。佛陀教法之核心,纯在实践经验;理论(“形而上学”)方面的过分演绎那是后人的事。(尤其是“十四无记”:“或谓世间有常,或谓世间无常、世间有常无常、世间非有常非无常,世间有边、世间无边、世间有边无边、世间非有边非无边,是命是身、命异身异,如来死后有、如来死后无、如来死后有无、如来死后非有非无。《杂阿含经·四〇八经》”)
尽管当时社会的宗教氛围非常强调论述,但佛的态度却是:不要浪费时间。如《杂阿含经·四〇八经》说:“汝等莫作如是论议。所以者何?如此论者,非义饶益,非法饶益,非梵行饶益,非智、非正觉,非正向涅槃。”因为这些议题重在“解释”——对世间现象与出世可能的“猜想”;局限于人类感官的能力,这些问题是不会有答案的。(包括我经常考验自己的问题:感观以外还有存在吗?感观以内的觉知,所反映的“客观存在”是真是假?)这些问题或者陷于玄论,或者谬于逻辑,离开佛法确实是有点远了。(佛教旨在实践指导,而非原理说明。)
世界有边无边?有常无常?对于很多修行人而言,或许并不重要。至于“身与命是一是异”的问题,便显然无法忽视了。这一“生命课题”攸关生死切身利益,是一切宗教都无法回避的。譬如佛教否定有不灭的灵魂,又支持业报轮回;这对圣者而言都是现量体证的,可在一般人看来却是一种矛盾。如果没有那个“不断的延续者”,业报轮回如何记录?如何实现?没有灵魂,难道死后就如灰飞烟灭吗?若要使自造业、自偿报,总要有个前后连贯的载体;这个“载体”不是“灵魂”吗?不是灵魂又是什么呢?为什么不能投向“与梵合一”的“永恒存在之涅槃”(外道提出的相似“涅槃”——“上梵”)呢?
继续,如果肯定业力的作用,他必得承认“宿命”。那么问题又来了:宿命能改吗?如果不能改,修行何用?如果能改,即非“命定”,即会陷入“不确定”。于是,只能寄望于“吃苦偿罪”——极端苦行,以期“缩短”轮回。譬如耆那教所说的“制御”:使业脱离灵魂(寂静)——消除旧业、新业不生。而苦行分为内外两个部分:外部苦行包括断食、减食、节食、避免美味、离家独居、折磨肉体(减弱业的活力);内部苦行则包括忏悔、正行、顺从、修学、远离、静虑(防止业的流入和消灭已漏入的业)。具可参考前章:《走进佛教·沙门思潮》。
佛教认为:一切“缘起”,并不如“宿命论”般的机械;只要抓准焦点(破除无明),一生就可解脱。如《杂阿含经·二九〇》云:“多闻圣弟子于诸缘起思惟观察,……多闻圣弟子如是观者,于色解脱,于受、想、行、识解脱,于生、老、病、死、忧、悲、恼、苦解脱。我说彼于苦得解脱。”佛法本身是对各种“落于两边”之教说的扬弃,“成功架构之中道”是佛教的特点。因为说有、说无、说断、说常,都会落入旧有婆罗门教与沙门阵营的窠臼;唯有中道之“缘起法”,才是佛教真正能够让人彻底出离、解脱成就的根本。
有一位婆蹉种出家者请教佛陀:“到底有我吗?”三问,佛皆默然不答。(没有语境,言有瑕疵。)阿难疑惑,请教佛陀为何不语。佛陀说:“我若答言有我,则增彼先来邪见;若答言无我,彼先痴惑岂不更增痴惑?言先有我从今断灭,若先来有我则是常见,于今断灭则是断见。如来离于二边,处中说法,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生,谓缘无明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杂阿含经·第九六一经》)”佛陀对于与解脱无关的形上学大抵是回避的,这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如上文说:在《箭喻经》中,佛陀指出实践的重要性——不应对“无关议题”过度(无效)讨论。佛教认为:很多东西在思辨层面无法解决,唯有亲自体验——自证才能明了(不待非比二量)。但是,学说不经系统组织,无法长期传承。佛教要想深化发展、广泛传播,不可能不面对来自内外诸方的诘问。此外,早期弟子大多得到现量体证;“合和无诤”,这是“修见合一”的体现。随着人数暴增、素质多元,许多人无法亲证真理,便难免有善于“多闻”与“思辨”的比丘,在文字上的发挥了。(文字、表相确有缺陷,但完全不依是不可能的。所以后出佛教强调“应舍”,即“不执著”——并非绝对不要。)
佛陀临终前对弟子们说:“我死之后,你们要依法、依自己。(《大般涅槃经》)”可毕竟是“宗教”:佛陀灭后,弟子不仅不能完全依法、依自己,(出于“永恒怀念”与“‘偶像’情愫”,)反而要“依佛”了。于是纷纷起问:“佛涅槃后有无?”(这个问题非常要害。)相应的,如果解脱的圣者不受后有,那么尚未获得果证的人呢?死后是有还是没有呢?再来,中阴有还是没有呢?部派若有不同答案,便很难继续共住一道了。“七百集结”事件后,根本两大派分裂,开启了“部派佛教”发展阶段;僧团分裂之态势愈演愈烈。
此时,幼龙王朝被难陀王朝代替;马其顿已经征服希腊,亚历山大建成一个强大的帝国。希腊保留了一定的自治权,其文化与制度也意外地传播开来。(自此,希腊文化传播至西起地中海,东至印度、阿富汗、俄罗斯边境,南至埃及的广大地域;逐渐成为世界性文化。)亚历山大往东灭了波斯,又翻越兴都库什山到达迦毕试,直接进入印度。西元前三二七年,进入健陀罗,占领了咀叉尸罗城(文化中心)。此一外来文化入侵,对传统在地文明的破坏极大。月护与阇那伽回到摩揭陀国,号召民族反抗,驱逐侵略者,恢复家国河山。他们推翻殖民政府,建立了孔雀王朝;传至第三代,就是著名的阿育王。
阿育王收复并且统一了被亚历山大侵略的北方,继而南向扩张。由于战争损失惨重,他考虑利用“教化”进行怀柔统治策略。(阿育王在西元前二五七至二三二年间,先后颁布了“小摩崖法敕”、“大摩崖法敕”、“羯陵伽法敕”、“石柱法敕”、“小石柱法敕”等。从目前解读的内容来看,大概有数个方面的内容:奉行正法、反对陋俗、戒杀护生、提倡医药、造林凿井、兼听则明、信仰自由、民族尊重等。下文引用《法敕》,皆出自宇井伯寿译、汪兆玉重译之《阿育王法敕刻文第一种·摩崖法敕甲类·十四章法敕》与《乙类·别刻法敕》。)
譬如《摩崖法敕甲类·第八章》说:“天佑慈祥王于灌顶十一年得了菩提道,朝拜了菩提场。从此以后,开始了佛法的巡行。在这个巡行的时候,访问了沙门和婆罗门、实行了布施、拜访了耆宿、赠给了财帛、会见了百姓、说明了佛法敕令并且询问了有关敕令的佛法意义。这些行为,是天佑慈祥王在位后期所喜爱的。”他对宗教示好,使得滥竽充数之辈剧增;于是,在华氏城组织法会、整理三藏、整顿教团。长老僧团还辑出了一部《论事》,将各部派的不同论点当作议题列举出来,并刊定“是非”。据说,正反面意见各有五百条,总计千数。现存二百余条都是反面的,是目犍连子帝须一派所不认同的主张。
《论事》第一品即提出了“补特伽罗(我)有无”的问题,可见得此事的重要。犊子部公开主张“补特伽罗有”;其他一些部派虽未公开承认,却也有默许的。(“无我”是佛教根本教义之一。可是,仍未实践解脱的人们,难免要借用“灵魂说”,以方便其在民间传道。)坚决反对的是目犍连子帝须;他是集结会议的主持人,属化地部。(这次争论,由犊子部与化地部将补特伽罗有无的矛盾摆到了台面上。)此后,分别有十几个团队,被派往各处宣扬佛教;东到缅甸,西到大夏,南到斯里兰卡。(具体情况,可参考南传《善见律》与《(斯里兰卡)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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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从“摩崖法敕”所反映的信息来看,阿育王似乎并未特意强调佛教教义的纯正性问题,反而多有宗派调和的意味。如其在《法敕》中,号召宗教要互相尊重,不要彼此贬低;同时,他还不止一次地平等提起“婆罗门”和“沙门”。(《第十一章》:“这种法施行为的里面,包含……善待奴仆、顺从父母、信赖朋友、恭敬亲族、布施沙门婆罗门,和不杀生命等项。”《第十二章》:“天佑慈祥王用布施和种种的供奉精神,来崇拜在家居士,和出家僧侣所信仰的各种宗派。……凡在与自己有利的机会上,决不可专事赞赏自己的宗派,或者反驳他人的宗派;……互相专心研究佛法、信奉佛法和团结一致才是正道。”)
阿育王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信仰”而打压其它宗教,体现的正是佛陀所主张的“重法轻人”、“以德服人”的精神。(佛只针对错误理念,而不针对人。)其实,阿育王心里所倾向的佛教是充满现实性的。他追求社会和谐,希望利用宗教净化人心;同时辅助安邦治国,以解决尖锐的社会矛盾。(《乙类·别刻法敕·第一章》:“大凡朕认为正确的任何事项,都由朕亲自去履行,并且希望用适当的方法呌它成功。朕认为此事才是朕对卿等发出教敕指示的最好模范。因为卿等站在数千人民之中掌管共事,可以获得人民的崇敬的原故。”)哪里会如铜鍱部所形塑的那样,活活变成教派的“打手”,那真正是把帝王的格局看小了。
南传史料中所提及的:由于数万外道混入佛教僧团,导致首都寺院多年未曾说戒;阿育王遂请目犍连子帝须长老(第三次)结集经典。后又派出宏法使团;其中,第九使团的领队——摩晒陀长老是阿育王的儿子。阿育王的女儿僧伽密多也随后出家;并应摩晒陀长老之邀,同样到斯里兰卡宏法。如此种种,桩桩都很重要,应该在其他一些文献中有所述及。但从现有的资料(比如《阿育王传》与《阿育王法敕石刻》)来看,都未见有相关内容的蛛丝马迹。而这些说法,均只见载于兰卡史料——明显带有部派色彩,极有可能是为光耀自宗所进行的善意修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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