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古时有四种人,“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谷曰农;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通财货曰商。”——《谷梁传·成元年》。
那什么是“民”呢?
氓,民也。——《说文》。按,自彼来此之民曰氓。
古代的氏族虽然以国为氏,但国家也有整个搬迁的,如周初武王所封的杞国,就曾一再举国搬迁。 氏族整体搬迁的例子也很多,如山东发现的伏羲庙残碑:“东迁少典,居于颛顼,以奉伏羲之祀。”除了举国举族整体搬迁的情况,肯定还存在累世不迁的情况。累世不迁的国族、氏族,就是“尸氏(=民)”。故“民”在本义上是集体名词。也就是指土生土长的民众。
《说文》说: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言萌而无识也。
通过这些关于对“民”的解释,我认为孔子这段话的本意是论述对没有知识之民众实行教化的方法。
孔子说:用行政命令和严苛的约束来规范那些没有文化知识的民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民众就会千方百计追求免于犯错不受惩罚,钻政令的漏洞、能逃避责任处罚还会自鸣得意,认为奈何不了他,毫无羞耻心。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那就是用道德的观念引导这些民众,使大家有道德的涵养。用礼的精神教化他们,使民众不敢做不道德的事情。民众能有羞耻心就会自我约束自己,教化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立:立的甲骨文象一人正面立地之形。本义:笔直的站立。《说文》:“立,住也。从大,立一之上。”《易·说卦传》立天之道,曰隂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惑:《说文》乱也。从心或声。《广韵》迷也。
天命:意思是天道的意志;延伸含义就是“天道主宰众生命运”。语出《书·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天命”说早在殷周时期已流行。从古器物发掘中所见到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受命于天”刻辞不只一次出现,说明早在殷周时期,天命观就已经在人们的头脑里扎根了。用《易经》的话来说,叫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对于这里的命,后人注释道:“命者,人所禀受,若贵贱夭寿之属也。”
《礼记·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郑玄注:“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
《孔子集语》记录孔子的话说:“古圣人君子博学深谋不遇时者众矣,岂独丘(我孔丘)哉!贤不肖者,才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这里,他认为贤和不肖是根据才华来划分的,干和不干是人们自己可以把握的,至于机遇好和不好,是时间的问题(如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或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等)。孔子的这种天命思想,又在孟子身上得到了新的反映。《孟子·万章上》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意思就是,没有人叫他干,而他竞干了,这就是天意;没有人叫他来,而他竞来了,就是命运。在《孟子·尽心上》中,孟子还说:“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又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 尽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正命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后者是说,天底下人的吉凶祸福。无一不是命运,只要顺理而行,接着的就是正命。所以懂得命运的人不站立在有倾倒危险的墙壁下面。因此,尽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孟子认为天命的力量无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按照我的仁义而行,不能无缘无故地白白送死。无疑,这对孔子的天命观来说,有着补充的一面。
这段话是孔子个人的自我总结。
孔子说:我十五岁就立志学习,三十岁才做到以仁、义立身,不再改变做人处世的思想,经过不断努力学习和磨炼,四十岁时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已不再感到迷乱,因此我五十岁时便能乐知天命了,六十岁时我内心平静能听得进各种不同的意见,七十岁时便可以做事随心所欲还能不越出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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