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时间的玫瑰

作者: 李泽贤 | 来源:发表于2017-08-06 20:25 被阅读735次

    我自己也在悄悄跟那种宿命感较量,没能得出任何结论。我知道,诗人一方面受到命运的加冕和垂顾,另一方面却被命运的轮子碾得粉身碎骨。他天生要承受这种命运。

    每次涉及到和诗歌相关的书籍,或者提笔写一写对诗歌的评论,我就会有种挺复杂的感觉,甚至可以说,有点尴尬。因为我自己虽然也写诗,但多数时候还是凭感觉创作,一些技巧上的东西,其实不太谈得来。另外,我在二十岁之前,一直秉承着一个观点,就是:“诗歌是相当个人化的东西,生发自人的灵魂,不应该去奢求别人理解。”所以,我那时写诗的态度是相当“封闭”的,羞于拿给身边的人看,也确实没读过多少好作品。

    当然,今天回头看,我依然认为自己当初的观点没错。只不过,那种“封闭”态度,的确不可取。它更像是,孤独者的自怨自艾,也带有一丝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色彩。我想,此类态度,可能是内向者独有的青春期记忆吧。就像诗人北岛说的那样:“传统就像血缘的召唤一样,是你在人生某一刻才会突然领悟到的。”我觉得自己这半年对诗歌如饥似渴地阅读,可能就是受到了这种召唤。前所未有地,我希望自己的创作,能融入到一个宏大的传统中去。

    在这本《时间的玫瑰》中,北岛为九位他心中“最伟大20世纪现代诗人”分别作了小传。其中还穿插了北岛对这些诗人作品的翻译,以及对不同译本的评价。坦白讲,在阅读过程中,我挺意外的。因为本书每一章的结构和笔法都不大相同,没有采取统一笔调,去进行套路化写作。考虑到这九个章节,原本是《收获》杂志2004年连载的一个专栏,我觉得就更为可贵。因为当作家为一本杂志撰稿时,他在时间上会承受相当大的压力,这种写作是不自由的。北岛在后记中也写道:“专栏好比贼船,上去容易下来难。不少同行都叫苦连天,我不知好歹,非要一试。其中苦衷,以最后期限为甚。”足可见,截稿期带给他的压力。北岛无惧时间紧迫,精心雕琢文字,为不同诗人立传。这样的写作精神,我由衷敬佩。

    北岛,原名赵振开,中国当代诗人

    本书提及的九位诗人,有四位我过去曾读过,另一半很惭愧,确实是闻所未闻。北岛采取的这种写作方式有个极大的好处,那就是立体感。他在介绍完诗人一个阶段的人生经历后,立刻插入该诗人在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无疑能够加深读者对这些作品的理解。《时间的玫瑰》确实部分解决了,我在阅读上的一些疑惑。比如:我半年前试读了奥地利诗人特拉克尔的诗集《孤独者的秋天》,他对色彩的运用自成一派,意象比较迷幻,我就不太理解得了。这次读《时间的玫瑰》刚好有一章专门讲特拉克尔,随着北岛的讲述,我才明白了解读表现主义作品,不能局限于对客观事物的摹写,而要把它和事物内在的本质进行映衬,否则是不可能读懂的。也就是说,我过去那种纠结于意象本身的解读方式,用于特拉克尔就不合适。如北岛反复强调的那样,解读一位诗人,必须找到打开他作品的“钥匙”。我想,这可能是自己在未来的时间里,需要着重积累的一种经验。

    在《时间的玫瑰》所收录的九位诗人中,有两位我尤其喜欢。一位是德语大诗人里尔克,他那首《秋日》给我留下太多感动,至今读到都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我今年四月份,专门写过一篇和他相关的文章,所以就不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

    另一位是德语诗人保罗·策兰,除去他因为犹太人身份,在二战期间所经历的坎坷遭遇之外,我更被他诗歌中那种流动的音乐感所折服。他就像是在用文字谱写一部乐章,节奏起伏多变,扣人心弦。策兰最有名的诗,当然是写给战争的《死亡赋格》。但我个人更偏爱的,还是那首情诗《卡罗那》,下面分享给大家:

    卡罗那

    策兰 著/北岛 译

    秋天从我手中吃它的叶子:我们是朋友。

    我们从坚果剥出时间并教它走路:

    而时间回到壳中。

    镜中是星期天,

    梦里有地方睡眠,

    我们口说真理。

    我的目光落到我爱人的性上:

    我们互相看着,

    我们交换黑暗的词语,

    我们相爱像罂粟和回忆,

    我们睡去像海螺中的酒,

    血色月光中的海。

    我们在窗口拥抱,人们从街上张望:

    是让他们知道的时候了!

    是石头要开花的时候了,

    时间动荡有颗跳动的心。

    是过去成为此刻的时候了。

    是时候了。

    本诗具有一种递进感,从第一节,面对时间流逝的那种犹豫不决,到最后用简洁的“是时候了”四个字,给出肯定回答。它所描绘的正是人面对爱情那种复杂感受,一种欲言又止,徘徊不定的心态。诗的前两节,时间感强烈,它的主要作用是为抒情主人公“我”作情感上铺垫,进而引出下文的“决定”。第三节是我最喜欢的段落,第一行“爱人的性”点明了本诗的爱情主题,富有画面感。其中最美的一个比喻,是把“睡去”比作“海螺中的酒”,给人一种不断沦陷,又难以自拔的感觉。第四节则将全诗推向高潮,第一句,表示两人决定向世人公布他们相恋的秘密。第二句的意象“开花的石头”,无疑标志着两人爱情的解放与升华。最终用“是时候了”收束全诗,干脆有力。

    另外,北岛在本书中对文学的“现代性”做过一个简短讨论,这刚好是我最近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前些日子曾读到这样一句话,说:“现代人写的诗,未必具有现代性。”我想,对现代性缺乏认识,可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我们多数人对物质的现代性感受更深,但对文化的现代性,则大多处于一个“未启蒙”状态。包括我自己,也是最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举个例子,谈及“经典”,我身边的一些人,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那些19世纪的法国长篇小说,或者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等等,这个现象相当普遍。当然,我不是说这些作品不好,或者否定他们的地位。而是想说,这种认识,其实反映了人们在阅读上的一些误区。即,冗长,读起来艰涩的小说,就是好的文学作品,就是经典。这个观点是相当可笑的。19世纪的文学,包括更早时代的作品,因为离我们的距离远,读起来稍困难些,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你读《堂吉诃德》,甚至去读《荷马史诗》,这种感觉会更明显。但我们决不能把这种正常感受,误当成衡量经典的标准。这是完全错误的。文学在上个世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手法固然精彩,但它并不适用于现代人的表达。如果我们采用一种典型19世纪的笔法来写小说,事无巨细的描写,拖沓的叙事节奏,略显夸张的人物刻画,我想当代读者是很难读进去的。如果我们采用文言律诗的形式写作,也很容易产生一些形式大于内容,浮于表面的作品。

    现代文学重视对人内在本质的挖掘,在叙述角度、抒情方式、描写手段及作品结构上都进行了大量的革新和探索。在美学上,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特征。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在审美上对“现代性”缺乏认识,长远来看对艺术的发展其实是不利的。我现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还比较浅,有不少模糊的之处,希望自己下一阶段的阅读,能让这些观点成熟起来。

    北岛与特朗斯特罗默的合影

    北岛在《时间的玫瑰》中还重点强调了诗歌翻译的问题。我很欣赏他的态度,毕竟对一部作品的译介工作,无论如何都不可当成儿戏。这是译者应有的操守,同样也是对作家的尊重。但在评价他人的译本时,北岛确实有失公允,或者说,是对自己翻译的版本太过自信了。首先,他采用英译本来翻译全部诗人的作品(当然,这和他只擅长一种外语有关),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太科学。因为对一些德语、俄语诗人来说,英文版也是翻译过去的。用翻译过的版本,进行二次翻译,肯定有它的局限。其次,北岛在评价译本时并没有给出原文,使读者无法进行自主的判断,多少有点“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感觉”。就我未读过原文的感受,只比较中文,我觉得就有不少人译得比北岛更好。不过,话虽如此,北岛对译介工作的态度,依然值得我尊敬。

    我在前文中曾说过:“诗歌生发自人的灵魂,不应该去奢求别人理解。”因为我心里明白,在这个时代寻求别人理解,是件成本极高的事儿。私底下的社交尚且如此,何况晦涩的诗篇呢?可回想起书中,北岛和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默的友情,那种诗人间心意相通的默契,我又的确有些艳羡。

    虽然嘴上说不奢求别人理解,但如果真有一个人出现,我想自己也许会兴奋得无法自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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