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寒已过,寒气袭人。
坐在窗前,翻开这本《民法典》,不由自主想起那个遥远的故事,以及故事里的主人公:一个胆小如鼠——却又“胆大包天”的农村妇女。
那个挥之不去的身影,那个让人心痛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村子里一位普通的妇女。
普通到,即使她穿上最得意的衣服走在集市上,乡亲们也很难一下子识别出她的背影。
人长得普通,胆子也小,小到在家里,大事小情,都是老伴儿说了算,老伴儿不说话,那就儿子说了算。
她叫桂兰。
论辈分,我应喊她婶子。
一切从婶子的老伴儿福生得病开始。
福生的病是绝症,七十年代的农村,一人得病,全家的生计就会拖入谷底。不久后,人财两丢。
福生是个精明的男人,精明到能够预测未来。
据说,他临终时特意嘱咐儿子,“让你娘守着老屋过,不能改嫁,就算改嫁,也千万不能嫁给村东头那个有财。”
有财是村里的老光棍,一个有钱的老光棍。
所谓有钱,其实,只不过是多年打零工攒下的积蓄,没有机会变成高额的结婚彩礼而已。
正如福生所料,桂兰和有财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至于中间经历了怎样的曲折,村里人有无数个版本。有人说有财觊觎已久的,有人说桂兰贪财的,也有忠厚人说,是桂兰儿子不孝、被逼无奈的。
但无论哪种版本,在那个闭塞的村子里,都具有1964年罗布泊原子弹爆炸的威力。
全村沸腾了。
“ 让桂兰儿子管有财叫爹?!笑话!况且,辈分也不对啊!”,这是族里老人下的判语。
但是,什么也没有挡住桂兰再嫁的决心,老实人一旦叛逆,八头牛也拉不回来。她直接搬出福生留给她的三间土屋,住进了有财家的砖房里。
于是,小村的舆论界有了最精彩的的话题。茶余饭后,田间地头,人们乐此不疲地吐着口水,流传着他们眼中“狗男女”的八卦新闻。
那时候,婶子三天两头来我家,一呆就是大半夜,具体说什么不记得了,隔着门帘,只隐约听到她时断时续的啜泣声。
婶子的儿子、儿媳并没有善罢甘休,天天去有财家门口轮番叫骂,也有愚昧的帮腔者,将粪便直接泼在他家大门上。
在反复多日叫骂无果后,愤怒的众人砸开大门,冲进堂屋!
这才发现,早已人去屋空。
——不知哪个夜晚,他们两个收拾物品逃走了!
...... ......
儿子的怒气和羞辱,混合着失去母亲的良知慢慢平复。
后来,全家人也曾去附近寻找,但终究没有找到。
一切的悔很,一切的对与错,都来不及了。
...... ......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村里人再也没有人见过桂兰婶子, 也再也没有人敢提起当年的是是非非。
直到今年夏天,村里重新划分宅基地, 有财家的老屋才被重新划分。
那可是当年村子里少有的砖房啊!如今,已是残垣断壁。
我陪母亲回到村子里,站在有财家的老屋前。很久,母亲才说出一句话:“如果她还活着,得有八十多了......”
无法想象,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今日的生活状态...... 更无法想象,当初她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默默离开——背井离乡的她,也许从不敢奢望何时能够落叶归根。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这些话被赫然写进《民法典》1069条,此刻读来,竟感觉如此沉重!!
一切都晚了,健在或作古的桂兰婶子,也许不会想到,当年那些愚昧的谩骂,那无知的伤害,有朝一日,会被约束进一部法典!
...... ......
《民法典》红色的封面散发着墨香,让人心生暖意。
对于桂兰婶子,一切都来不及了;但是对于这个社会,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为保护隐私,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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