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星期四
他们直到凌晨才陆续回来,并很快趴到床上睡了。我闻着男人身上劣质的香水味和女人身上臭哄哄的烟草味,强忍着恶心,只吸食了一点点血。而我的伙伴们却一个个吃得肚圆肠满,并给我抛来无数嘲笑的目光。
我狠狠地瞪了她们一眼,但一向洁身自好的我,是不屑与她们一般见识的,我不屑与她们说话,我不屑向她们表达我的观点。我恶心着我的恶心,她们享受着她们的享受,井水难犯河水。
早上男人说要到附近一个城市出差,晚上才能回来,女人说那你去吧。男人走后,女人起床梳洗打扮,嘴唇涂成我最最喜欢的血红色,眼圈抹成我最喜欢的血青色,然后上街去了。留下这空荡荡的房子。
她根本没留一点时间让我吃上一口,我的寂寞就开始了。但我实在喜欢这房子,这里到处都散发着人的气味,床上,沙发上,卫生间里。我喜欢这个女人,她总是毫不吝啬地袒露着身子供我饮食。
但我得找个时间告诉她,我从小生活在一个洁净的世界,我极不喜欢她从外边带回来的那股强烈的烟草味,那会大大降低我的食欲。
也给你谈谈我对这个男人的印象吧。他的血吸起来口感较差,油脂含量偏高,很腻人的;也比较粘稠,差点噎着我。总的来说,聊可充饥而已。最不喜欢他的头发,梳得光溜光溜的,站在上面会打滑的。
上帝造出了男人,然后抽出男人的一根肋骨造出了女人。我喜欢这根肋骨,可能这根肋骨还有更多的追随者,所以如果男人把这根肋骨放在家里,那么这根肋骨就会上网聊天或者打扮上街,而让所有的蚊子固守空房。
这是我的初步印象,不对之处,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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