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不是写来系统地介绍心灵哲学的,如果大家想了解心灵哲学这个领域客观地说来是什么样的,不用看我的洗脑文章,有比我的文章更好的材料可以看。那些文章很多都是从学院里边的角度来讲解心灵哲学这个领域的。但我喜欢从学院外的角度来讲这个问题。学院总的来说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很精细,但几乎很难容忍不按常理出牌的风格。我相信我以下的介绍已经把心灵哲学最精华的内容都讲到了。
此外,学院里的人是真的抱着解决问题的心态去对待意识问题的。但是我不是。我是抱着看客的心态来讲心灵哲学这个领域的,我讲它的目的也是为了说明它和我自己的观点是如何融洽一致的。后面我有时间会写写一些心灵哲学领域当前的争论,不过我想最好是先把我自己的观点完整讲完再回头来讲那些。
上次说到“活生生的感受的世界”和“时空当中根据物理规律运转的世界”这两者之间关系,它对应于近代早期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区分。这个区分很可能在德谟克利特年代就有萌芽,很难说谁最初提出来,但是伽利略、笛卡尔还有洛克都提到过这种区分。那就是物质的“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区分。“第一性质”包括大小,形状,重量等等,“第二性质”则是颜色,味道,气味这些。
人们认为,“第一性质”是物体固有的性质,而“第二性质”则是物质派生的性质。物理学研究的领域也有类似的区分,和第一性质对应的是“研究空间中物体受力的作用而运动”的学问,第二性质对应的则是“我们感受中的那些要素的物理本质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我们今天的物理学强调的是第一种学问,但其实要使得物理学成为一门有意义的学问,两种学问都是需要用到的。说说第二类学问,物理学几乎是重新解释了一番我们的感受。“声光热力电”,“声”和听觉相关,“光”和视觉相关,“热力”和触觉相关。嗅觉和味觉倒是没多大关系,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毕竟前三种感觉构成了我们感觉的大部分。
但是物理学对待第一类学问和第二类学问的风格是不一样的,对于第一类学问,规则一旦确定下来,后面发生什么都是可以通过数学演算出来的;但是对于第二类学问,却有一些对应规律,但是这些对应规律不会有更多的解释。因为那些东西本身就是不可再做解释的。
比如说物理学发现了,是一种叫做光的电磁波造成了视觉。在近代早期,人们虽然不知道那是电磁波,但多少知道那是一种波。一开始是费马发现了费马原理,说的是“光总是沿着需时最少的路径传播的”通过这种方式解释了,后来有人总结了光的折射定律。有一个年轻人研究光的折射现象,发现不同的色光折射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他发明了用三棱镜把白色光分解成彩虹的方法。不过在1672年,他给朋友的信中却写道“要决定光是如何作用在人的心灵从而产生颜色,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个人叫牛顿,这件事最后证明非常地难。
牛顿本人不认为光是波动的,他倾向于认为光是粒子,到了惠更斯的时候,人们开始发现光如果是波,就更好解释光的各种性质。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为什么作为波的光,会是我们看到的样子。我们现在知道波长大概在440-470nm之间的电磁波就是蓝光,630-750nm之间的电磁波就是红光。问题在于为什么刚好这种波长的光就是蓝光,而刚好另一个波长的光就是红光呢?
如果只是考试的话,背下来也就好了,但如果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话,就发现在物理学研究的事物,和这个世界我们认为最生动的那些要素(我说的是颜色)之间有着一道鸿沟。很多年后,到了20世纪,有哲学家把这道鸿沟命名为“解释鸿沟”。
在听觉方面,人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空气的振动,就刚刚好对应了,我们听到的声音那么有质感的一种现象。为什么这样的频率就对应了那样的音高。这些好像背后有某种道理,但是谁又都解释不清。
当然,当时最好的策略就是先把这个问题摆到一边,但摆到一边不意味着解决了。当时人们认为我们先把问题交给生理学来解决吧,不过后面我们会看到生理学也会遇到同样的困惑。这和数学史上一件事很相似,人们先是在不严格地定义微积分的情况下使用了微积分一百多年,后来人们发现出现很多问题时,严格定义微积分才摆上了日程。
在这个时候,那个年代最伟大的哲学家,很多都预见到了问题的困难性,所以提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今天很大程度上被忽略或误解了!其中之一是笛卡尔,另一位是莱布尼兹。我们下一节会提一提心灵哲学这个史前阶段,那几位我最最崇拜的哲学家是如何提出他们的思想实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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