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互设计评价的思考

作者: 爱最上 | 来源:发表于2016-09-12 15:12 被阅读492次

     做研究的时候,常常习惯先分类,再讨论,这样子。但是如果先从宏观上看到普遍的规律,再看不同类别这些规律的不同表现,或许会更有效呢?

         首先需要顶层构建的支持,也就是某些学术大V发表的极具影响力的研究报告。从这个角度来说,辛向阳2011年在《设计》杂志发表的《混沌中浮现的交互设计》一文提出的交互设计五要素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人、动作、工具或媒介、目的、和场合”,不过这是从设计的角度而言,指的是交互设计对象的相对稳定属性,如果用我们更易理解的工业设计中的产品设计来做类比,也就是相当于工业设计中产品设计对象的形状、材料、功能等。

      2014年辛向阳发表《交互设计的哲学思考》,其中再次提到交互设计五要素以外,又提及“交互设计决策逻辑”的问题,意思是,面对工业设计中的“形状、材料、功能”和面对交互设计中“人、动作、媒介、目的、场合”时,设计师做出的决策逻辑是不同的,前者可理解为物理逻辑,后者则是行为逻辑。

     2016年《设计3.0语境下产品的属性研究》,辛向阳提出“体验属性”,意思是在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产品设计有了新的维度,即体验属性,由此进一步提出新的语境下的产品评价策略。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产品的范畴,二是此处是评价策略而非评价标准。全文看来这是讲的广义产品,既有传统工业产品,也有互联网产品,体验属性是否普遍存在于工业产品有待考量,由于互联网产品的加入,产品的属性范畴等确实范围更广。至于为什么是提出评价策略,实在是因为评价是一个过于宏大而繁杂的问题,需要大量样本和数据的验证,在这篇文章的意思相当于,我觉得也许可以这样评价,提供一个评价思路,但是我也不知道是否准确,所以就模糊为“策略”来讲。

         交互设计对象的五种稳定属性,对应了设计决策的行为逻辑,同时延展了设计评价的“体验属性”,那么评价的标准又该如何衡量呢,由此推断,对于互联网产品的评价问题,必然也是基于设计对象的五要素、设计的行为逻辑,同时核心是围绕“体验属性”。再次分解这三者对应的对象:

    1、交互设计对象:人、动作、工具或媒介、目的、和场合

    2、设计师:行为逻辑

    3、用户:体验属性

         不难看出,体验属性主要是站在用户的角度,最终对于产品的评价必须考虑用户体验,用户体验才能最终评判一个产品的好坏。

         回过头看工业设计,工业设计也可以说是对于某种产品的体验,只是体验要素的不同而已。工业产品,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物质载体,而互联网产品则是同一物质载体作为平台,容纳不同定位的虚拟产品,几乎是纯粹行为逻辑的设计和体验,载体对产品本身影响并不大,而工业产品影响体验的主要因素是物质载体。

         设计一直以来都是需要以用户为中心,天然带有商业属性,有人买单的作品才是好作品,能够真正满足人们需求、为人们提供价值的产品才是好产品。

         另外在产品的时间属性上,互联网产品生命周期远远低于实体产品,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是否能够成为一个评价标准也值得讨论,如何衡量互联网产品创造的实际价值和精神价值,或许多年以后来看会更加清晰,然而现在我们身在其中,试图拨开迷雾,这种探究也是必不可少吧。

    参考文献:

    【1】辛向阳.混沌中浮现的交互设计[J].设计,2011,02:45-47.

    【2】辛向阳.交互设计的哲学思考[J].设计,2014,05:8.

    【3】辛向阳,曹建中.设计3.0语境下产品的属性研究[J].机械设计,2015,06:105-108.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关于交互设计评价的思考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rmpe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