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之《红楼梦评论》
《红楼梦评论》,作于1904年,是王国维最早的一篇文学论文,它第一个将西方美学引进中国;第一个用美学方法研究古典名著,是红学史上一篇重要的专著;第一次对《红楼梦》的“精神”和“美学上之价值”等重要问题,作了认真的、比较系统的探讨和评价,较之先前旧红学派的随笔式的评论和牵强附会的考证,是一个明显的突破。
王国维认为,《红楼梦》是通过欲望的故事以寻找解脱之道。贾宝玉名字上的“玉”,是欲望之“欲”的谐音:“所谓玉者,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 王国维分析了《红楼梦》第一百十七回中贾宝玉还玉给和尚的一段对话,认为不幸的生活是由自己之所欲,而拒绝、出世也不得不由自己。所谓玉者,欲也,还玉即意味着抛弃生活之欲。由此,《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不仅提出了人的生活之欲的大问题,而且看到痛苦产生于意志,终究也要由意志来解决。《红楼梦》的精神就在于“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从而体现了人生的究竟、宇宙的究竟。“生活”、“苦痛”、“解脱”,这是全部人生的三要素,除此之外,没有人生,也没有世界。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认为红楼梦之精神就是一种解脱之道。所谓解脱,就是拯救。王国维认为有两种解脱,一种是观他人之苦痛而顿悟者,如惜春、紫鹃;一种是觉自己之苦痛而顿悟者,如宝玉。第一种解脱,需要非常之人,用非常之知力洞观宇宙人生的本质而彻悟而解脱,所以其高出于后者百倍,也难于后者百倍。第二种解脱,则是由于自己亲历痛苦而觉悟,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因此他认为后者是通常的解脱:“彼之生活之欲,因不得其满足而愈烈,又因愈烈而愈不得其满足,如此循环,而陷于失望之境遇,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肩息之所。彼全变其气质,而超出苦乐之外,举昔之所执著者,一旦而舍之。彼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而王国维之所以盛赞《红楼梦》是悲剧中之悲剧,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就在于《红》“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凡此书中之人有与生活之欲相关者,无不与痛苦相终始。”
然而单从“玉者,欲也”的论题得出结论的做法显然太过牵强。加拿大籍华裔学者、王国维研究专家叶嘉莹便指出,《红楼梦评论》的“第一个最明显的错误乃是他完全以‘生活之欲’之‘痛苦’与‘示人以解脱之道’作为批评《红楼梦》一书之依据,甚至对‘宝玉’之名加以附会”。她认为:“这种说法从《红楼梦》本身来看,实在有着许多矛盾不合之处。”因为“《红楼梦》中的‘宝玉’决非‘欲’之代表”。而王国维指“玉”为“欲”,则“犯了中国旧文学批评传统之比附字义勉强立说的通病”。这种牵强的依据便使王国维的论述建立在不太坚实的基础之上。
众所周知,王国维的人生哲学主要来自叔本华建立于生命意志学说上的悲观主义。而在《红楼梦评论》中,他对叔本华遁入涅磐的解脱之道有所怀疑。然而他怀疑叔本华的解脱之道只是因为,按照叔本华的意志同一说,人人都是天才,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但他并不怀疑叔本华的天才说,所以他认为叔本华的解脱之道是天才的解脱,天才的痛苦只有天才能解脱,而天才是罕见的,对于众人来说,自然的“美术”解脱是最为现实可行的解脱方式:“法斯特〈即浮士德〉之苦痛,天才之苦痛。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而宝玉是拒绝了生活之欲的,显然,王国维这种怀疑所怀疑的只是解脱的方式,而不是解脱本身。因此,他也始终没有走出悲观主义“生活——苦痛——解脱”的思维方式。
尽管如此,《红楼梦评论》本身已成为一个很好的文本,它的价值在于,王国维在文章里借题发挥,说了些他希望说的话。通过它,我们不是读《红楼梦》,而是读王国维,读王国维当时的思想与思路,乃至读20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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