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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眼睛梅梅那点事

我和大眼睛梅梅那点事

作者: 墨落青栀 | 来源:发表于2018-12-05 09:27 被阅读9次

    梅梅的个子不高,不知道是被蘑菇头衬托出脑袋圆的像个排球还是她的头本来就圆的很规则。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永远都是明亮的,就连受委屈时都能从里面溢出光来。樱桃小嘴,说起话来却一点也不含糊,生气时力压AK-47,温顺时,躺在怀里乖的跟个小绵羊似的。

    第一眼看她,真没什么好感!我正被小说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突然一个大脑袋凑过来,带着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眨巴着大眼睛盯着我手里的书,又黑又长又弯的睫毛上要是挂两滴眼泪,再要温婉可人一点,留个长发,不这么大大咧咧,那绝对是大多数男生想捧在手心里的宝。

    “你喜欢看书?”她将目光移向我,脸上带着笑意,居然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语气里带着惊奇,就好像遇见看书的人跟遇见一个稀有物种一样。

    “书有什么好看的”

    “听听歌!”她取出一边的耳机塞进我耳朵里, 一瞬间,旋律冲进身体替代了小说情节。沧桑的节奏,忧郁的声音,听上去消极但却脱俗,“好听吗?”她又同刚才一样,圆圆的脑袋突然间就冒出来。“我最喜欢的歌手”

    其实,我更喜欢他的歌词!

    “我们生如夏花 绚烂绽放

    坠落前 来歌唱

    谁的年轻不莽撞

    谁的成长不受伤

    必须道别了太阳

    才能再遇见曙光”

    开学第一天,阳光刚好透进窗户落到白色的地板上,梅梅背靠着桌子和我挨在一起,共用一副耳机,感受同一首歌,她感受旋律,我体会歌词,看上去诞生了两个安静的小文艺青年。

    后来我才知道,我有幸成为校园歌手大赛的冠军唯一一个分享耳机的人。

    梅梅的身上永远带着耳机,MP3里永远只有一个人的歌。她的这套设备就跟我们现在的手机似的,不能离手,除了我谁都不借。“没有”“坏了”“自己买去”这是她拒绝别人的直接。

    “什么你的我的,在哪儿哪儿,自己拿。”这是我们刚开始时她在我面前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什么你的我的,拿去拿去,快拿去”,有一段时间,这句话成了我们之间说的最多的。再后来,也就懒得说了。那个时候,互相找东西不需要解释半天放在哪里,不用透露也能清楚她明天会穿哪套衣服,外出说要带东西,不用对方开口就能知道她需要什么。

    很庆幸,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们彼此遇见。

    有一种温暖叫学校里的饭菜不好吃,总有人为你带满满的热腾腾的一盒,整得萝卜白菜好像比鲍鱼海参还要珍贵。

    有一种陪伴叫下着大雪零下几度的夜晚,突然生病,她嘴里啰啰嗦嗦“叫你多穿点,跟个倔驴似的,看看现在谁管你”,却焦急的帮你穿衣服,手里拨着医务室的电话问有没有医生在,然后把你裹的跟个粽子似的,送你去医务室。大冬天的,她一米五的个子扶着一米六五晕晕乎乎的我,两个女孩子在厚厚积雪上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要多孤单有多孤单。但也那么过来了,我爱生病,总想说谢谢,她每次都是大眼珠子一翻,“什么你啊我的,滚一边去!”

    还有一种真情叫只要你需要,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赶来,也得挺你。

    梅梅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校园歌手是我陪她去报名的。那段时间,陪练陪唱陪吃陪喝甚至试演各种舞台道具,参赛曲目听到我想吐,我当时纳闷她为什么不选偶像的歌曲。她说怕把他的歌唱坏了。但不管什么歌曲,她也一句过关斩将杀到了总决赛。

    比赛那天下着小雨,在我们找到化妆间确认演出服装确认出场顺序后,梅梅坐下,对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发呆,忽闪的大眼睛依旧明亮,依旧带着希望。

    “好快,校园歌手第一场还是一年以前。我认识你都是三年以前的事了。”她忽然张口,右边的小酒窝忽隐忽现。

    此时的我们离毕业还有一个月。我把耳机塞到她耳朵里,正是初始时的那首歌,和刚认识时那样,共用一副耳机听完一首歌,谁都没有说话。那两个文艺小青年到了该长大的时候。

    梅梅的节目被排在第七个,完全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在结束前面两个节目的时候,工作人员突然冲进来告知伴奏带与演唱歌曲不搭,我和她同时明白同一个地方的两盘带子拿错了。我当时不知道梅梅是什么表情,因为明白过后我就已经冲出了化妆间,从演出的地方回宿舍不堵车起码得十五分钟,而刚好那段路在从建,不堵车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堵的时候我就下来跑,不堵的时候我就拦车,不管什么车。

    可是,最后还是没能赶到。我到演出厅的时候她正站在台上清唱,已接近尾声,两只大眼睛无比转注的对着台下的观众,没有伴奏没有音响,一个人孤零零的现在好像与全世界被离着,我立在原地,滚出的两颗泪珠大概有她眼睛那么大。

    “我把伴奏带给错了,所以今天变成了清唱。”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大眼睛里含着泪花。

    “我……想恳请评委老师以及台下的各位观众再给我一首歌的时间”,她的情绪崩盘了,我终于见到了她睫毛上挂着泪珠的样子。

    “这首歌是唱给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听的,那个明知道来不及还奋力跟我拿伴奏的傻瓜。她和我一起疯玩了整个大学时光。”

    台下的掌声给了她时间平复情绪,偌大的舞台,灯光投射在她身上,观众席出奇的安静。那一刻,她的身影渺小,但却成了全场的焦点。

    “……”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啦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

    我在后台蹲在地上捂着嘴巴大哭,那盘伴奏被我紧紧的捂在胸口,热热乎乎。那几分钟里,不止我,台下的许多人都在抹着泪,所有的评委最后都是站起来跟她鼓掌的,她终于在最后一刻唱了她偶像的歌,也阴差阳错的拿了个冠军。

    演出结束后,我才知道我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泥,唯独那盘伴奏一尘不染。梅梅望着我呵呵的笑着,笑着笑着大眼睛里就滚出了眼泪。

    毕业同明天一样,按时报道。那天,我们共用一副耳机听了一整夜朴树的歌。

    现在的梅梅留了长发,有一个特别特爱她的男朋友,曾经那双稚嫩的大眼睛闪着浓浓的女人味。

    人这一生,总有那么几个人,见面就互损,衣服不好看鞋子不适合妆画得像鬼,但每次出门前都烦着要你帮忙挑衣服补妆的人是她;嘴里一边骂着你“谁管你不吃饭,饿成胃病活该”,手里拿着你的饭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食堂是她;你失恋,哭的梨花带雨,她递纸巾,笑得像尊弥勒佛,却陪着你通宵失眠,撕毁男生课本的是她。

    你要相信,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能陪你到老,谁说不散的友谊难碰到,那只是你不懂珍惜,懒得维持,经历太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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