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税收筹划

作者: 8647cbd12910 | 来源:发表于2018-02-20 21:43 被阅读22次

    每到年终,很多单位都要支付年终奖给员工,作为奖励,这是好事。年终奖可能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单位如何发放,才能使得员工税后的所得最大化?这就需要税收筹划。一般情况下,单位对于员工薪酬,基本上都有或简或详的规划。本文立足于员工全年的工资薪金需要课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方面的规定,扣除工资薪金中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免税部分来予以探讨,敬请大家指正!

    一、什么是年终奖

    什么是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予以了明确规定,既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终奖具有一次性,考核性,奖励性等特点。

    二、年终奖的计税方法

    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具体如下:

    1、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员工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2)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三、年终奖计税方法之举例分析

    假定A公司员工小王在12月份一次性取得了10000元年终奖,10000/12=833,确定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A公司具体应该为小王代扣代缴多少个人所得税,还取决于小王在该月的工资。分2种情形,以小王在12月份取得3000元工资或4000元工资来计算。

    1、小王12月份取得3000元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

    【10000-(3500-3000)】×3%-0=285

    A公司在12月份应该为小王代扣代缴285元的个税。

    2、小王12月份取得4000元工资,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

    10000×3%-0=300

    (4000-3500)×3%-0=15

    A公司在12月份应该为小王代扣代缴300元的年终奖个税和15元的工资个税,一共是315元。

    四、几种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方案

    (一)变换发放法

    在员工年薪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变换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数额,将会起到税负节约的效果。还是以上述A公司小王为例,假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小王每月工资为3000元,在12月份一次性取得10000元年终奖。则A公司全年为小王代扣代缴的个税为285元。

    3000×12+(10000-285)=45715

    小王全年实际取得的总收入为45715元。

    3000×12+10000=46000

    而A公司全年支付给小王的全部薪水为46000元。

    假如A公司懂税法并愿意为小王进行税收筹划,全年仍然支付给小王46000元的薪水,则税收筹划方案就可以这样安排:每月支付小王工资3500元。

    46000-3500×12=4000

    小王年终奖为4000元,则,4000/12=333,确定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4000×3%-0=120

    A公司全年为小王代扣代缴120元的个税。

    (285-120)/285=0.58

    小王的年薪总额没变,只是变换了每月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数额,与之前相比,其个税节省率达到了58%。

    虽然,小王的案例比较简单,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对年终奖进行税收筹划十分有利于员工税后所得的最大化,这样的筹划方案也非常适用于年薪不高,但又需要缴纳个税的情形。

    下面我们再举个例子。

    假定B公司的李总年薪为30万元,按照变换发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1、每月工资发放3500元,其余在12月份考核通过作为一次性年终奖。

    300000-3500×12=258000

    李总的年终奖为258000元,258000/12=21500,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258000×25%-1005=63495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63495元的个税。

    2、每月工资发放5000元,其余在12月份考核通过作为一次性年终奖。

    300000-5000×12=240000

    李总每月5000元工资,5000-3500=1500,每月确定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李总的年终奖为240000元,240000/12=20000,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5000-3500)×3%-0】×12=540

    240000×25%-1005=58995

    540+58995=59535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59535元的个税。

    3、每月工资发放8000元,其余在12月份考核通过作为一次性年终奖。

    300000-8000×12=204000

    李总每月8000元工资,8000-3500=4500,每月确定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李总的年终奖为204000元,204000/12=17000,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8000-3500)×10%-105】×12=4140

    204000×25%-1005=49995

    4140+49995=54135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54135元的个税。

    4、每月发放工资12500元,其余在12月份考核通过作为一次性年终奖。

    300000-12500×12=150000

    李总每月12500元工资,12500-3500=9000,每月确定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李总的年终奖为150000元,150000/12=12500,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12500-3500)×20%-555】×12=14940

    150000×25%-1005=36495

    14940+36495=51435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51435元的个税。

    5、每月发放工资16000元,其余在12月份考核通过作为一次性年终奖。

    300000-16000×12=108000

    李总每月16000元工资,16000-3500=12500,每月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李总的年终奖为108000元,108000/12=9000,确定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16000-3500)×25%-1005】×12=25440

    108000×20%-555=21045

    25440+21045=46485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46485元的个税。

    6、不发年终奖,30万元年薪全部月平均分配,每月发放工资25000元。

    【(25000-3500)×25%-1005】×12=52440

    B公司为李总全年代扣代缴52440元的个税,不过这个计算因缺乏激励,一般单位不会采用。

    由此可见,第1种计算税负最高,第5种计算税负最低。

    63495-46485=17010

    17010/63495=27%

    第5种计算比第1种计算节约税负17010元,李总的个税节省率达到27%。

    (二)减少奖金法

    上述小王和李总的案例是年薪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税收筹划,再举一个减少1元年终奖的案例来分析。

    假定C公司员工小张在12月份一次性取得18001元年终奖,在小张该月工资高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的情况下,就获得的18001元来计算其年终奖的税负。

    18001/12=1500.08,确定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18001×10%-105=1695.1

    C公司在12月份应该为小张代扣代缴1695.1元的年终奖个税。

    假如C公司少发1元,小张一次性取得18000元年终奖,其他条件同上,就获得的18000元来计算其年终奖的税负。

    18000/12=1500,确定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18000×3%-0=540

    C公司在12月份应该为小张代扣代缴540元的年终奖个税。

    1695.1-540=1155.1

    1155.1/540=2.14

    C公司多支付1元的奖金,导致小张多缴纳1155.1元的个税,其个税增加率为214%。

    1155.1-1=1154.1

    由此可见,C公司好心增加小张1元的年终奖,结果却致使其净损失为1154.1元。因此,应该减少这1元的年终奖。

    (三)避免无效的年终奖区域

    基于上述C公司小张的案例分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可以推导出年终奖发放的无效区域,具体计算如下:

    假定D公司员工赵某在12月份取得一次性年终奖为W元,且12月份的工资高于或等于3500元。

    1、18000<W<54000,确定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18000-(18000×3%-0)=17460

    D公司支付赵某18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17460元。

    W-(W×10%-105)=17460

    W=19283

    D公司支付赵某19283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17460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18001≤W≤19283

    2、54000<W<108000,确定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54000-(54000×10%-105)=48705

    D公司支付赵某54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48705元。

    W-(W×20%-555)=48705

    W=60188

    D公司支付赵某60188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48705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54001≤W≤60188

    3、108000<W<420000,确定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数1005。

    108000-(108000×20%-555)=86955

    D公司支付赵某108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86955元。

    W-(W×25%-1005)=86955

    W=114600

    D公司支付赵某1146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86955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108001≤W≤114600

    4、420000<W<660000,确定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755。

    420000-(420000×25%-1005)=316005

    D公司支付赵某420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316005元。

    W-(W×30%-2755)=316005

    W=447500

    D公司支付赵某4475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316005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420001≤W≤447500

    5、660000<W<960000,确定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5505。

    660000-(660000×30%-2755)=464755

    D公司支付赵某660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464755元。

    W-(W×35%-5505)=464755

    W=706538

    D公司支付赵某706538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464755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660001≤W≤706538

    6、W>960000,确定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3505。

    960000-(960000×35%-5505)=629505

    D公司支付赵某960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629505元。

    W-(W×45%-13505)=629505

    W=1120000

    D公司支付赵某1120000元的年终奖,赵某税后收入为629505元。

    年终奖的无效区域:960001≤W≤1120000

    单位给员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时,要注意上述的无效区域,这样方可实现员工利益的最大化。

    (四)其他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是按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征收的,年终奖的金额越高,税负也越高,上述分析也予以印证。

    问题: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是不是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进行筹划,以使税负进一步降低或者递延纳税?

    答案: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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