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终于开始阅读《再见,哥伦布》。
据说这是冯唐先生最为推崇的一本好书,但是显然,并不是我的菜。
所有厉害的人都告诉我,这是一个犹太青年对沉闷迂腐的旧世界的反思,而我只看到一个负心汉的故事。
尼尔在泳池边看到美丽的布伦达,然后主动追求她,在最短时间内融入布伦达的家庭,完成了性的追逐。
尼尔从一开始就以男性的视角凝视着布伦达的一切,她的美貌、富有、家庭、宗教、价值观,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是新奇的、但又不完美,等待他去完成探究和鄙视。
这篇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字里行间处处流露着优越感,让我感到不适。
这不是一个能打动我的作品,只是一篇来自凤凰男的内心独白,如果说宝贵之处,真实算是一个吧。
尼尔最终和布伦达分手,我很是为女主松了一口气。
就让那个单纯的美丽女子继续留在更爱她的家人身边吧!
继续把她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服装市场上,她的最大烦恼就是:为买到手感柔和、质地考究的衣物,她每一次都必须与富有却节俭的母亲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百年战争”。
有一天,她将遇到一位喜欢她的优雅和美丽,又不嫌弃她浅薄和富有的好男子,然后共度余生。
其实,人与人之间,如果一心想要去嫌弃,就总能找到理由嫌弃,渣男们的负心薄幸都有借口。
布伦达生活富裕、浅薄简单,并不是被嫌弃的理由,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是她啊!
尼尔第一次在泳池边看到她,布伦达从泳池边一跃而下,离开的时候用姆指和食指扯了一下臀部的泳衣,遮住肉肉。
布伦达的这个举动让尼尔心潮澎湃,想尽办法弄到布伦达的电话、主动展开追求,这难道是爱上她的思想深邃吗?
而之后全方位无死角的嫌弃,又是在闹哪样?
就连《哥伦布》,只是一张来自布伦达世界的唱片,也还是被嫌弃了。
我也听过很多听一次过后就不想再碰的音乐,其中包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
我知道那是我自己的问题,而不会鄙视这些音乐。
就像我们生活在这个多元的世界里,所有存在的东西,并没有谁比谁更高级一些、或者哪些事物理应被鄙视的。
纯粹的、来自于男性的眼睛,可以傲娇地凝视世人,然后在性躁动得到抒解之后鄙视获得的一切。
在我看来,这只是将“始乱终弃”包装成“思想深邃”,结果其实是一样的。
《再见,哥伦布》,这一次,我站那个爱打扮、陷入恋爱中的傻白甜女孩。
早上我掰药,四条过来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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