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比人间冷吗?不见得

作者: 不眠兔 | 来源:发表于2018-06-26 16:35 被阅读24次

    我一直相信一个观点,就是“黑暗所在的地方,就一定有光明,就一定有希望。”在今天看来,也许,是我错了。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原谅我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人性难测,人言可畏,可我真的没有想到,生而为人,人的下限居然能降到如此程度。

    麻木不仁的看客,拍照取乐的人......这不正像鲁迅先生笔下爱吃“人血馒头”的人吗?

    花季少女最后残存的希望,被他们践踏得支离破碎;黑暗中最后一丝光明,也被麻木吞噬。

    是的,这个夏天很热,但不代表就应该说风凉话;人心空虚,但不代表就该吃人血馒头。

    当一个人不需要为他的言行付出代价时,内心的黑暗也就展露无遗。

    就比如:在一些人看来,人杀狗得偿命,狗咬人就忍着。

    所以就有了结论:人不如狗。

    突然想起有句戏言,说你想自杀,在网上发个留言。有无数的人监督你自杀。想不自杀都难。他们非常负责,无比感人。

    仔细想想,虽然听起来很不是滋味,但大抵,也就是如此吧。

    所以我很好奇:当这事情,就这样过去以后,那些拍照片、催人跳的人,会在评论区里,留下怎样的“高论。”

    还是那句话,当针没有扎到一个人身上时,他就永远也不知道疼。老话讲:“嘴打嘴”,倘若下一个受欺负而至跳楼轻生的是自家孩子?我们可还笑得出来?

    等着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这句话,既是给那个人面兽心的老师,也是给那些丧失人性的看客。

    是的,别人的命都不值钱。就值得我们去玩弄,去嘲讽,去谩骂,去戏耍。呵呵。生而为人,这群人还有做人的底线没有?

    哎。

    只是做个善良的人,真的有这么难吗?

    你可以不拉一把,但又何必再去推一下呢?

    可笑的是,既然逝者已逝,评判者居然还要让受害人者拿出证据。一纸绝命的控诉不能说明问题?荒唐。

    个人观点,就应该让这个老师拿出他没有猥亵的证据来,如果拿不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证据不足”,“抑郁病因,无法查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呵呵,好吧。就笑笑,不说话。

    捍卫正义的剑,却让正义不得声张,使得恶人得到包庇。这可真有趣。

    受欺负的人处在黑暗中不敢言冤,受暴力的人身在冰冷中不敢反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维护对象变成了“强者”,却不是“正义”。

    “要是敢说出去,就告你家长,就开除你。”

    “如果不说出去,全宿保研。”

    “为了学校(班级)荣誉,你要顾全大局。”

    “不管怎样,他是你的老师(领导),你不应该这样。”

    ......

    所谓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是这个意思吗?呵呵。去TM的吧。

    为了名声?为了荣誉?所以就放弃了正义,放弃了公道?

    会有不畏豪强,不怜谄媚的人站出来,一视同仁,主持正义吗?

    我不知道。

    那么这个社会会好起来吗?

    我不知道。

    世事险恶,人心薄凉。我们永远不能知道人心有多坏。

    人心上的麻木,被遗忘的正义,真的很可怕。

    而怕就怕,我们把人心的麻木,把扭曲的正义,习以为常。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世界的冷观,麻木,千百年来的恶心,畸形,何日方休。哎。

    如果有可能,我还是愿意相信世界依旧是美好的,永远感动,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不觉泪目,就此搁笔,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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