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喜欢写小片断的文字,一些感触与思考,就写下了,有碎片化的倾向。
当然会被高人所笑,这是否江郎才尽的表现?想想,自己倒笑了。压根儿,就没有所谓的才,又何来才尽之说。
记得知堂翁说过,他之喜欢读书,不是真的喜欢,而是以此代吸纸烟,权当消遣,不过一种生活的态度。他又说自己写文章只是代替读书而已,——书价飚升,无奈以此应付。
有一位西方作家,说到自己的写作,却是因为不满意所读的文章,所以,决心自己动手来写。知堂翁之无聊才写作也罢,西方这位作家的自视甚高的野心也好,都不是我写作的原因。我之写作,只是喜欢,即如当下的碎片化的写作,也是几十年积习而已,不能改变,只好仍写之。
碎片化,当然不成统系,可是,这种即时性的文字,却也有好处,是能够及时折射我内心的思路;而且,所占用的时间不多,可以随时随地而写,比如在手机上就能完成。而近些时,我更喜欢以毛笔写在宣纸上,体会一份古人书写的快乐。这貌似高雅,却是玩而已,不亦乐乎!
艺术,我们通常会说,搞艺术。但我总觉得用“搞”字太造作了,其中有过于刻意的意思,匠味太重了些,倒不如用“玩”字来得轻松。如果不是由衷之喜欢,作为任务,宣传或者名利等等之敲门砖,艺术就乏味了,不但不会好,反而会逐渐地远离我们。只有真正的爱,入迷的全身心投入,我们才会快乐,水到渠成地圆满。我想,只有能到达玩的境界,才可言完全懂得艺术。
这么说,当然不是说我的这些碎片化文字,就是艺术;这只是表达我个人对于艺术的理解而已。碎文字无法从容地展开,否则就不是碎文字了,只能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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