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他明天就来了

作者: 沈清欢dada | 来源:发表于2018-07-15 23:32 被阅读98次

楔子

雨是从四月末开始下的。

她生日那天。

“四月真是不讨喜。”她看着窗外的雨,喃喃自语。

“可我喜欢四月。”

恍惚间像是听见有人在说话,她偏了头,发了半分钟的呆。只剩自己,她心知肚明。

她点了一支烟坐在窗边俯瞰着这大半座城市,恍惚间像看见沈迦漓坐在面前。

“我们就到这里结束吧。”

草莓味的糖果含在嘴里化的差不多了,很苦。

雨季在四月

01.反正没人会回来了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

程与光到电影院看了那部众说纷纭的《后来的我们》。

真实且残忍。程与光在听到方小晓说那句“I miss you”时一闪而过的念头。

“想不负此生很难。”整部电影程与光就听到了这句话时有些难受。

那一刻,她听到的全是身边女孩们低低的抽噎声。

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一圈就干了,程与光甚至都来不及从包里拿出一张纸。

说到底都是充斥着情怀。

电影结束后是一段合唱,在奶茶的演唱会,人声鼎沸。

“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这些年来/有没有人能让你不寂寞……”

程与光没太认真听,而是插上了耳机,点开歌单播了一首五月天的《后来的我们》。

新改编的版本,为了和电影契合。阿信的声音沉沉的,通过电流声传进耳朵里,有些丧。

陆陆续续的人起身,程与光听完歌,也随着人流往外走。

与陆陆续续的人擦肩而过,程与光突然觉得人生呐,光是相遇,就很不容易了。

“新婚快乐。”

沈迦漓的婚期是四月的最后一天。

程与光给他发完消息,想着沈迦漓真是足够精明,蜜月期和能五一一起过。

过了几个小时沈迦漓才给她回了消息。

“最近很忙?”

程与光刚和导师聊完,看了看时间,罗马时间夜晚九点零五分。

“是啊,毕业季,论文都改了好几稿导师还是不满意,为了毕业也不容易。”她打字时总喜欢把字念出来,很多年了也没改。

“之后怎么打算?”

“啧,还是那么让人为难。”程与光在低低说了一句。才继续回他:“导师帮我写了推荐信,下一站打算去阿根廷。”

“博士学位还不够满足你?你这辈子是和学习杠上了是吧?”

程与光看着这条消息,发出了低低的笑声,“除了学习我真的找不到其他事情适合我的,况且学术研究赚的钱足够我后半辈子不啃老了。”不难看出掺着开玩笑的成分。

“那怎么会想到去阿根廷,我记得你在意大利学的是历史,阿根廷没有你专攻的吧。”

“北半球待腻了,去南半球玩玩儿。”

“与光,你……”沈迦漓突然的停顿,不难想象出他现在皱着眉的样子。

“你那边应该是凌晨四点,沈迦漓。”程与光突然打断他,“去躺一下吧,醒来得去接新娘了。”

“新婚快乐,沈迦漓。”

北京下了一个星期的雨。

罗马的天气闷得人发慌。地中海气候,夏季高温少雨。高中地理课本上最熟悉的词条。

结束完研究的第二次讨论之后,程与光打算趁着空闲到处走走。

四月二十八日凌晨,她回过一趟北京。

四月二十九日上午,结束完所有的事去看了一场电影。

四月三十日凌晨,她给沈迦漓发祝福时,人在北京。

她匆匆回了一趟,又马不停蹄的去往大陆另一岸。

她不想见他,至少那一刻是不想的。

她在北京的房子,父母一直没把它卖了。甚至连房内的东西都没变过。以至于让她觉得,她打开门的时候,沈迦漓下一秒会出现在她面前。

五月一日。

她抵达梵蒂冈,顺手拍了一张照片发了出去。

配文:Nice Day!

然后终于下定决心。

“妈,我在北京那套房卖了吧。”

反正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02.今夜月色真美

忙完一天的事,程与光接到了母亲的消息,说房子已经有很多个买家联系了。

她沉默了半分钟,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好,找到合适的就卖了吧,钱就别给我了,给你自己买个包,再给我爸买条领带,当我孝敬你们。”

彻底粉碎。她觉得也不太难。

她突然想起十几个小时前从北京回来时遇见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生。很年轻,大概十九、二十岁的样子,看着那张年轻的面孔,会让她想起她和沈迦漓在一起的时光。

程与光长了一张与实际年龄不符的过于年轻的脸,再加上她穿着比较随意,男孩才不过两分钟就和程与光搭讪。

“嘿,你是去罗马度假的吗?”

程与光看着眼前这张过于年轻的脸,显得很宽容,笑着打开电脑,“我是去学习的。”

满屏的意大利文,程与光继续认真的写着刚从国内得到的一些消息,又被身边的男孩打断。

“你是学历史的?”这句话无疑能让人有些兴趣。

“你懂意大利语?”

“一点点,比较感兴趣而已。”

程与光没有抬头,而是低低的“嗯”了一声。

才消停两分钟男孩又在程与光身边讲着他知道的罗马故事,程与光没打断他,知道男生讲到伯罗奔尼撒战争时,程与光才终于写完了所有的东西。

“据我所知,伯罗奔尼撒战争,是雅典和斯巴达的一场转折性战争,按理来说,是希腊史。”她的红唇一张一翕,说话的声音很轻。

男孩似乎因为她的突然抬头愣了一下,继而尴尬的抓了抓头发,“啊,搞混了。”

不难看出,他耳根发红。

程与光无意为难他,看着他这副模样笑出了声,“小男孩。”

她轻声的说。把电脑放回了包。

“今夜月色真美。”男生突然开头,程与光愣了一下,偏过头看着身边的男孩儿。

男生其实长得很好看,最出彩的是那一双桃花眼。

他看了一眼她的包,缓缓开口:“夏目漱石的书。”

程与光这才意识到男生在说什么。

今晚月色真美。

这句话,沈迦漓曾经和她说过。沈迦漓还说,这句话说出来,是我爱你的意思。

她这个人,就是很容易把现实和回忆混淆。她想念沈迦漓,她骗不了自己了。所以她主动伸出手。

“你好,我是程与光。”

“你好,我是叶嘉良。”

不是她想要的答案,但是同样的心情。

十四年前。

另一个人和她握手。

那个人说:“你好,我是沈迦漓。”

“I'm falling down falling down falling down. I'd be around be around till the end.”

耳机里响起这么一首歌时,程与光有些晃神。

她顺手点开的是中国歌手榜,听到的却是一首英文歌。

“叫什么呢?”她划开了手机屏幕,轻轻点了两下,“stay with me,名字不错。”

说完程与光顺势蜷坐在沙发上,把电脑合上摆在一旁,拿起桌上一本答案书放在了膝上。

“Should I forget him?”她足够虔诚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Not if you are alone.

这一句话足够让她心里产生很大的回响。

她是一个人吗?

Not sure.

她孤独吗?

Absolutely.

“Lei è sola.”她合上书说了一句意语,双手合十,加上了一句:“She is lonely, and honest to say, she finds herself unable to compromise.”

03.动辄山鸣海啸

“明天的渺茫全靠昨天的实在撑持着,新梦是旧事的拆洗缝补。”

在写完最后一行论文以后,程与光终于沉沉睡去。接连四天没有好好睡觉,她基本上属于行尸走肉的状态。

在那一晚,她梦见了那个叫叶嘉良的男孩,梦见了二十岁的沈迦漓。

机场告别时,男孩儿问过程与光,为什么会主动伸出手。

程与光当时的回答是:“因为你长了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我很喜欢。”

男孩不信,但依旧和她拥抱作别。

真话是,那双眼睛,让她想起了沈迦漓。

那个陪她走了十四年的人。

两个七年之痒,一个十年之约。足够让她后半生铭记于心的人。

程与光第一次见沈迦漓,是在她十三岁的时候。

她初一。

程父是退役军人,与沈迦漓的爸爸是战友。

某个下午她正从后花园摘了一栏草莓回到房里时,听见父母说要见一位老朋友。

“对了,那位沈叔叔的儿子和你是一个学校的,好像是叫沈什么漓。”末了,她母亲添了一句。

“沈迦漓?”她刚拿起一颗草莓往口里塞,说话有些含糊,酸涩刺激着味蕾,她不喜的皱起眉头,“我认识他。”

母亲看她手中咬了一口的草莓,连忙把桌上的拿走,“都说过你多少次,草莓要洗了再吃,怎么总是不听。”继而给她递了一杯果汁,又问:“你怎么认识的?我没听你提起过。”

“哦,我朋友向欣和我提过这个名字,说是人长得帅,成绩好还有个性,我没见过。”

“你们这些小孩子……”

还不等人说完,她就跑着上楼了。

“妈,我去练琴。”怕是母亲不放心,她又接着大声的说了一句。

弹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琴,程与光就无聊的躺在琴凳上,拿出口袋里的MP3听起了歌,不知不觉也就睡了过去。

播到舒伯特的小夜曲时,琴房门突然被打开了。

程与光迷迷糊糊的听见了开门声,也没睁眼,问了一声:“妈,人来了?”

“嗯,来了。”处于变声期特有的嗓音,让程与光一下子就惊得坐了起来。

“你是谁?”

少女的防备让沈迦漓失笑,“刚刚阿姨和我说,你认识我。”

“沈迦漓?”

程与光扎着的马尾因为躺的久了,有几缕头发散了下来,琴房的窗子开的有点大,吹起了粉色的窗帘,也吹起了少女的发丝。

沈迦漓感受到眼皮突突地跳了两下。

“嗯,是我。”

程与光终于笑了起来。她摘了耳机,伸出手。

“你好,我是程与光。”

“你好,我是沈迦漓。”

向欣说得不错,沈迦漓长得的确惊艳,尤其那一双眼睛,因为混血的关系,是深蓝色的。

笑起来,似乎能把人吸进去。

之后他们就下了楼。

程与光走在前面,似乎心情不错。

沈迦漓看着她,许久才开口:“你为什么走路总喜欢蹦蹦跳跳。”

她没有意识到第一次见面,他用的却是“总”。

就像她没有意识到,她以后会很喜欢眼前这个少年。

以后她会说。

我喜欢你。

是那种一听到你的名字。

就动辄山鸣海啸的喜欢。

04.第八秒

“金鱼的记忆是七秒。”

这是个谎言。

早在2003年,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心理学院进行的实验中就证明了,金鱼的记忆时间至少有三个月。

可是人们依旧相信着七秒定律。

从程与光认识沈迦漓那天起,她就发现生活到处都是沈迦漓的身影。

初二那年,他们搬了新的教学楼,程与光的教室正好和沈迦漓的班级隔了一个教师办公室。

程与光人缘不错,被选为了班长,而沈迦漓因为成绩的原因,自然难辞学习委员一职。

“沈迦漓,真巧啊!”程与光总是会率先和沈迦漓打招呼,带着她招牌式笑容,眼睛弯弯。

“巧。”沈迦漓倒惜字如金,不过总会深深的看上程与光一眼。

他们之间,说不上熟或不熟,沈迦漓性格明显没有程与光想象的开朗,对人冷淡,不过程与光不同,整个年级几乎没人不认识程与光。

与沈迦漓恰恰相反,程与光是个小太阳。

比起那些被沈迦漓的冷气吓到一旁的人,程与光和沈迦漓的关系算是很好。

而在程与光的记忆中,他们之间关系的转折,应该是那场篮球赛。

与大部分男生相同,沈迦漓很喜欢打球,不仅如此,他还打的不错。

四月。程与光生日那天。

初中部的球赛刚刚开始。程与光在下课后收拾好东西之后才慢慢悠悠的走到球场,明显发现有一块场地女生围的特别多。走近看才发现沈迦漓也在。

沈迦漓的班级抽到的是初三的班级。其中有一个学长,程与光在音乐社认识,但由于是万人迷类型,程与光并没有兴趣深交。

兴致缺缺的看了几分钟,程与光又绕着场转悠了一圈。本来计划着离开,程与光突然听见一阵骚动声。

顺着声音,不到两秒程与光就看见沈迦漓被别人拎着衣领,而沈迦漓双目通红。

糟糕。

程与光看着形势不对也顾不得什么,嘴里念着“就当功德一件”往前冲。

“迟阳学长,这是怎么了?”程与光推开层层人群,笑靥如花的看着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生。

男生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松开了手,“与光,你怎么在这儿?”

“这不是听说球赛吗,就来看一看,没想到看见你了。”边说着她边从包里拿出那瓶还没来得及开盖的饮料递给了那个叫迟阳的男孩,才故作惊讶的看着身边的人,拍了拍沈迦漓的肩膀,“咦,表哥,你今天也打球吗?怎么不告诉我,我找了你好半天。”

“表哥?”不等沈迦漓疑惑,迟阳已经脱口而出。

程与光点了点头,“是啊,他我表哥。”

像是不懂对方的疑惑,她反问:“怎么了?我们不像吗?”

“像像像。”身边的人都异口同声的回答,可心里怎么想,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程与光这才笑了两声,拉着沈迦漓的手说:“学长,我今天还有事,就先和我表哥走了,下次……”

还不等程与光说完,沈迦漓挣开她的手,“不行,球赛还没完。”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程与光只能使出杀手锏。她轻轻拉了拉沈迦漓的衣角,沈迦漓顺势弯下了腰,程与光踮起脚尖在他耳边用他们只能听到的声音说:“今天我生日,待会儿是沈叔叔来接我们,你要是不介意可以把事情闹大。”

沈迦漓听到她的话果然气势弱了些。最后他只能说明了情况先离开。

在等车的时候,沈迦漓看着眼前难得安静少女,突然想起女孩为了解决冲突的“谎言”。

“表妹?”他笑了笑,声音不大。

“啊?”程与光反映了十秒钟才知道沈迦漓在占她便宜。她假装的环顾了四周,才假装无意的说:“今天天气真不错。”

沈迦漓也不回答她,笑着直直的看着她。

程与光也朝他笑笑,“我这人吧,记忆力不好,属金鱼,只记得七秒。”

“是吗,我前段时间看新闻说,2003年,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心理学院进行的实验中就证明了,金鱼的记忆时间至少有三个月。”

这是沈迦漓迄今为止对程与光说过最长的一段话,可程与光纠结的是沈迦漓的反驳。

“沈迦漓,你就是这样对你的救命恩人的?”

“咦,你不是七秒钟的记忆吗,表妹?”

“不好意思,找错人了。”

那天下午。

沈迦漓最后对程与光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是,谢谢你。谢谢她能在他最冲动的时刻拯救了他。

第二句是,生日快乐。祝福她万事心想事成,天天开心。

第三句是,真羡慕你。羡慕她的阳光善良,羡慕她那份勇敢快乐。

他说:“你真的太阳光了。阳光到我都嫉妒你。”

那是第八秒的时候说的。是第八秒的记忆,以及第八秒无可复制的心动。

05.如果都是自欺欺人

“罗马真是座充满魅力的城市。”收到叶嘉良Facebook的消息时,程与光正准备收拾东西回罗马。

“嗯,的确如此。”她退了房之后,来着租来的车准备去机场。

引擎声“轰轰”作响,电话也应声而起。

“Hello?”程与光看到未知号码,不确定是从哪个地方打来的。

“是我,叶嘉良。”少年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仍旧能感受到活力满满。

“叶嘉良?有事?”

“你什么时候回罗马啊?我过两天就走了,你能带我再逛一逛有特色的地方吗?感觉你在罗马上学,一定去过一些我没去过的地方?”怕被程与光误会,他还添上一句:“你放心,我绝对不是因为要搭讪你,我保证这两天不会对你做什么出格的事。”

程与光听了他的话笑出声,“你一个小屁孩儿我会怕你不成?”

“程与光,我可个纯爷儿们,况且,你就不怕,如果我……”

“如果什么?”见少年停顿,程与光反问。

“没什么。”

少年那套拙劣的说辞程与光早就明了,可她没舍得戳破。程与光想着,就当青春期孩子对世界的好奇吧。

年轻没什么不好的。

她原本想说,所有的如果都是自欺欺人的假设。

程与光过完十四岁生日的第二早,生活开始发生改变。

她仍旧是像往常一样先到办公室领作业,然后就像往常一样遇见了沈迦漓。

“早啊,与光。”沈迦漓先打了招呼,程与光拿着作业的手一抖,不可置信的掐了一把自己的脸。

“你是沈迦漓?”

“是啊,表妹,我是你表哥啊。”

沈迦漓说完趁着程与光没反应过来就跑了。

整个办公室只剩下程与光仇恨的嘶吼:“沈迦漓,你个杀千刀的,给我等着。”

然而事情才刚刚开始。

自从大家听说程与光是沈迦漓的表妹之后,一些本来对沈迦漓有好感但不敢行动的女孩子开始从程与光身上下手。

“与光,你能帮我把这些东西给沈迦漓同学吗?”

不能,谢谢。

“与光,你是沈迦漓的表妹,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吗?”

我觉得他会喜欢吃屎。

“与光……”

不听不听,沈迦漓念经。

程与光从此迎来了无止境的噩梦,以及,和沈迦漓同学日常扮演“亲密”表兄妹的戏码。

直到有那么一天。程与光和向欣一起等车。

“你平常不都和沈迦漓一起回家吗?今天怎么了?”

刚喝着草莓味牛奶的程与光被呛到了,天知道她这几天听沈迦漓这个名字都快要吐了,果真,当时就不应该撒谎的,现在沈迦漓倒是轻松,她程与光就不一样了。

每天接受完那些小女孩的礼物递给沈迦漓又被拒绝,她真的是足够头疼了。

不过这些话她也不能和向欣说,毕竟沈迦漓还是向欣的半个男神,只得笑着说:“没什么,最近想坐公交车体验生活。”

向欣“啧”了两声,“不愧是有钱人,脑回路都和常人不一样。话说你……”

听着向欣话说一半,程与光抬头有些不解,“嗯?”顺着向欣的目光看过去,她就看到向自己走来的沈迦漓,失去了梦想。

我再也不会快乐了,程与光假装眺望着远方想。她甚至都觉得嘴里最爱的草莓味牛奶索然无味。

而恰好向欣等的公交车到了,她和程与光告别后就上了车,只剩下程与光站在那儿呆呆的看着沈迦漓。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你表情那么壮烈干什么?”沈迦漓看着程与光在见到他之后的无数种脸色,不觉失笑。

“没什么,表哥。”程与光露出了职业假笑,实在是想忽略身边这个发光体。

“大哥,那个,您能离我稍微远一些吗?您长得实在太帅了,我承受不住旁边那些人眼神。”过了两分钟,程与光忍不住开口。

这次轮到沈迦漓一愣,exm?长得帅是我的错?

那是唯一一段程与光占据主动权的时光,可她没意识到。

沈迦漓在青春期给予她的,是陪伴,是迁就。

就比如陪她等公交车,陪她到办公室抱作业,陪她当“表兄妹”。

等公交车的十几分钟,程与光问过沈迦漓一个问题。

她说:“如果我们是表兄妹的话,会怎样?”

沈迦漓当时回答:“人类只有在要骗自己的时候才会说如果。”

程与光“噗嗤”笑出了声,“小老头。”她打趣。

可现在如果让沈迦漓再回答一次。

沈迦漓会说:“如果不是自欺欺人,如果是世上最有可能实现的。”

比如,如果他们还在一起。

可是啊,人类的悲欢不相通,爱恨不相通。

所以,来不及。

06.Halo

“Baby I can see your halo, you know you're my saving grace.”

你是我的救赎。

除了。

或者。

沈迦漓被撕过的日记本上,断断续续的有那么几行字。沈迦漓工作以后就把日记本锁在了最底层,无意间在翻东西看见本子时,有很多东西亟待宣泄。

“程与光,你是我的救赎。”沈迦漓最后在那行被记号笔涂黑的地方写了这么一句话,然后又把书本锁了起来。

初三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升学考。

沈迦漓成绩好,毫无压力的进了直升班,免去了中考一关。

而程与光不同。程与光成绩不算差,但也远远谈不上好。在她为了中考焦头烂额时,突然发现很久没有在办公室见过沈迦漓的身影。

沈迦漓进了直升班这件事,是向欣告诉的程与光。那时,向欣已经知道沈迦漓和程与光不是表兄妹这件事。

“什么?沈迦漓不中考了?”程与光刚咬了一口的雪糕摔在了地上,她心痛的看了一眼,呆滞了几秒才把它捡了起来,顺手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你不知道吗?整个年级都一直在聊这件事呢。”向欣把手中的雪糕递到程与光面前,示意她吃,不过被程与光拒绝了。

程与光走在去操场的路上,看着头顶的大太阳,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湿纸巾擦了鼻尖的汗珠。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她口中听见:“有什么可聊的。”

向欣耸耸肩,“谁知道呢?或许这是帅哥的福利。”

“呵。”程与光笑了一下,表情却并不愉悦。她顺手把手里的垃圾瞄准前面的垃圾桶一丢,完美的抛物线和着“哐当”一声,“大概吧。”她咂着嘴回答。

“与光,你要去哪个高中呢?”

程与光和向欣走到操场时,人还很少,她偏过头听到向欣的问题,实在不知道如何作答。

“沈迦漓去哪个学校了?”她反问。

“一中。”

程与光并不诧异,点了点头,刚想开口却看见远方熟悉的身影,瞳孔一缩。

沈迦漓。她以为短时间内看不见他了。

程与光转过身背对着沈迦漓,继而回答了向欣的问题:“我随缘就好。”

而就在她们准备向集合地点走去时,沈迦漓突然走到了程与光身边。

“与光。”沈迦漓和向欣同时叫了程与光的名字。

陆陆续续的人经过他们身边,程与光指了指集合的队伍,“先集合,待会儿我们再说。”

沈迦漓点头应允。

无非是些琐碎的通知,大家站在阴凉处依旧感受到了盛夏的恶意,整个场子攒动的人头周围,都是汗湿的人潮。混着夏天的热风,有一股咸咸的青春味道。

沈迦漓没有参与集合,站在阳光下等了十多分钟,程与光无意间看到时,心里一紧。

她只祈祷着集合快点结束,不然沈迦漓这么晒下去,迟早会中暑。如程与光所愿,集合结束的很快。程与光几乎是小跑着到了沈迦漓身边。

“说吧,你找我干嘛。”

沈迦漓比程与光高出一个头,低着头能看见她那双过于清澈的眸子闪了一下,鼻翼两边薄薄的一层汗以及被晒得红扑扑的脸颊。

“我进直升班了,我……”

程与光打断他,“我知道,听说了。”

沈迦漓能看得出来程与光大概因为自己没和她说而生气了,他态度诚恳的继续说:“前几天因为要考试就没和你说,不过我今天就是想和你说一声。你中考不要紧张,正常发挥就好,我在一中等你。”

程与光被他最后一句话弄笑了,看着沈迦漓那副郑重的表情,应了下来。

“好噢。”

沈迦漓随即笑了笑,“小不点,惜别。”

又加了一句:“但总会相见。”

后来那个傍晚,向欣问过程与光:“与光,你是不是喜欢沈迦漓?”

程与光没有思考就回答:“喜欢啊,我们好歹算一起长大,一起干过坏事。”

向欣摇了摇头,说了一句话。

她说,不是那种喜欢。

可程与光没听见。

六月的事情。

过了很多年。

又仿佛是前几天的事。

后来的每个六月,程与光都觉得离别不是什么难事,应该都会重逢。

可她错了。

「悟空觉得心里有一扇门被打开了,可门后面,什么也没有。」-《悟空传》

07.玫瑰曾是野花

“到罗马以后难得的放松,和一位刚认识的小朋友。”

程与光顺手拍了一张图,有叶嘉良的背着光的一个背影,和程与光刚飞扬的发梢。

“我才不是小朋友呢。”叶嘉良看她发的微博抗议着,却又自然的点了个赞,评论。

“小朋友说见到你很高兴。”

程与光看着叶嘉良的消息,笑着,很是无奈。

年轻真是好。这是程与光对叶嘉良一直的评价。

不过两分钟,正当两人笑得真开心的时候,程与光的手机提示音又突然响起。

未显示备注的评论。

但程与光一眼就认出是沈迦漓。

他给她发:“见过玫瑰的男人怎么会看上野花,爱过雄鹰的女人怎么会贪恋乌鸦。”

他说的很隐晦,可叶嘉良一眼就看懂了。

“这人是谁啊,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诋毁别人,他……”

程与光拍了一下叶嘉良,示意他不用生气。

她低头抿着唇,不过半分钟就回复了沈迦漓。

她说:“玫瑰曾是野花,乌鸦尚可救赎。”

之后她就关了手机,没再理会消息。

程与光中考超常发挥,踩着录取线进了一中。

刚进学校一周,沈迦漓就在一中出名了。

实验班的学霸,长的帅,人高冷,完全就是所谓的高岭之花。

军训期间学校管的严,程与光没见过沈迦漓,倒是因为性格好,认识了不少人。

她和向欣偶尔打电话会提到沈迦漓,问起沈迦漓近况时,程与光总是回答“我也不知道,好久没见到他了”,导致几次以后,向欣突然问:“与光,你和沈迦漓是不是吵架了?”

程与光听到向欣的担心,坐在食堂里突然笑出了声:“没有,我是真的没见过他,我们教室隔得远,训练场地也没有分在一起,你别多想。”

程与光说的正起劲,突然感受到食堂的一阵骚动,夹起一块西红柿,含糊的说:“好了,曹操来了。”

她吃得差不多了,挂了电话后,正想和身边刚认识几天的女生说一声准备离开,却被拉住了。

“我们再吃一会儿吧,那个,实验班沈迦漓好像要到我们这边吃。”女孩说话声音细细的,脸红了大半。

程与光算是明白了,只得认命。说实话,她实在不想在这样的场合和沈迦漓叙旧。

沈迦漓倒是习惯了身边的眼神,径直走向了程与光身边坐下,问了一句:“假期过的怎么样?”

他边说边看了一眼程与光的餐盘,看她只吃了一小点,就把自己盘中的肉夹了一些给程与光,“你已经足够瘦了,别学那些女生减肥,多吃点。”

程与光看着身边各色的目光,实在没想到才开学不久沈迦漓就能给自己搞事情,只得笑着说:“表哥,你多吃一点,男孩子吃得要多些。”

沈迦漓听见她那声表哥也只是挑挑眉,没有反驳,低着头“嗯”了一声。

可程与光又一次预见了自己的未来,她最清楚,沈迦漓的表妹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生理课上讲,男孩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都比女孩成长的慢一些。

可程与光偏偏是个例外。

沈迦漓做过很多事,以为程与光能懂他那份心意。

可程与光啊,开窍太晚。

聂鲁达说:“你是我贫瘠沙漠中,最后的玫瑰。”

程与光答:“我是贫瘠的沙漠,开不出玫瑰。”

诡辩,抑或真理。

08.喜欢是最难的

“而我只能是我,于是我觉得有些愧疚。”

村上春树如是说。

“我挺喜欢沈迦漓的。”

程与光在某个星期四的下午交完作业后,听到同桌的女生这样说。

当时女生正在叠纸鹤,满满一大罐。以程与光的数学水平,实在估计不出来到底有多少个。

女生很用心,程与光就站在那儿,有些不舍得打扰。

“有人说,折一千只纸鹤就能追到喜欢的人,我想试一下。”

女孩笑得很开心,低着头的样子认真迷人。

沈迦漓会喜欢这样的女生吗?程与光想了两天也没有答案,但看着女孩兴致很高的样子,准备帮她一把。

“我帮你一起叠吧,这样快一些。”

就这样,过了小半个月,女孩的纸鹤叠到了一千只。

纸鹤是程与光送过去的。

实验班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往外看,沈迦漓看着程与光手上的东西时,眼睛亮了亮。

“有什么事?”简单不过的开头。

“一个女孩听别人说,折一千只纸盒就能向喜欢的人告白成功,所以她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折了一千只纸鹤,可是她又害怕被拒绝,所有就由我送来了。”

听到后半段的话时,沈迦漓明显有了情绪变化。

“东西我不会收的,你带回去吧,替我谢谢那个女生的好意。”

程与光看着越来越多人看着她,觉得如芒在背,只想快点解决,“你就收着吧,我拿回去人家姑娘多难堪。”

沈迦漓神色晦暗的看着程与光,过了近半分钟问:“你真想我和那个女生在一起?”

程与光愣了一下,觉得沈迦漓的事又不归自己管,回答他:“我也没说收下了就要在一起,况且那个女孩真的不错,长的好看也温柔,特别是……”

“程与光!”

正当程与光巴拉巴拉讲个不停时,沈迦漓突然大吼了一声,吓得周围的人都噤了声。

“嗯?”程与光还没从惊吓中缓过来,整个人呆呆的看着沈迦漓。

“没什么,要上课了,快回去吧。”

“放学见。”

无止境的私心在阴暗的角落得不到养分,腐烂发酵。

高二分班。

第二个星期,程与光就听说,沈迦漓和那个女生在一起了。

沈迦漓没有和程与光说,也没有再和程与光一起回过家。

程与光总是自己一个人骑车回家。

她刚学会自行车不久,骑的总是不好,但她执拗的要骑车上学。沈迦漓的自行车永远孤零零的留到最后。

“向欣,我觉得我挺喜欢沈迦漓的。”某个周末她坐在琴房这样说。

“他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了,我竟然会难受。”

“就好像我学会骑自行车,即使骑的不好,摔了好几跤,我想的不是我会不会疼,而是我的自行车会不会坏。”

“可是喜欢太难了。”

和着舒伯特的小夜曲,程与光第一想到的,是沈迦漓那双深蓝色的眸,像是一片汪洋大海,藏了太多东西。

喜欢啊,是最难的。

09.真的是惜别

我听见来自海底的风声,还有来自黑暗的叹息。

后来的两年,程与光都怀着这样不轨的心思见沈迦漓,很难受。

高三那年程与光笃定了要和沈迦漓去同一个城市,旁敲侧击的问过他很多次他的理想。

沈迦漓回答的都是留在北京。

目标确定了以后,程与光也就开始认真学习了。

那一整年,她足足进步了两百多名,成绩从中游偏下到了可以站在沈迦漓身边。

报志愿时,她先去实验班确定了沈迦漓志愿,才回到座位上填满表,一整页,都是北京的大学。

她对沈迦漓有信心,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会考砸,所以把所有她能想到的北京的学校都几乎填了个遍。

幸运的是,程与光高考考的不错。

当天她查完成绩就兴致勃勃的骑着车去找沈迦漓了。那时候,她的车已经骑的很好了。

“沈迦漓。”她在楼下叫了一声就看见沈迦漓从二楼的房间探出头来,朝她笑了笑。

沈迦漓穿了一身短衣短裤,长手长脚的,很是好看。

“怎么了?你不是怕热吗,大中午出来找我想说什么?”

他们站在一棵很大的梧桐树梧桐树下,沈迦漓背着光,程与光有些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考了540几分,能留在北京了。”程与光拨弄着放在一旁的自行车说。

沈迦漓听见她的话先是有些惊讶,随即笑着揉了揉程与光的脑袋,“考的不错,小不点儿。”

他只有在夸奖她的时候,叫她小不点儿。

“那你呢?你考上了哪所?我记得你当时很想去北理。”

“宁夏大学。”

程与光愣了愣,“哪儿?”

“宁夏。”

“怎么会是去宁夏,你说好要留在北京的,是不是为了……”

程与光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沈迦漓一把抱住。

他说:“与光,不是为了任何人,只是因为那里专业不错。”

可是不是骗人,只有沈迦漓才知道。

那天下午,程与光蹲在那儿哭了很久。

后来腿麻了被沈迦漓背回了家,躺在沈迦漓的床上睡着了。

后来程与光醒来时,是晚上八点多。

她出门推自行车往回走时,和沈迦漓说了一句话。

她说:“真的是惜别,沈迦漓。”

10.香烟是草莓味

“被困住的野兽。”

这里高楼林立,从上往下,美不胜收。

这里安房花开,从前到后,别具一格。

这里很好,除了没有你。

大一暑假,沈家又一次到程家时,程与光见到了沈迦漓。

沈迦漓头发短了很多,似乎也晒黑了些。

除了外表上的变化,程与光总觉得,还有些东西变了,可她说不出来。

弹了两首曲子以后,程与光就逃到后院去摘草莓,而不过半分钟,沈迦漓也跟了上来。

程与光穿了一条水蓝色的裙子,褪去了青春期的青涩,出落得惊人。

她刚摘了一把草莓放在手上,转身就看见沈迦漓站在身后看着自己,停了下来。

“你穿成这样很好看。”这是他们见面后的第一句话。

程与光咬了一口草莓,眯着眼睛笑了起来:“谢谢。”

沈迦漓也弯下腰摘了一颗草莓,学着程与光咬了一口,甜蜜感在口腔里炸开。

“你过得怎样?”以他们的默契,这句话问出口真的是一点也不让人惊讶。

程与光点了点头,“还不错,你呢?”

吃完剩下的半颗草莓,沈迦漓也点了点头,“我也还不错。”

他们看了对方两秒,突然一起笑出声。

之后无非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边摘草莓边聊着。

或许是摘了一段时间的草莓乏了,沈迦漓把手中的草莓递给程与光以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支烟。

熟练的点了烟后,程与光看着那星红的光忽明忽灭,开口:“我记得你以前不抽烟的。”

沈迦漓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悉数喷到程与光那张白净的脸上,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说:“人总会变的。”

程与光吸了烟被呛了一下,瞪了沈迦漓一眼,从手中随便拿起一颗草莓咬了下去。

“宝贝儿。”沈迦漓掐灭了烟挑了挑眉,那双本如大海一样幽暗的眸子有了一丝波动,程与光眼皮一跳。

他从未这样叫过她。

“嗯?”程与光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沈迦漓。

“你吃的那颗草莓还没熟呢。”沈迦漓笑了起来。

“沈迦漓你去死!”程与光声音很大,大到应该可以遮盖她的心跳声。

“要不要出去玩?”恶作剧过后是青春期特有的荷尔蒙。

程与光低头思考了一下,没反对。

那一晚。

沈迦漓带程与光去了后海。

带着她喝了一杯很普通的玛格丽特,可沈迦漓没想到程与光一杯就倒。

沈迦漓把程与光背到车上安置好后,发现程与光还处于半醉半醒的状态。

程与光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说她大学里有几个追求者,有一个长得有些像沈迦漓。

“哪里像?”沈迦漓抱着逗她的心态问。

“眼睛,”边说程与光打了个酒嗝,“沈迦漓的眼睛我很喜欢。”

沈迦漓倒没想到她会全盘托出,又问了一句:“那你为什么不和那个男生在一起?”

程与光似乎在发呆,过了很久才回答:“因为他不是沈迦漓。”

沈迦漓一愣,只听程与光继续说:“北京真的很好,高楼大厦、科技中心、人文气息浓厚,可是没有沈迦漓,不好。”

说完,她就没有再说话了,整个车子里只有他们彼此的呼吸声。此起彼伏的交缠在一起,太容易让人心动了。

所以沈迦漓吻了下去。

唇瓣相对时,他能感受到程与光的呼吸喷在脸上,痒痒的,酥酥的。让他想起了中午吃的草莓。

甜腻的爱情。

宁夏也不好。宁夏没有你。

北京就很好。因为北京有你。

11.苦乐参半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这世界没有一件事情是虚空而生的,站在光里,背后就会有阴影.

这深夜里一片寂静,是因为你还没有听见声音。

——马良 《坦白书》

暑假过得很快,而程与光也并不清楚她那晚喝醉有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

不过沈迦漓没什么变化。

大二。

圣诞节的夜晚无聊的情况下,程与光参与了舍友组织的联谊活动。

无非是一群男男女女之间的互相暧昧。

程与光坐在最角落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拒绝了朝她身边走过来的三五人。

“与光,你就没看上的一个?”舍友在玩了两圈游戏后凑了过来,说实话,程与光性子好,长的好看,追求者也不少,可就是一直单身,让身边的人有些着急。

程与光倒是轻松的笑了笑,喝了一口果汁,“我有喜欢的人。”

这一说不要紧,可程与光没想到突然十多双眼睛看向自己。

“谁啊谁啊?”舍友好奇的看着她,让程与光有些头疼,感觉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正巧有电话进来,是沈迦漓。

“你在后海?”

沈迦漓声音不大,程与光没听清,大声的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之后她一直等着沈迦漓开口却没听见他说话,想挂了电话,感觉身后有人拍了拍自己。

“沈迦漓!”程与光被吓了一跳,呆愣在原地。

沈迦漓看着程与光红扑扑的脸蛋,弯下腰往程与光的嘴边闻了闻,笑了一声:“没喝酒,真乖。”

程与光脸彻底红了,支支吾吾了半天,点头。

“与光与光,这位帅哥是谁啊?”

程与光这才意识到身边还有一群朋友,咳了两声说:“这就是你们刚刚很好奇的人。”

刚说完这句话,四周就炸开了锅。

沈迦漓仍旧是笑着看着程与光,不打算打招呼也没打算走,程与光尴尬的和舍友说了两句就拉着沈迦漓出了门。

“刚刚……”程与光顿了顿,迎面的冷风让她脸上的温度低了些。

沈迦漓低着头把程与光大衣上的帽子给她戴上,继而看着她,“嗯?”

程与光憋了很久,最终脱口而出的是:“你怎么回北京了?”

沈迦漓似乎并不意外,把手套脱了下来套在程与光的手上,对上她的眼,又笑了笑:“回来办点事,没想到遇到你了。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嗯。”

沈迦漓愿意等。

等程与光愿意到他身边,即使长路漫漫。

但未来可期。

12.年轻啊

“叶嘉良,你几岁啊?”玩了一天之后,程与光和叶嘉良站在

“二十二岁,怎么了?”

整个城市尽收眼底,暖黄色的灯光映着静静流淌地河流。

“真年轻啊。”程与光眺望着远方感叹。

“你知道吗?”她转过头看着叶嘉良,“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候。”

“所以,你当时为什么拒绝我?”

程与光二十岁那年的夏天,出去聚会时,输了游戏。

游戏条件是,打一个电话给自己最想见的人,说什么由自己定。

喝了半杯酒,程与光给沈迦漓打了个电话。

“沈迦漓,我喜欢你!”她声音轻飘飘的,沈迦漓听了半分钟就听出了她的不对劲。

“你喝酒了?”沈迦漓问。

“我没醉,真的,我喜欢你沈迦漓。”

旁边的起哄声此起彼伏,沈迦漓笑了起来。

“与光啊~”他叫了她一声,叫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喜悦。

还没等到程与光继续回他,他就听见另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你好,程与光喝醉了,虽然我不知道她刚和你说了什么,但我们刚刚在玩游戏。”

沈迦漓愣了愣才回答:“麻烦你把她先送回去吧,她这个人属于一杯倒。”

听到对方应了两声,沈迦漓就把电话挂了。

他喜欢的女生就在刚刚告诉他,她喜欢他。可不到一分钟又有人告诉他,这是个游戏。

他站在自习室外面有些出神。

“沈迦漓,我喜欢你好久了。”

当晚凌晨三点。

沈迦漓又收到了程与光的信息。

他睡睡醒醒好几次以后,精神不是很好。

“与光啊。”这一次,他在黑暗中叹气。

“与光啊,你会遇到更好的。”他回复的很快。

之后,两人清醒的到了天亮。

“你拒绝我是不是因为觉得我当时是骗你的?”

见沈迦漓不回答,程与光挠着他的下巴问。

沈迦漓低头作势要咬,可刚对上程与光的眼神就服了软。

“是啊,我听到你朋友说你在玩游戏的时候心都碎了。”

“可是你说我值得更好的时候我也心都碎了,你知不知道?”

沈迦漓看着她一副委屈的样子,顺势握住了程与光那只作乱的手,十指相扣。

“我的错,宝贝。”

他那双眼睛真的是好看,像藏进了无数星河,动人的很。

程与光双手环住了沈迦漓的腰,下巴搭在沈迦漓的肩上,在他耳边说了句:“沈迦漓,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沈迦漓闻言轻轻的笑了几声,“嗯,我知道。”

“早在你大学毕业那天哭着和我说你就是喜欢我时,我就知道。”

他的声音不大,足够他们彼此听到。细细麻麻的从胸腔传到肩膀,震得程与光下巴痒痒的。

“那你呢?”程与光突然坐直了身体,直直的看入沈迦漓的眼。

“我不喜欢你。”

“我爱你。”他说。

“那我也爱你。”

沈迦漓抱住程与光应她,“好。”

所以说,年轻真好。

得一寸还想进一尺的时光,总是年轻的。

13.你喜欢我吧

“程与光,你很喜欢那个男生?”

作为告别,程与光去送了叶嘉良。听到叶嘉良的问题时,程与光并没有太多的惊讶。

“还好吧,也没那么喜欢。”她主动踮起脚尖抱了抱叶嘉良,在他耳边又说了一句,“一路顺风,小孩。”

叶嘉良抱的很紧,程与光拍着他的后背顺了一下,“要登机了,去吧。”

说实话,她挺喜欢叶嘉良这小孩的,很可爱,在他身上,她总能想起她最年轻的时光。

“程与光。”叶嘉良的下巴抵在程与光的额头上,形成了一个很暧昧的角度。

“嗯?”程与光抬不了头,低低的应了一声。

“你喜欢我吧,喜欢我好不好。”

“你喜欢我吧。”

程与光和沈迦漓分开那年,原因很简单。程与光收到了最想要的offer,但她又打算和沈迦漓一起在北京定居,找工作。

无非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两人却吵了起来。

关键时刻人总是容易用自己的话语伤害别人,像一把锋利的刀子,致命一击。

“大家分开冷静一段时间吧。”

忘了是谁先开口说的这句话。

“好。”

也听不见是谁回应。

“沈迦漓,你喜欢我吧。”

沈迦漓24岁生日那天,和他认识了六年的女生和他说了这句话。

不痛不痒的浮在沈迦漓心上。

“好。”是创业初期,他喝得最多的一次。彼时,程与光出国三个月。

“与光。”没人听见他后面这两个字,世人看到的,是足够令人艳羡的感情。

酒后不吐真言。

买醉的人,心里一定有鬼。

没有明确的好与不好。

成长的代价就是,逃避了所有的非黑即白,留下的都是灰色地带。

“登机消息又在催了,你该走了。”程与光一如往日的平和。

说白了,结果只有一个,谁都知道。

“我不走了。”像是小孩子赌气一般的语言让程与光失笑。

“你呀。”她叹了一声气,把手上的手串取了下来,“这是我出国前去寺里求的,现在送给你。”

“那时候沈迦漓刚要创业,图个心安,我去求了一串珠子,一个个串起来想给他,可是我们分开了。”

“我觉得爱情很奇怪,我离开北京三年,记挂着沈迦漓也就三年,可我喜欢他已经十年了。他结婚了对我来说挺残忍的,但又是件好事。”

“叶嘉良,你还年轻,被一个人吸引有很多种可能,可是爱情不同。喜欢不是爱情,爱情要用心。”

“如果有天你遇到真正的爱情再告诉我吧,我们后会有期。”

叶嘉良收下手串那一秒有很多话想说,但又堵在了嗓子眼。

最后他说:“后会有期。”

分离大都相似。相逢却千奇百怪。

程与光讨厌离别,所以她很少去机场送人,这是为数不多的几分之一。

她挺欣赏叶嘉良的,年轻果敢。可是,叶嘉良不过是她生命中相遇的几千万分之一,很偶然。送他手串是祝福他今后人生一路平坦,找到真爱。

我们是在时间之中彷徨。

从宇宙诞生直到死亡的时间里。

所以我们无所谓生也无所谓死,只是风。

――村上春树《且听风吟》

14.九宗罪

“你必须承认的是,大部分人一辈子都遇不上真爱。”

许久不上微博,程与光点开后看到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的。

那是来自她很喜欢的一位作家,她随手评论了一个“是的”。

叶嘉良回国之后联系过程与光两次,后来程与光忙着毕业的事,叶嘉良也就很少找程与光。

另一边,沈迦漓度蜜月去的地方是阿根廷。北半球夏天正盛,她实在搞不懂沈迦漓的心思,更不理解他的妻子竟也随着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去了阿根廷。

沈迦漓还深爱着她。有时候程与光总是生出这种无端的错觉。所以她得不断走下去。

神啊,眷顾我吧。

程与光在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罗马时,低头祈祷了两次。

那天晚上,程与光做了一个梦。

梦见沈迦漓到罗马找她。他们站在威尼斯广场,人来人往。

“沈迦漓,你知道吗,威尼斯广场是我白日梦的开始。”她脸上挂着很淡的笑容,整个人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很不真实。

他们自分开之后,很少联系,直到沈迦漓的婚礼。

程与光本来觉得她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沈迦漓的。可是她还是忍不住去见了,即使只有她一人知道。

沈迦漓的新娘很好看,一看就是适合过日子的类型,不像她,一生漂泊。

“我们就到这儿吧。”沈迦漓最后和她当面说的话她还记得。

他依旧点了一支烟,也没吸上几口,烟就静静地燃烧尽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程与光只要在封闭空间闻到香烟的味道,都会抓心挠肝的难受。

“沈迦漓,我没想过再见到你。”程与光还是笑着,无可置否的说了谎。

罗马最好的一点就是自由。没有任何人的束缚。

在诺大的威尼斯广场,程与光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因为她即将离开这个城市。

“我以前看不上韩寒说的那句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现在我了解了。因为现在我舍不得让你为难,舍不得看你不开心,我不敢回国不敢见你,我只能祝你幸福美满、儿孙满堂。”

“我一直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分开后我也低过头,可是没有用。”

“这个世界实在是操蛋,明明前面九十九步都是对的,最后一步错了,就是错了,改变不了结局。”

“沈迦漓,这次该我说了。我们就到这儿吧。”

后会无期。

沈迦漓从梦中醒来时,脑海里全是程与光那张脸。

绝望而陌生。

他从阿根廷回来两个星期,没睡过一次好觉。

他突然想起程与光曾经说过的,世有九宗罪。

他听说过七宗罪。暴食、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骄傲。

剩下两宗,程与光没告诉过他。

程与光最新一条微博是十几分钟前的事。她已在前往阿根廷的路上。

她这一生,实在是自由。

飞机失事。不过两个小时的事。生活真的是比电视剧狗血得多。

沈迦漓像是突然溺水,身边的大部分空气被抽离,难以呼吸。

程与光最后那条微博写的是:“地理课上说过,飞机最忌讳顺风。”而配图恰恰是一路顺风四个字。

不停的留言在微博下面。来自同一个人,是那个小朋友。

“程与光,你出发了吗?”

“拜托,你不在那架飞机上。”

“快告诉我,你现在在罗马。”

“求你,程与光,你没上飞机。”

“……”

无人回答。可是青年依旧在不停的留着。

“程与光。”沈迦漓打开私信界面发了一条消息,等了好几个小时仍旧没有已读。

时间停在了十多个小时前。

剩下两宗罪大概是关于爱情。不自知,不自省。

“嗯,我在呢,小朋友。”

程与光没有前往阿根廷而是先回了一趟北京。

等她打开手机满满都是消息。

沈迦漓看到私信界面的已读,也看到程与光新发的微博。迟迟没有收到回复。

电话铃声响起。

“沈迦漓,这次当作告别吧。最后两宗罪你说错了,但也没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所以别纠结了。”

“我们后会无期。”

失而复得,得而又失。

沈迦漓也释然。

“如果你再也不回来了,我爱你。”沈迦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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