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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草三重门——商事思维(一)

合同起草三重门——商事思维(一)

作者: 哈746 | 来源:发表于2017-11-13 10:48 被阅读0次

    合同,作为经济关系的载体,激励和约束着市场主体朝着既定的目标一致行动。因此,合同条款的本质就是为交易立法,其起草与审查应是律师必备核心技能之一。

    (一)律师应明确委托人的商业目的,完成商业思维到法律思维的转化

    商人的思维,只会从人、財、物、项目的角度考虑本身经济利益,作为律师需要将商业问题转换成法律上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法律关系。商业目的的明确有如下几点作用:

    1,合同目的是合同框架搭建的出发点,双方确定的合同目的,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关乎合同的成立、生效,

    2,合同目的是交易结构设计的核心。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受到行业法律规范的监管,在商业目的不能直接达成时,应考虑交易路径的设计。比如,金融信贷的发放结构设计。

    (二)律师应熟悉交易的商业逻辑,梳理交易风险,明确重点条款

    每一个行业,有着自身的商业盈利方式与逻辑,不同的交易标的,有着自身的行业规则与特点,作为受托人,为了尽职的履行责任,应围绕交易目的与委托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行业常见诉讼风险,然后,通过时间顺序,梳理出交易关键的问题。综合形成合同的重点条款。

    (三)搭建合同框架,突出重点条款,合理设计条款先后顺序

    合同的框架,可以从两种思路出发:一是从结构出发;二是从内容出发。

    本人倾向于在整体框架上以结构为主,权利、义务条款上以内容为导向。整理上形成:首部、正文、尾部、附件四大板块,其中再细分为:1,鉴于条款,  2,定义条款,  3,权利义务 , 4, 标的与付款条件,5, 陈述与保证, 6,合同终止与解除 ,7, 违约责任,8, 不可抗力, 9,纠纷解决, 10,生效与其他。在各方权利、义务设计时,根据梳理的交易逻辑、步骤按时间先后顺序设置条款。当引起纠纷发生时,利于履行抗辩权的先后行使。

    其中,常为律师忽视的是陈述与保证条款,合同终止条款,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着存在不同的法律效果。(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四)美化合同排版,表述简洁明了,批注修改形成工作底稿

    文书常用格式为:

    合同标题:2号字

    首部:加粗、定格、字号比正文大

    字体:宋体、仿宋(注意数字的字体通常默认为Arial)

    英文字体:TIMES NEW ROMAN

    正文字号:4号字

    标题:加粗

    缩进:首行缩进2字符

    行距:1.5倍

    编号方式:一、(一)、1、(1)、①或1.、1.1、1.1.1

    标点符号:标题后不加标点;(1)和①后不加顿号;列举式条款,要么统一使用“;”要么统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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