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好做事的样子真美

作者: 眼萌萌的新世界 | 来源:发表于2017-04-11 09:08 被阅读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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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我参加单位组织的一次培训,认识了几个同龄的女孩,其中一个叫颖。颖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好,皮肤暗黄,脸上有很多斑,穿一件土黄色的羽绒服,看起来就像一个打扮土气的中年妇女。

    当然,我并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加上颖性格活泼,很快我们就混熟了。通过与她聊天我知道,原来她已经结婚了,当时正怀有三个月的身孕。我恍然大悟,难怪她看起来那么憔悴。又一想,原来她脸上的斑是妊娠斑啊。

    不过,照常理推测,如果她没怀孕,她应该会比现在好看,但也绝对算不上美女级别的。后来她给我们看她手机里的照片,我发现确实,怀孕前她的样貌也是极普通的,相反,她的老公则很出众,很俊秀挺拔的感觉。

    我们都很好奇她的帅老公是怎样一个人,没想到第二日便见到了他本人。

    “你怎么来了?”颖很惊喜,显然她也没想到他会来。

    “来你们附近办点事,顺便来看看你。”他微笑着回应,顺手从车里提出了一堆吃的,一一跟我们打招呼。他停了一会就走了,可就这一会的功夫,他就对颖嘘寒问暖了好几回。颖一边嫌她啰嗦,一边却又不自觉地嘴角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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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后,女孩们叽叽喳喳地问颖:“天哪,你是怎么找到这样一个大帅哥做老公的?而且对你还那么好?”“就是啊,这样的老公,不用给我一打,给一个就够了。”有人附和着,对颖很是羡慕。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认识以后他就时不时地约我吃饭看电影,后来就在一起了。我也没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喜欢我,可能是因为我喜欢摄影吧。而且,我能把他拍得很帅啊。”颖有些小得意地说着。

    “你喜欢摄影?“我很好奇地问她。

    ”对啊,我还拿过好多摄影比赛的奖呢。当然和人家专业人士是没法比啦,只是爱好而已。你们没发现我手机里的照片都拍得很好吗,太打击我了,居然没发现。“颖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拿出手机,指着照片说这张照片是怎样一个角度拍的,那张照片又是怎样拍得与众不同,然后告诉我们怎样用手机拍照拍出单反相机的感觉。我发觉,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仿佛闪着光,特别地神采熠熠。大概,她的老公当初就是被这样的她所吸引吧。

    颖说:”所以,姐妹们,我的经验是,抓住帅哥以前,先让自己拥有一种闪光的技能吧。至少,如果没抓住帅哥,艺多也不压身嘛。“不得不说,颖的这番话我无比同意。

    当你无论如何打扮都不能让你的容貌再上一个台阶时,不如多花一些心思把兴趣爱好培养成一项技能,要知道,一个人投入地做一件事时那种忘我的状态,才是最吸引人的。

    你好好做事的样子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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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

    那你可以去看《微微一笑很倾城》,看过的可以重温一下。

    大神肖奈是怎么被贝微微所吸引的呢?被她的美貌?

    不是。尽管贝微微是系花,还是校花第二(其实是校花第一),但肖奈被她吸引,根本就不是因为她的美貌。

    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她玩游戏时那一双在键盘上上下翻飞、无比灵动的手。带着这种好奇,他才在游戏里与她结成侠侣,慢慢了解她,然后才约她在现实中见面。

    我相信,很多女孩之所以这么喜欢这部剧无非是迷上了肖奈的高颜值、大长腿和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以及剧中撒狗粮的那种甜宠气氛。可你有没有注意到,贝微微是一个做事多么投入的妹子呢?

    她认真听课,即使是对很多人都满不在乎的历史选修课都充满了兴趣,认真完成老师的作业,历史论文写得让老师赞不绝口,

    她喜欢玩游戏,但又不是玩玩就算的态度,而是要做就做到最好,是全服排名第六的女玩家。游戏官网上的视频比赛,一旦决定参加了就全力以赴。

    她在图书馆里看书到深夜,一个人在浓重的夜色里返回宿舍。

    她真的是个好好做事的姑娘。

    而这些所有她认真投入的样子,肖奈都看到了。

    最后发展到那么爱她,大概连他自己都始料未及。所以在结尾时,他说:早知我会那么爱你,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她与校花孟逸然最大的不同就是:校花除了好看,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而她呢,美并不是她唯一的闪光点。孰高孰低立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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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有人哗众取宠,有人醉生梦死,有人执迷不悟。只是,很少有人能扑下身子好好做一件事了。也因此,这种好好做事的人才更加弥足珍贵,也让人印象深刻。

    我就记得,作家叶广芩在她的小说《豆汁记》里写了一个叫莫姜的女人,莫姜容貌不美,脸上还有疤,可偏偏是个极好的厨师。她做的小点心,捏成了各种形状,兔子,刺猬,鸭子,乌龟,精巧美丽。她做的肉肠,是靠烧制松树枝熏制的,味道特别,吸引了很多人来做客。小说中的“我”家里,后院常年堆积着没用的松树枝,到了莫姜这里却有了大作用。也只有用心的人才能想到这一点。

    作者的很多小说都是带有自传性质的,这本也不例外。作者在书里说:

    莫姜闲下来的时候是烧松树枝,正如她的性情,不是烈焰蒸腾地猛烧,是只冒烟不出火地慢燃。

    作者还描写了母亲和父亲对莫姜的不同看法:

    “母亲就不满意,私下说莫姜薄唇细眼,骨瘦肩削,一副贫穷之相,特别是脸上的疤,让她这辈子完了,别再做富贵安泰之想。父亲则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疤痕是浮在的东西,疤痕之下,莫姜相貌平静像寒玉,神色清朗如秋水,那气质不是谁都有的。”

    可见,父亲是懂得欣赏这种用心之美的。

    好喜欢这句“神色清朗如秋水”,因此《豆汁记》这本书我总喜欢反复读,读的时候,眼前总不觉闪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女人,整日在厨房里忙着,她不关心世事,只关心如何用极普通的食材做出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她步履轻盈,神态从容,沉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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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母亲也是个莫姜那样的女人。

    以前,我从未意识到这一点。直到我上大学后,收到家里寄来的母亲腌制的小黄瓜,酸爽可口,很增加食欲。我拿来与舍友们分享,其中一个舍友说真的很羡慕我,因为她妈妈做的饭一点也不好吃,而且很少换花样,她说:我们家啊,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吃炒豆角,冬天呢,就吃炒大白菜,这么可口的小菜更是没有啊。

    那一刻,我才突然想起,我妈妈在做饭方面真的是很用心的。她不会做什么酱香肘子、红烧蹄膀这样的大餐,但做的家常菜却很用心。

    比如,我妈妈熬的鲫鱼汤,浓而不腻,她说诀窍就在于在炖汤的过程中要加上几粒生的花椒粒,这样能去腥还能保持鱼的鲜味。

    比如,很多人炒的土豆丝只是加点辣椒,而我妈妈必定在抄完后再切上一些香菜段,说这样看起来好看,吃起来也可口;

    在饭菜的搭配上,我妈妈尽量做到不重复。如果今天吃炒花菜,那明天就吃炒豆芽,或者炒西葫,这周炖鸡,那么下周就炖鱼,中间见缝插针地做一些饺子、馄饨、手擀面或者用南瓜丝或菠菜叶摊饼,把饼切成小块蘸着蒜蓉吃。

    以前,我特别不喜欢做饭,也不喜欢呆在厨房里,可工作以后我特别喜欢去厨房。其实是借着给我妈打下手看她在那儿做饭,因为对她来说,好好做饭的过程真的很享受,我看着也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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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慢慢体会到了那种将自己沉入到某件事中的感觉。那种时候,真的是感觉心无杂念,岁月静好,美好的感觉油然而生。而这些一点一滴的体验糅合在岁月里,必会使人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美。

    好好做一件事,真的不仅会让一个人增添一些不一样的气质,还会让人光芒四射。

    当然,前提是,先打理好自己,起码让自己看起来干净清爽,如果你看着很邋遢,没人愿意长时间关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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