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一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红字》,到本科中文系的外国文学版块,再到现在从事着与之有关的工作,接触外国文学也很多年了。不同的是,我总喜欢读完小说后再细搜罗一遍里面的美食,电影作品太直观,电视作品太家常,还是书里的原文描写最细致讲究。
《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暗黑系
这部冗长的小说的美食记住两点就行,第一,是被反复提到的番石榴小甜点,第二,便是描写极尽暗黑系的各种艰苦卓绝的食物。
而让我觉得这部小说是有食物值得推荐的,则是开篇的这一句:
孩子们终其一生都将记得父亲如何在桌首庄严入座,被长期熬夜和苦思冥想折磨得形销骨立,因激动而颤抖着,向他们透露着自己的发现:“地球是圆的,就像个橙子。”
乌拉苏拉欣喜万分,实验室里挤满了村民,主人端出番石榴小甜点加小饼干款待他们,来庆祝这一奇迹。”
番石榴做甜点并不常见,也许是对它不是很感冒,想象一下味道,清新得有些诡异。
下面这段是让大家体会一下作者如何把感情与食物融为一体,炽烈而决绝。温馨提示,请不要一味只顾脑补里面的食物是什么味道,以免影响食欲谢谢。
她将一把把泥土藏进口袋,一边传授女友们最繁难的针法,谈论其他不值得自己为之吃下石灰墙皮的男人。一边趁人不注意一点点吃掉,心中涌起既幸福又愤怒的迷乱感觉。这一把把泥土使那唯一值得她自卑自贱的男人不再遥远也更加真切,仿佛从他脚上精巧的漆皮靴在世界另一处所踏的土地传来矿物的味道,她从中品出了他鲜血的重量和温度,这感觉在她口中猛烈烧灼,在她心里留下安慰。
《包法利夫人》——蛋糕的至尊体验
平心而论,我还是蛮喜欢吃蛋糕的,但不爱吃裹着甜腻奶油的,比较偏爱cheesecake或者抹茶栗子系列。这部小说里的蛋糕,摆盘第一,创意第二,至于口味,那应该是各有所爱了。你们感受下:
他们还从伊夫托请了一位制糕点的师傅,来做夹心圆面包和杏仁饼。因为他在当地才初露头角,所以特别小心在意;上点心的时候,他亲自端出一个塔式奶油大蛋糕,使大家都惊喜得叫了起来。首先,底层是一块方方的蓝色硬纸板,剪成一座有门廊、有圆柱、周围有神龛的庙宇,神龛当中有粉制的小塑像,上面撒了纸剪的金星;其次,第二层是个萨瓦式的大蛋糕,中间堆成一座城堡,周围是白芷、杏仁、葡萄干、桔块精制的玲珑堡垒;最后,上面一层是绿油油的一片假草地,有假石,有果酱做的湖泊,有榛子壳做的小船,还看得见一个小爱神在打秋千,秋千架是巧克力做的,两根柱子的顶上有两朵真正的玫瑰花蕾,那就是蛋糕峰顶的圆球了。
果酱做的湖泊,榛子壳做的小船,单是这两句,我就想溺在里面。更别说还有秋千架小颗粒和玲珑堡垒了。一个蛋糕,便可反映出那时的装饰艺术与阶级地位。不过爱玛是个“虚荣女”,被欲望蒙住双眼,早已忘记幼年田间最美的食物便是“一碗洋葱汤”。
《孤独美食家》——一曲带着生命芳香的蟹肉交响
村上龙的这部小说,有些占了题材的便宜。小说本身就和美食有关,描写水平自不必多说。最爱的是里面描写的诱人石蟹。如果是爱好文学的吃货,强烈推荐这部,里面作者讲述了三十二个天下美食的故事,穿梭在五光十色的都市之间,那是故事,也是诗。
比如这句:
我们喝着香草大蒜蛋花汤,互相看了一眼,点了点头。那种汤有一点甜味,香草和大蒜的香味巧妙地刺激着喉咙,软软的蛋花在舌尖上滑动,令人忍不住想要叹息。
以下则是重磅的蟹肉描写:
暗橘色的石蟹只有脚尖是黑色的,剥开坚硬的外壳,便看到饱满的,仿佛果肉版的螃蟹肉。石蟹要蘸热奶油酱或芥末酱后食用,但石蟹本身的味道很醇厚,无论蘸了哪一种酱汁,一旦放进嘴里,就完全尝不出酱汁的味道。嘴巴和手指立刻变得滑腻腻的。螃蟹肉很滋润,舌头顿时冷得微微发抖。螃蟹肉带着生命的芳香,残留着些许海洋的腥味,和在纽约或是西海岸迟到的石蟹完全不同。一开始喝的蛤肉汤的温暖已经完全消失,只有白葡萄酒和螃蟹的冰凉感觉在内脏扩散,我渐渐开始有一种奢侈的失落感。冰冷的螃蟹令人沉默。
《追忆逝水年华》——心笙摇荡的玛德琳
普鲁斯特的这部意识流小说,初次接触是大二的时候外国文学课上听老班介绍,那时他越是说冗长难读错综复杂,内心越是叛逆的想一探究竟。后来发现,这其实是一部近乎梦呓的记忆。作者于不经意间为某种气味或滋味所唤起,然后魔幻般回到从前的场景。而那个叫玛德琳的小蛋糕,是我所读过的最奇妙的美食,没有之一。仿佛浸透了作者所有思绪,也征服了永恒,在时间之外找了一种绝对存在。
突然,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这味道,就是马德莱娜小蛋糕的味道,那是在贡布雷时,在礼拜天上午,我到莱奥妮姑妈的房间里去请安时,她就把蛋糕浸泡在茶水或椴花茶里给我吃...它们的形状——包括扇贝状小蛋糕的形状,它丰腴,性感,但褶皱却显得严肃,虔诚...”
是怎样一块小蛋糕能让作者吃一口就会觉得生命的无常之感瞬间消失。由这款小甜点触动味蕾而展开了鸿篇巨制,进而重建那座记忆的宏伟大厦。
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母亲见我冷成那样,便劝我喝点茶暖暖身子。而我平时是不喝茶的,所以我先说不喝,后来不知怎么又改变了主意。母亲着人拿来一块点心,是那种又矮又胖名叫“玛德琳”的点心,看来象是用扇贝壳那样的点心模子做的。那天天色阴沉,而且第二天也不见得会晴朗,我的心情很压抑,无意中舀了一勺茶送到嘴边。起先我已掰了一块“玛德琳”放进茶水准备泡软后食用。带着点心渣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腭,顿时使我混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
也许,理解了那份迷幻与纠缠,我便相信有些东西和玛德琳一样,“当人亡物丧,过去的一切荡然无存之时,只有气味和滋味长存,它们如同灵魂,虽然比较脆弱,却更有活力,更加虚幻,更能持久,更为忠实。”
《我的叔叔于勒》——豪华版牡蛎
莫泊桑的小说,和他的中文译名一般有种玲珑剔透的美感。他很擅于动作描写,请细品里面吃牡蛎的几个动词,简直妙趣横生。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铁皮鼓》——最奇葩的食物混搭
这里面的食物,我只是纯属列举一下,我无法容忍最爱的鳗鱼配上青菜做汤,也无法忍受猪腰不烤完加点孜然而是做成酸派,天,里面罗列的每一种都在颠覆我的饮食观。
如果我今天还惦记着马策拉特的话,那么,我痛失的是他烧的柯尼斯贝格肉丸子、酸味猪腰、鲤鱼加萝卜和鲜奶油,还有青菜鳗鱼汤,卡塞尔排骨加酸菜以及各种令人难忘的星期日煎肉,这至今犹在我舌上齿间哩!
《乱世佳人》——典型的美国南部粗犷派
这部小说读过很多遍,电影也看过至少7遍,可有点悲哀的是,闭眼一想,竟没有一种魂牵梦绕印象深刻的食物,所以简单列举几个,就只当丰富一下你们心里的美国美食。
小说开头就说: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南部佐治亚洲亚特兰大城郊外的塔拉庄园和十二橡树庄园被奴隶主们狂热求战情绪所笼罩,而这个县在夏天里差不多平均每星期要举行一次全牲野宴和跳舞会。”
郝思嘉十六岁参加卫家大野宴前嬷嬷端来的一托盘早饭……有麦饼有糖浆有山薯有牛油……,郝思嘉招待客人的奶油蛤蜊馅饼,去查尔斯顿姨妈家时候吃到的海绵蛋糕、戚风蛋糕;去爱尔兰奥哈拉家族后的爱尔兰面包。大抵以上。
让郝思嘉从天真少女成为一个家庭支柱的转变某种程度上也来源于对食物的渴望,最经典的一幕就是郝思嘉匍匐在地上,从土里随意刨出一个萝卜,连土都没擦干净,就直接咬进嘴里并恶狠狠地说道:“我以后绝不挨饿!”夕阳西下,她的裙摆上洒满金光,那一刻,无人不被她的坚强所打动。
《基督山伯爵》——数来宝般的食物列举法
这部名著里的食物在多不在精,略有失望。而且细节描写不够精致,食物光说产地和数量显然是不够的,而且来一句“碟子是银质的,盘子是日本瓷器”就了事,你倒是仔细写写到底是什么款式花纹的瓷器嘛,不然这得给影视作品改编添多大麻烦。
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象金字塔似的珍果,有西西里的凤梨,马拉加的石榴,巴里立克岛的子,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枣。晚餐是一只烤野鸡配科西嘉乌,一只港澳火腿,一只芥汁羔羊腿,一条珍贵无比的比目鱼和一只硕大无朋的龙虾。在这些大菜之间,还有较小的碟子盛着各种珍馐味。碟子是银制的,而盘子则是日本磁器。
《麦田里的守望者》——朴实的生存渴望
这部小说应该不是侧重美食的,但因为里面点缀的食物而更觉人心无华,生命值得等待。
我吃我吃苹果馅饼和冰淇淋——当我深入爱荷华州,一切都变得越来越好,馅饼更大,冰淇淋更多。”
好吧去美国读书后我对苹果馅饼倒不是特别抵触,但是里面加很多肉桂粉真的不是很合胃口,感觉整个人都燃了。
有时候,作者对美食描写的态度表明着他们的写作与生活态度,我喜欢认真写美食的人。像《白鲸》,作者可以用一个章节来描绘人们在小酒馆享用蛤蜊、鳕鱼和浓汤的场景。像《在路上》,自助餐桌上永远“各色冷盘琳琅满目,一只只五香火腿周围摆满了五花八门的色拉、烤得金黄的乳猪和火鸡。”
活着,是人类最朴素的想法,亘古不变。愈简愈远,愈淡愈真。人生里,有些滋味是永恒的,就像宿命。我希望所有的食物都是绵密浓厚入口即化,就像期盼人生都是软绵绵的坦途一样。如果不是,那就鼓起勇气微笑接受这些不完美,毕竟,再简单的荞麦面也有暖心的时候。
Ps:希望大家多多补充,如果那份食物够吸引我,一定会及时补上的。最后提前剧透,下一篇美食揭秘名著是——《金瓶梅》。(恳请首页君不要由于书名拉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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