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八岁孩童写的诗歌,却流传千古,其魅力何在?
从严格的格律来说,这首诗谈不上有多典范,属于五言绝句,开头第一句却只有三个字,还是拟声词形式出现:鹅,鹅,鹅。也有解读说这不属于拟声词,应该只是单纯描述写作对象,鹅的声音不应该是这样的,对声音并不是很敏感,无法证实这个说法的正确与否,还是愿意单纯相信是拟声词的,这样应该更符合儿童写作的心理吧。
第二句“曲项向天歌”,我们不能因为这首诗流传广泛就忘记了格律诗的定义,第二句是要押韵的,韵脚是“e”,第一句和第二句倒是有了共同的韵脚。第一句如果是拟声词,第二句就顺承而下,阐释了声音的出处,是鹅在向天而歌。曲项二字重在写形,大鹅与鸭的差别最大之处就在脖子,前者颈长后者脖子短,若是在野外倒与天鹅有了几分相似,换了生长环境也不是不可能,不是生物学家,也无意去考证研究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渊源;向天二字重在写意,鹅与鸭不一样,在印象中可以用“引吭高歌”来形容,其走路的姿态是高傲的,与鸭子的左右摇摆不一样,伸颈、昂头,目不斜视,优雅高贵,还带有一些侵略性,即便在农村也是能与狗、鹰一类猛兽凶禽对抗的存在,向天才是它的姿态。
第三句“白毛浮绿水”以色来写物,一身洁白,入水不湿,悠游在绿水青山间。在这一句诗的背后,我们要看到的是生活的惬意,绿水悠悠,显然是春意盎然;不能是夏水暴涨之后,那时的水过于浑浊;也不能是秋水,秋水虽美,但“焜黄华叶衰”,总带有一股萧瑟的意味在里面;更不可能是冬水,冰封大地,水也成冰。在水上悠游的又何止鹅一种呢,鸭也可以,鸬鹚也是,但都不是它们,鸭多杂色,鸬鹚为黑,且喜潜水,只有天鹅差可比拟,同样雍容高贵,性情冷傲。
第四局“红掌拨清波”还在写色,重点却由鹅到水,白毛显露在外一眼可见,红掌却深藏在水下,只能由水观之,水之清也方可见红之掌,红掌艳也益见水清。
综观全诗,从声音、情态、动作到颜色,无一处不体现了一个诗人的细致观察,唯有细致观察才能抓住鹅与其他动物的不一样,写得活灵活现。
我们读诗,只读出了诗歌的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诗歌背后读出诗人之所以是伟大诗人的深层次原因,人家在八岁就能敏锐抓住了事物的特点,且完美呈现出来。
开始学习写作,这也是我要学习的第一课,细致地观察,抓住生活中的细节来呈现想要呈现的内容,观察一个人,要从外貌、语言、动作到神态,要全面观察,抓住重点,找出他与其他人的与众不同的一点来写。
成功源于实践,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诗歌语言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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