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图写故事】雅俗共赏

作者: fc5127b2817b | 来源:发表于2018-03-29 21:19 被阅读72次
    【看图写故事】雅俗共赏

    三六胡同那间茶馆一夕间出了名,出名的原因是那里贩卖灵感。

    据说老舍先生曾写过一本《茶馆》(我文化水平有限,不曾读过),从那个时候起,便有文人骚客蜂拥而至。

    茶馆就好比当年的黄山、钱塘江、赤壁、岳阳楼……老板自诩贩卖灵感的人,给茶馆起名为“一个贩卖灵感的店”。

    我自幼爱看武侠小说,年复一年地看、通宵达旦地看、废寝忘食地看,必要时候抄起一把生锈的刀,说那是屠龙刀;拿起一根棍,说那是打狗棒;左手右手在腹前画圈,说那是降龙十八掌。

    可黄蓉郭靖张无忌在哪呢?他们不过是虚构的人物,我知道降龙十八掌“至刚至柔、以柔克刚”的道理,却拍不死一只羊。

    文学?我为何不从文学下手,有我独创的盖世英雄角色,有我独创的功法秘籍,我掌控着故事中所有人的命运。想到这里,我的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我决定——写武侠小说。

    “呸!你做梦吧!”

    我听见一个人唾骂的声音,他真的在地上吐了一口吐沫,说:“你不过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会认个字罢了,还想写武侠小说!”

    这一句彻底打碎了我的美梦,因为说这话的人——是我的父亲。我只能跟在父亲身后养猪、种田。

    我是无意中听说了“一个贩卖灵感的店”的,一听说,就跃跃欲试,为了从农活里脱出身,我狠了狠心,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

    父亲答应我去包扎,我兴高采烈地跑进贩卖灵感的店,当时我22岁。

    “老板,我想要灵感!”我一进去就大嚷。

    “年轻人,你想要红茶灵感、乌龙灵感还是茉莉灵感呢?”

    我见识短浅,对茶的种类一无所知。

    “乌龙灵感!”我大叫。

    “好,乌龙灵感来了!”

    老板把一杯乌龙茶端到了我跟前,我傻了眼——是实实在在的茶啊!

    “我要的灵感呢?”我问。

    “这就是啊!”老板说完,笑眯眯地离开了。

    “王八骗子!”我大骂,一时难解心头大恨。

    茶是我用父亲给我的医药钱买来的,我现在头上还裹着秋裤止血!

    既然这口茶来之不易,喝了它罢!

    我心想,仰起头将乌龙茶一饮而尽。(我是个粗人,不懂品茶)

    刚喝完,我的头就晕乎乎的,我站起来打了个趔趄,又软绵绵地摊在了凳子上。

    这茶喝完了怎么酒劲上来了!

    我露出色相,端详着茶馆里人的百态,每看到一个女人都咽下一点口水。

    “哈哈哈……”我大笑起来,声音高低也不自知。

    此时我想用一句诗形容自己,“仰头大笑出门去”!

    (我读书少,只知道李白铁杵磨成针的故事)

    我一路晃啊晃,笑个不停,终于到了家门口。

    进了屋,我拔开笔帽开始在一个皱本子上写。

    我写的小说题目是《侠侣行》,记录了一个侠客和三十三个妖娆女子的香烟往事。这些女子的名字是小香、小花、小草、小水、白菜……

    (我文化水平低,不会起那些高雅人的名字)

    侠客张三的人物设定是独孤求败的武林高手,年纪轻轻便独步天下,顿感人生萧索乏味,决定攻克新的领域。

    我仿照降龙十八掌写了一本“降女十八式”,式式让人脸红。

    由于大字不识几个,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地方就画图表示。这些都记在皱本子上。

    我可是日日把皱本子揣在怀里,夜夜放在枕头边。

    我听说有个女的写《石头记》写了十年,没错,我的《侠侣行》也写了十年。

    (文化底蕴不足,我连曹公是男是女都不得知)

    十年后,我的父亲明显老了……这对于我是好事,因为我再也不用受他的管制了。

    我还自己找了一个编辑。

    “怎么说,我的文行不行呀?”我问编辑。

    编辑点头说:“情节山路十八弯,十分曲折;感情无语凝噎,十分生动。”

    这可让我乐开了花。

    可他随即又摇摇头说:“但这是一部‘俗文’,我们鼓励年轻人创作‘雅文’!”

    “什么‘鸭文’、‘鸡文’,就说怎么改进吧!”我不耐烦地嚷嚷。

    “没法改进。”编辑耸耸肩说,“雅文就是弘扬社会正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说白了,就是看完有所鼓舞、有所感悟、有所崛起的!”

    我嗤嗤笑了几声,不愧是“鸡文”!

    “是鸭……雅,雅文!”编辑结巴了。

    我已经留给他一个背影和一个挥手。


    二八街道那间酒吧一夕间出了名,出名的原因是它能捧红歌手。

    听说赵雷在那里唱了一首《成都》,瞬间红遍大江南北。(我不懂哆啦咪,只会点头说好听)

    这条街就相当于后海酒吧街、香港兰桂坊、福田水围、三里屯酒吧街……如果能多开几家酒吧的话。

    老板自诩能捧红新人,把酒吧改成“一个民谣伯乐的店”。

    我不懂什么叫“民谣”,也不懂什么叫“伯乐”,决定先查“民谣”。

    上面给出的解释我仍然不懂。我决定点开几首民谣听,听得如痴如醉、听得魂牵梦绕,余音绕梁。

    我又查“伯乐”,给出的解释是:赏识人才的人。

    “太好了!”我一拍手,“零基础唱民谣还是有路的!”

    “呸!你做梦吧!”

    我听到一个尖嗓门发出的声音——这是我妻子在对我说话。

    她掐着腰说:“五音不全还唱歌,快种好你的田、养好你的猪吧!”

    妻子的话让我振聋发聩,没错,我五音不全,曾对着猪唱歌,猪吓地满圈跑。

    但我不能放弃民谣啊!我还是决定去试一试。

    “老板,我想唱民谣,但我什么也不会!您看……”我一进店就开门见山地说。

    “您可以跟着大师学艺!”老板神秘兮兮地说。

    “太好了,就给我找一个老师吧!”我兴奋地叫道。

    老板把我带到小舞台旁,让我看一排乐队老师,有打鼓的、吹管子的、弹黑白键的,还有拉肩膀上一个家伙的。

    (我对乐器一窍不通,只认识鼓,分不清笛子和箫,不认识钢琴和小提琴。)

    “你希望哪个当你老师呢?”老板亲切地问。

    “我可以选!”我暗中自喜,指了指那个拉小提琴的,“就他吧,站着不腰疼!”

    “好。”老板应允了,搬来了一个小板凳,放在了小提琴手的身后,示意我坐上去。

    我坐到了凉板凳上,一坐就是一天。小提琴手按照一张张谱子拉琴,拉完一首就揉皱扔到垃圾桶里,露出不满的表情。

    期间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多次想喊他一声,让他教我一些小提琴的知识,可他把我当成了透明人。

    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因为我是交了学费的!学费还是结婚那天妻子磕头得来的!

    我轻轻唤了一声“老师”,小提琴手不理,这就叫“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吧!

    终于小提琴手拉完了所有曲目,把最后一张乐谱也扔在了废纸篓里。

    小提琴手走了,去找新的一本乐谱了。我如坐针毡,瞄了一眼旁边的垃圾桶,看了看四周,趁人没注意拿起一个揉皱的纸团就跑,还有立在地上的小提琴。

    我一路神色慌张地跑回家,家里像进了贼一样,乱成一团。

    蓬头垢面的妻子从厨房出来,骂骂咧咧:“老娘压箱底的钱跑哪去了?”

    我慌忙将小提琴藏在了身后,她看我神色紧张,走过来愣是要看我身后背着什么。

    结果她看到了小提琴。

    “这是什么鬼东西!”妻子河东狮吼。

    “小提琴,一种乐器。”我颤颤巍巍地答。

    “你买的?多少钱!”妻子大嚷。

    “几块,几块而已。”我说完,对她点点头。

    “一看那塑料玩意儿就不值钱!”妻子说完,又骂骂咧咧地去找钱了。

    我松了口气,随即又害怕起来,我跑到妻子面前,神色紧张地说:“媳妇,我们搬家吧!”

    “搬家?为啥?”妻子一脸不解。

    “准确地说,是把房子卖了吧!”我纠正。

    妻子一脸愠怒,打算不搭理我。

    我拽住她,哆哆嗦嗦地说:“我……我杀人了!”

    妻子被吓傻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愣是说不出一句话。

    我不知如何是好,急得团团转。

    许久,她问我:“你……你把谁杀了!”

    “二八街道那家酒吧的老板!”我脱口而出。

    妻子泪如泉涌,对我大喊大叫:“你竟然杀人犯法!可怜我人老珠黄,只能守活寡了啊……”

    我左说不是,又说不是,最后咬咬牙对妻子说:“事到如今,我只能逃了!我们把房子卖了,得到一笔钱,拿着钱去另一个地方。我手上这塑料玩意儿,了不得!是个饭碗,我绝不会让我们沦落到沿街乞讨的!”

    妻子听完我的这番话,住了声,被我拉起后,说:“我去收拾收拾行李,我们连夜走!”

    我看着妻子的背影,露出一抹奸诈的笑。


    四九街道那间摄影师的店一夕间出了名,出名的原因是它能记录别人的故事,流传百世。

    时过境迁,那家店还在,店里却换了一批人,包括老板。

    造化弄人的是,新老板竟然是当年只收“鸭文”的编辑,不过至少不是那个被我杀死的老板了!要是妻子还在,可以带着妻子一起回去,但妻子刚离开家的两年就因为没钱医治,难产而死了,死前还因为沿街乞讨得了抑郁症。

    这些事暂且不提!那个新老板,继承了旧老板的优良作风,自诩能给人拍下流芳千古的照片。并把店名改成“一个摄影师的店”。

    我把卖房子的钱买了“小提琴入门”、报了小提琴班、拜了真正的小提琴手学艺,我创作不出乐谱,我也无需创作。

    这次我算是学成归来,虽然没有一个人迎接我。我的亲人都死光了,妻子也没了。

    我走到摄影师的店,像三十年前那样,无法抑制内心的兴奋。

    “编辑!不对……老板!给我拍一张有故事的照片!”我特意换了一身行头,自信地对老板说。

    “要想拍出有故事的照片,你本人必须有故事!”老板说。

    “我俗人一个,但会拉小提琴!”说着,我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小提琴。

    “那你在我店前演奏,你要能为我拉来一个客人,我就为你拍一张照!”老板慷慨地说。

    “没问题!”我整整大胡子,仰起头走到摄影师店门口,专注地拉起那首背得滚瓜烂熟的曲子。

    琴声让人如痴如醉,让人魂牵梦绕,余音绕梁;我演奏得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年复一年,没有一个客人光顾摄影师的店。

    我的背越来越驼,目光越来越忧郁,心情越来越灰。

    我的老板摄影师没有客人,和我一样穷困潦倒。他叹了口气,对我说:“你一开始应该学唱民谣或其它的通俗乐曲。这支小提琴曲太高雅了,没人欣赏的了!”

    “‘鸭曲’吗?”我问。

    老板嗤嗤笑了几声,笑出了混浊的老泪。

    “我很郁闷,我有梦想,有一股拼劲,也懂得灵活应变,为什么创作不出雅俗共赏的作品呢?”我说完,露出一抹苦涩的笑。

    “来,我为你拍一张吧!”摄影师说。

    镜头对准拉小提琴的我,他说:“直起腰,打起精神来!”

    我努力直起腰,打起精神,眼里的忧郁却褪不去。

    “咔嚓。”

    又一个三十年过去了。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和她的小孙女经过了这家店。

    老太太说:“真想不到三十年都过去了……三十年前,我在这条街听到了世界级小提琴手杨斯的曲子。”

    “那个自杀的小提琴手吗?”孙女问。

    老太太:“没错。他因为创作不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俗曲’自杀,后来那首曲子没人能够完整地演奏出来。就像三十年前这家店的老板,因为收不到大众眼里的‘雅文’,从编辑转行做了摄影师,一生只留下一张照片。”

    孙女:“就是那张刊登在各大周刊上的照片吗?”

    老太太:“没错。我们给它起名叫‘雅俗共赏’。”

    此时,我的灵魂正飘在破旧的摄影师店上空,肩上还架着小提琴,目光一如既往的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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