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小团圆》,我脑中迸出的第一句话是写林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我曾对老公讲:“《小团圆》一出,各种张爱玲传记可以休矣,这摆明了是自传,其他的臆测传记可以闭上嘴巴了。”
这本《小团圆》就连张爱玲本人也承认是根据“自己最深知的素材”写就,而且看过张的散文的读者,一眼即能把书中人物跟张本人对起号了,比比一定是炎樱了,蕊秋肯定是张母了,雍之无疑是胡兰成(甚至在序上特意注明怕胡胡搅蛮缠,这本书竟然推迟了近半个世纪才跟读者见面。张一生中唯一爱过的一个人竟是如此无赖的世侩,一声叹息如何了。)
九莉自然就是张爱玲,只是,很多研究者会“慎重”地特别说明,小说中的人物不可以完全跟作者等同,算了吧,连张本人都自己写成如此一本《小团圆》又岂会在乎别人挖祖坟?
我无端地想起自己的母亲,出嫁之日,乡村中“看媳妇”的人挤满了狭窄的院子,母亲突然从屋里径直走出,说:“你们看个够吧!”看热闹的人一哄而散,母亲又大大方方地回去吃饭了。无数人围在张爱玲的房前评头论足,嗡嗡嘤嘤,张爱玲干脆大开房门说:“看吧,看个够吧!”
众人仔细赏鉴《小团圆》,不断叹息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断所有人之臆念妄念,自己写就一本血泪过往,这是我觉得张爱玲“干净”的最大原因--我来过,写过,把自己全数奉上,喜怒笑骂且由人,对于自己是俗缘已了且驾鹤西归,真正是食尽鸟飞绝,落了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有人曾说,凡是女人,有了孩子就再也写不出惊世的文字,也许是因为有了人世的牵绊,再也不会如此孤绝。
而我作一个孩子的母亲深深体味到孩子带给为人母太多快乐和幸福,“文章憎命达”,孩子让一个女人命不再凄苦,如何还有好文章?!张爱玲在《小团圆》中提到自己在纽约的一次打胎,这次经历在《小团圆》中完全是赘笔,这种赘笔与现在追捧为“文章大家”的张爱玲相当不符,仔细推敲,这其间却有内在的隐义,张把这事也摆了出来,是呼应文中数度提到过的,“哪怕情况极好,又有极可靠的人帮着带孩子”九莉也断不会有要孩子的心念,为什么?为什么一个女人会对孩子一事如此决绝?文中没特意解释。
没有孩子,我自己活过就是活过了,死去也就是死去了,干干净净,了无牵挂,不留俗债。对于债,张是极敏感的,敏感到锱铢必较,怎么可能让自己背负上一个孩子的债呢?
在胡兰成潇洒有钱之日,是有些瞧不上张爱玲对于金钱的计较的,尽管张数次解释说:“我需要钱还给二婶。”(能称自己生母为二婶,对于张是欣然的,似乎一个妈妈,母亲的称呼也会坏了张自己立下的规矩:无论感情还是金钱分毫必较,跟任何人互不相欠。)
把母亲花在自己身上的钱细细算清,等有经济能力后全数奉还,这一举动委实与人情不符,难怪蕊秋会哭了很长时间。
但还钱这一举动却与张的人生观息息相关:她不要欠任何人的,哪怕这个人是她妈,她假借了她的躯壳来到人世,这是出于不得已,要是可以选择,她宁愿自己是孙悟空----顽石出身,无父无母,那就更可以“干净”得彻底。
很多人看《小团圆》必存了探秘的心理来寻张和胡的片段,因为大都之前读到过张的爱的宣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的爱,这样的爱的低微的姿态,无论如何让人无法不动容。
但在《小团圆》里,这样的爱连蛛丝马迹都不可寻,也印证了爱情的确是此时此地的事,彼时彼地,时过境迁,夫复何论?!
在雍之与九莉的最后一面中,两个曾如胶似漆的身体是如此陌生,两个曾水乳交融的灵魂是如此隔膜,触目惊心。
其实对于张而言,在她把那二两金子交还胡后,她在心里就跟胡已完全作了了断,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了,再见面,岂只是“情书错投”?是“再世为人”了,喝过孟婆汤,怎还记得情郎曾意深?无论感情还是金钱上,彼此都“干干净净”交接过了,尽管心还痛,但并非为君痛,是她自己想痛所以痛了。
与人与事,干干净净,互不相欠,成了张来世一遭后的一世追求,这不能不令人感慨。
追根究底,张的童年生活,见惯了家族为了财产的嘴嘴脸脸,而自己要几分零花钱都需要站在父亲烟榻边良久,及至少女了,母亲喝着贵得咋舌的羊奶,女儿为了几文钱的车费要步行走大半个城去上课,那个城是上海啊,即便是二十年代的上海,大半个城想必也是很远很远的距离吧?
如此成长起来的人,你又让她如何做到不计较?她又能如何可能做出不在乎的“贵妇相”?
干干净净,做我本色。这其实是一种太多人达不到的生存境界,而曾经有个女人达到过,实践过,她是,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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