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伦理和市场伦理

作者: Coel | 来源:发表于2016-08-21 17:28 被阅读0次

    在介绍排队伦理和市场伦理之前,我们先考虑再具体情形下的问题。

    假使你在为某位歌星的演唱会门票而排队时,你发现许多本应排在你身后的歌迷径直走向队列前端,支付一笔高昂的费用后得票离去(可以理解为他们购买了插队的权利);一些机场也为着急的旅客开辟了快速通道,只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成为会员,便可以享受更快捷的登机手续;参观景点时,许多游客也愿意支付一些费用向黄牛购买门票,节省排队等候的时间;更一般的例子是,每逢春运,黄牛倒票的现象屡禁不止…

    我们看到,“先到先得”的排队伦理正在被“价高者得”的市场伦理所取代。而这种转变反应了某种更大的问题,即金钱和市场越来越侵入此前由非市场规范所调控的各个生活领域。

    那么,这种侵入有什么问题吗?雇人排队、快速通道、倒票有什么错吗?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这并没有错,他们并不会太多地考虑道德因素。他们可能会说,如果我想雇用一个无家可归者替我排队,为什么其他人应当抱怨呢?如果我愿意以一个双方都接受的价格转卖我手中的票,为什么其他人应当阻止我们这样做呢?

    赞同市场伦理的观点主要有两个。一个关于尊重个人自由的观点,另一个是关于福利或社会功利最大化的观点。关于自由至上论的观点主张,人应当有自由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任何东西,只要他们没有侵犯其他人的任何权利。基于同样地理由,他们也反对任何禁止器官购买、卖淫的法律法规。而第二种观点则主张,市场交换会惠及买卖双方,因而可以改善我们的集体福利或社会功利。通过允许人们进行互惠的交易,市场把物品分配给了那些最珍视这些物品价值的人,而衡量的标准便是他们的支付意愿。

    经济学家曼昆认为,经济效率意味着以“社会中每个人的经济福利”都得到最大化的方式来分配物品。同时,他指出,自由市场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的方式是“将物品分配给那些最珍视这些物品价值的购买者,而衡量的标准便是他们的支付意愿。”

    如果自由市场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票贩子和雇人排队就不应当受到排队伦理的指责;相反,他们还应受到赞扬,因为他们把被低估的物品送到了那些最愿意出价购买他们的人手里,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率,实现了社会功利最大化。

    要想反驳这样的观点,我们首先要明白分配物品的意义在于使最珍视它的人得到他。而在衡量珍视方面,市场伦理并不比排队伦理更加合理,支付意愿不仅仅考虑了对物品的珍视,还包括了支付能力。如果一位富豪对演唱会不感兴趣,但却能轻而易举地购下整场演唱会的门票,我们还能基于他比其他歌迷有更高的支付意愿而支持并赞扬他的行为提高了社会功利吗?

    可能有些人基于此同样对排队伦理做出反击:排队伦理偏爱那些最有闲暇时间的人。但和市场伦理偏爱那些最有钱的人相比,二者并无太多的差别。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假设市场是比排队更好的衡量物品对人的价值的方式。

    然而,赞同排队伦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观点,亦即功利主义并不是的考量并不是唯一重要的考量。特定物品在某些方面的价值可能超出了功利主义的考量。也就是说,一个物品的分配方式,有可能是使其成为某种物品的因素之一。

    纽约公共剧院在夏季免费演出莎翁戏剧,但是门票同样遭到倒卖。该剧院的发言人在解释为什么反对受雇替人排队这种做法时说,“我们想让人们拥有免费观看伟大戏剧的体验”。如果门票被倒卖,免费观剧的体验又会在多大程度上被剥夺呢?当然,对于那些无力购票观看演出的人而言,这样的体验是被剥夺了。但是在这里,被剥夺的不仅仅是公平。当免费的公共物品变成市场里的商品时,某些特别重要的东西也就丢失了,而这种东西比那些买不起票所体会到的失落更加重要。

    因为,把公共物品变成市场里的商品,是一种对公共物品的侮辱和贬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确实修正了低效率的状况,把门票分配给了出价最高的人,但是这种做法却是在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对公共物品进行评价。它仅仅把纽约公共剧院对人们的馈赠当做一种商品,而非一些更加具有深远意义的东西。

    同样的争论也出现在环境保护和濒危动物的保护政策之中。

    在20世纪90年代以及21世纪初,一些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和南非保护生物多样性机构的官员开始考虑用市场激励措施来保护濒危物种。如果允许死人农场主可以把射杀数量有限的黑犀牛的权利出售给狩猎者,那么农场主就有动机去饲养、照顾黑犀牛并阻止偷猎者的捕杀。

    市场解决方案似乎是有效的。在肯尼亚,猎杀犀牛仍然是被禁止的,由于土地上的原生植物被清除并被用来农耕和畜牧,黑犀牛的数量已从2万头锐减到大约600头。而在南非,由于土地所有者有了金钱激励而愿意把大量牧场空出来饲养野生动物,黑犀牛的数量开始回升。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样的保护措施呢?

    基于经济逻辑的角度,毫无疑问,就结果而言,金钱激励和市场机制很好地实现了社会功利最大化。然而,我们仍可以基于以下理由反对市场解决方法,即运动狩猎的道德丑态超过了保护犀牛而获得的利益。正确的程度不仅仅取决于市场是否真的能够实现其所承诺的利益,还取决于它对于猎杀黑犀牛的道德态度。

    经济学家们常常假设或至少是默认市场是中立的,即分配一种物品的方式并不会改变这个物品本身。然而,这样的假设,至少在一些情况下,是值得质疑的。

    一群以色列的社会学家曾在一所托儿所做过一项实验,他们对所有家长宣布,如果家长们未能按时接走孩子,将对其按时收取照看孩子的费用。这项举措意在激励人们守时,尽早地接走孩子。按照经济学的逻辑,一种服务的价格费用增加了,对其的需求也应该减少,迟到的家长们因为需要缴纳费用也应该会更少的迟到。然而,事实上,家长们迟到的现象更加频繁了。这个结果表明,规范的价格效应是有错误的,给迟接孩子的事情定价,改变了这里的规范。曾经按时接孩子被视为一种道德义务,现在却变成了一种市场关系。这表明,当市场侵入非市场规范所调整的各个生活领域时,规范的价格效应便会失效。

    市场规范更直接的问题还在于,它将人们多元的追求粗暴地转化为对单位价值的追求。它企图用同一种价值去衡量不同维度的事物,追求阅读和热爱运动是不同的,但为何要将二者进行比较呢?又或者,这样的比较有何意义?虽然,引入作为通货的价值极大地便于比较、衡量、交换等一系列行为,但这样的转化也引致了一种十分危险的逻辑——它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多元追求简单地描述为对财富或者说议价能力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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