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樽与花 》第一回

作者: 明夕 | 来源:发表于2021-10-06 11:56 被阅读0次

    宁愿是条船如果你是海请至少让她停留在你怀中

    “命运捏着我的肋骨,它懂我最深的痛处”

        我做了一个梦,有一条永远也走不到的回家的路,荒凉的树林,无数梅花鹿的枯骨被挂在光秃秃的干枯树枝上,我走啊走,走啊走,忽而会有儿时的伙伴出现他们在我面前嬉戏打闹,我伸手却触不到每一个人指尖,她们也好似怎样也见不着我。周遭,是我记忆里儿时的家,陈旧的围墙砖瓦,褪了色,用旧时长辈亲手编制起来的竹篱笆围着。有人吹着唢呐,遍地白色的碎花,我听到有人在哀叫,可偏偏还有人在摆酒庆祝...

        我做了一个梦,对立面站着是这个世界上与我血浓于水最亲近的人,我喃喃对他讲话,他穿着单薄的衣裳站在寒冷的风里,瘸着一只腿。他对着我笑,像小时候一样。那人是我的父亲,自小便将我举过头顶的父亲,是穿着破旧布鞋也得让我上最好的私塾的父亲,画面里的他背着十四岁的我。十四岁,多么怀念的年岁。时光洪流仿佛是在那里冲走了我与父亲的从前,画面开始分裂。

        我做了一个梦,阿婆满脸是血的出现在我眼前,她勒住我的脖子不停叫着我的名字,她问我为什么要掺和进所有的事情里来,我开始窒息,不停用手拍打着,突然惊醒。

    …别怕,阿垚。不过是梦罢了,习以为常了,我安慰自己说。

    平复好心绪,我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开了一瓶酒。

    思绪飘向遥远的从前。

    小姑娘三岁时,刚学会走路识字会自己安生吃饭,最喜爱躺在阿婆怀里摸阿婆软软的耳朵,那些年头家里并不富裕,好一点,便是吃到白米饭里面加上一勺醇香的猪油,三岁的她就可以吃大半碗,放下碗,一脸大花猫似的冲着阿婆阿公乐呵呵的笑。

    小姑娘六岁时,会写好多字,亲戚喜爱逗她,便开玩笑似的让她写出她最爱的人的名字,竟是毫不犹豫,拿起笔就写下一二三四....阿婆、阿公、母亲、父亲。

    小姑娘九岁时,举家迁徙,每每要到春节才能和阿公阿婆见一面,每次都是开心的不想走,临别总是抱着大哭。

    小姑娘十岁,母亲的二哥去世,母亲回去料理丧事,留女孩和父亲在家中,父亲会教她书画,教她礼仪,教她所有在他世面以内所有的新奇事物,女孩旁晚放了学,父亲就背她在背上一路上朗诵着古诗典籍。若是全都记得,便可以换一份可口的零食作为奖赏。

    小姑娘十二岁,那一年金融危机,所有投资人都亏空了所有身价,包括女孩的父亲,念着不可耽搁学业,父母放弃了外地所有的生意资源,一家人回了故乡,拿着仅剩的一些资金,又花了许多钱,托了许多关系,把女孩送进非富即贵才能念的学校,进了最好的班级。对于一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来说,这笔支出耗费了他们余下的几乎一半积蓄。父母都是节省的人,却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她。

    一次组织春游,母亲逗她不让她参加,硬说家里出不了这个钱,小孩再如何懂事总还是小孩的,哪有人不贪玩。阿婆听了气得一把抓起小姑娘就冲进卧室,从老花布袋里倒出二百块,那是她起早贪黑整个月才能够攒下的一点。

    后来,被一家人捧在手心的小姑娘忽而十四岁了,上了高中,到了长身体的时候,生的还算俊俏,常常会有隔壁班的男生趴在窗户偷看。天资也不错,名字总会出现在年级红榜的前几位。一切,本该都是幸福灿烂。

    从天而降的猛雷声,打散了青春。父亲中了风,多年未上班的母亲为了维持家里沉重的开支去工厂做重工,女孩记得,那几年,母亲忽然就老了,可能是压在肩上的重量太沉,时日愈久,性情也变得愈发古怪。

    再往后,康复后的父亲没有了经济来源,脾气磨了平,整日自由散漫。母亲看了不惯,次次言语咄咄逼人。家里渐渐没有了本该有的和气,多的是永无止境的争吵,柴米油盐的一地鸡毛。

    .......

    窗外一辆跑车呼啸而过,刮着江边的风,思绪被拉回现在。

        异乡的日子过得并不舒适,我把自己困在十平米的小房间里,整月未踏出一步。我整日酗酒,半梦半醒之间还差点烧了我栖身于此的出租屋,半死半活间不止一次剪刀离手腕分毫不差,却也是命硬,竟无数次也死不了, 竟也是活了下来,尽管噩梦不断,尽管走肉行尸。

        我开始想方设法赚钱 没有任何生活的动力 我总得让自己忙碌起来,我开始不需要睡眠,睡眠对我来说是地狱,睡眠对我来讲是见到那张我爱了二十年 却将我推入地狱的人的脸,是不断笑话我提醒我我还爱着他们还挂着她们。

        我不需要,我不需要。

        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我行走于其中,干枯的躯壳游走在形形色色人皮鬼面的皮囊里。而我,自是不会再相信任何人。

    (三)

    “流眼泪的星星正在放弃我,请拥抱我,万一我不小心坠落”

    时日久久,一如平常。

    “今晚出来玩吗?介绍位新朋友给你”

    “可以 有时间”

        那是我第一次与他见面,于一位朋友组的局上。

        几十年后我再回忆起那天,那是二十五岁的我 与三十岁的他,两个灵魂,第一次碰面。

        他剪着一头干净的头发,梳着背头,大大的眼睛很是明亮,明亮中又透露了许多,好似心里有多少,眼里有多少。

        而我穿了一袭红裙。

        犹记得幼时看过的许多小说故事里,穿红裙出场的女生,后来都惊艳了男主的一生。

        的确,本该是普普通通的一天,生生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万事应了验。

    “你和照片长的不像啊?嗯……好像还是有点像,笑起来像”

    “有点像就是不像呗”

        是我与他第一次对话。

        整夜 我们游戏 喝酒 直到我喝醉,不省人事

        第二日清晨 头痛欲裂。

        直至次日,我才得以收拾好 继续投入工作。我做基金,在沪上鼎鼎有名的金融企业工作,业绩算不上最好,但也从来不差。匆匆忙忙的几日出差和加班,我硬是彻底再没想起过这个男人。

        第四日凌晨,应酬完客户的我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散发着浓浓的白酒气,一声微信消息响起。

    “有空吗”

    “快睡了”

    “想找你喝一杯”

        心想 凌晨两点 一定是约的妹子跑了,男人若是真的想约一个女人,一定会提前好几天跟她约定好,临时想到的都是一时兴起。便拒绝了,随口说了句 下次早点约。

        第二天尚早,同样一声微信响起,便收到他的来信 今天有空吗 来店里喝一杯?

        不巧, 那段时日极忙碌, 便委婉推辞说晚点去。

        一整天 便再没收到他的消息。

        忙完,凌晨1点了,叮咚一声,他竟一直在等。

        我有些惊讶,回复到:别等了吧 不怕我又喝多?

        许久

        一段微信传来:可是我只能想到你了。

        心中掠过一丝不忍。

        后来 诸如此类反反复复,在陆续爽约了几次之后 心里笃定他应该再也不会找我了。

        其实我对这个男人有一些好感,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他温柔 体贴,绅士。可那时的我从来不想再靠近任何一个人。

    我总是那样盼望,盼望有一个晚上,倾诉着我的衷肠。

    “这么大个单子怎么能跟丢?”

    “师父,这我做不到。”

      这是一周后的一天工作日,我与师父,我的金融领路人狠狠吵了一架,具体因为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摔掉所有文件,一头不回。

        心中烦闷,无处诉说。

        竟第一时间想到了他。

        “今晚有时间吗?一起喝一杯?”

        “好呀 正巧 我要去我大哥的店里帮忙”

        初夏的夜色撩人,华灯初上。

        路上走的很慢,吵闹了一天,放松下来感到惬意至极,我忽而觉得 我好像从来没有好好感受过这座城市,我忽而觉得,距离上一次拥有这份奢侈的轻松已经恍如隔世。

      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必念。

        如约,我们来到大哥的店里,大哥是个地地道道的香港人,很认真的讲着一口香港味的普通话,却很是礼貌,我坐在明熹身边,抛开工作抛开一切之后看他,举手投足之间,我竟是从未见过如此有教养绅士的人,多了一丝欣赏。

        夜色渐渐有些深了,他送我回家,我们都喝了不少,他叫了代驾,师傅坐在前头,我跟他并排坐在后面,说来奇怪,我这人从不与人轻易接近,对他却好似并无防备。沪上的凌晨在盛夏来临前别有一番风味,车开的快,迎面吹来阵阵的江风,微风吹乱我披在肩上的头发,卸下平日的疲倦,眯起眼睛,嘴角不自觉向上翘了起来,是许久未有的轻松。

        我们在车上谈笑,不经意见用余光瞥见,那人的余光,在此刻与我相对。久久。

        下了车 他让代驾大哥回了,送我到小区门外。

      几年后他告诉我,那天他回家返回,让司机离开了,那是他在上海的第一次酒驾。开车的时候 音乐库里随机播到的一首曲,歌词唱到:

    “写一首十几岁听的情歌,

    可惜我没在那个时候遇见你,

    否则我努力活到百岁后,

    刚好爱你一整个世纪”

    他伸手,点击了收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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