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综合体育馆里正举办着第二届校园搏击比赛,李明国是第一次参赛,之前的他甚至连架也没打过。
比赛已经开始两分钟,只见红方后撤一大步,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李明国,李明国一直忙于招架,过于疲劳,在架起的双手肘缝中看不到对手的眼神发生了悄然的变化,还有暗含冰冷的杀意以及轻微的蔑视。对手的打击动作十分熟练,技巧很高,李明国没有喘息的机会,只出了一拳就开始防守,红色拳套进攻时像朵暗红的花苞,打在李明国的侧腹,急于展示那血红色彩,就在下一秒,红方的身体照着后跳的路径迅速折回,腰上闪电般地显现出一股雄壮的肌肉,好似眼镜蛇的后背,带着一条胳膊,以一个夸张而充分的角度,拿拳头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汗水胡乱往天上撒,拳头就像定了位的重磅炸弹,精准地落在李明国的下巴上—轰......李明国的身体迅速对于这次攻击做出了反应:他翻起白眼,嘴巴大张,开着深黑的大洞,腰杆一挺,两手失去控制而垂下,像一棵树被齐根锯断一般,直挺挺地倒在了比赛场的保护垫上。裁判迅速上前,示意停止比赛,正在观赛的李明国的朋友们都围上来一步,裁判把李明国扶正,取下了他头上的护具,拍了拍他的脸颊,接着扒开他的眼皮,检查他的伤势,裁判熟练而积极地进行救护。他的对手,带着胜利者特有的表情,踱下场地,卸了护具,拿起一瓶矿泉水,仰头灌了起来。
直接倒在这里,在李明国的意料之外。
说起李明国,平平无奇,在军校里,他既不是学习起来不要命,考试分数要人命的学霸,也不是在训练场,比武场上风采熠熠的体能达人,自然,什么高级别的模拟骨干他是没有担任过,更与那些令人羡慕的奖项与名号绝缘。这样的人在任何时候的任何学校都有。但他倒敢于参加搏击比赛,这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报名之前,向上铺的王大胖子透露过意愿,王大胖子出了名的队里小诸葛,李明国信任他。王大胖子还没听他说完,就瞪起眼珠:“哥,你受了什么刺激,怎么就想不开了呢,你知道打搏击的都是些什么人不,就说我们学校那几个,谁不是没事就往健身房跑的啊,你见过他们的胳膊吗?”王大胖子顿了顿,保持着他一贯的神秘,挽起体能服的袖口,向李明国展示自己的大胳膊:“比你大腿都粗呢!就算别人乱抡拳头,你也不是他们的对手,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好好复习,眼瞅着就快毕业了,赶紧忙去,不要去找打!”看着王大胖子一脸严肃,李明国不好再说什么,他转头又向区队长兼武术达人马迪请教:“马兄,你知道如何练习搏击吗?能不能教兄弟两招?”,马兄正坐在队部办公电脑前,死死地盯着眼前的屏幕,应对身边的提问,他仿佛受了某个神的暗示,自言自语一般地说:“这个,我也不太会啊,你知道的,现在上面的任务多,我一天都忙得头晕”,“欸?”突然马迪回到了现实世界,转过头来对着李明国:“你是不是对搏击比赛有什么想法,不要去参赛,队长最近就在抓训练安全,上面也都在随时强调,打拳多危险啊,指不定就伤了,你可别脑袋糊涂就去报名,到时候受伤了,我又得挨骂,别去!”李明国看着马队长的关切表情,心里更是蒙上了一层阴影。
“醒了醒了,睁眼了!”,李明国躺在保护垫上,渐渐有了生气。陷入过昏迷情景的人都知道,人从昏迷中醒来,各项器官功能是逐渐唤醒的,李明国也正在一点一点苏醒。
首先单单睁开了眼,他看到刺目的强光,明晃晃的一片。现在他听不到声音,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八岁。冬天的时候,每个周六的下午,阳光如果正好,母亲会把家里堆积的衣服用大桶抬出来,在盛满阳光的院子里,把衣服和被套一件件挂在搭起的铁丝架上,用阳光晒出来的衣服有种独特的味道,穿在身上,就感觉站在了太阳底下。母亲会给他拿出一个小木凳,摆在院子的中央,同时递给他一本带有插画的图书,让他坐在凳子上学习,母亲喜欢把好天气和阅读联系起来,这也让李明国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捧起书本,总会想起冬日的阳光,幻想书本上写着的千奇百怪的句子,在阳光下会是什么样子,它在冷风中给予人微漠而又实际的热量,十分耀眼但不灼人。十几年以前,李明国坐在院子里顶着阳光看书的时候,偶尔会打盹,脑袋抬起来睡着,一睁眼就跟太阳来了个对视,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种灿烂。
然而阳光暗了,没那么刺眼,色调也柔和起来,他能够看到眼前的事物,他看见了体育馆的后墙,但他不认识,他看见墙上红色的标语,但他也不认识,他的逻辑思维还没有启动。他还看见几张陌生的脸,一张苍老的,带着下坠的腮纹的脸,一张圆滚滚,红润的脸,还有一些看不清的脸,续续断断地出现,来了又走。到现在为止,他还听不见声音,他享受了在军校生活里不可多得的绝对安静。但他的脑袋里在发出一种蜂鸣,一种纯度极高的音叉在真空中的震动,看见了就能听到。他对这个感觉很熟悉:上个暑假,当作别外婆十来分钟后,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电话里母亲以嘶吼的方式告知他外婆被三轮车撞了,让他赶紧去救人,他对这个“救”字印象很深。突然脑里就奏起了蜂鸣,那种纯度极高的音乐。他觉得那就是心脏的声音,是心脏发出呻吟,是心脏在鼓动宣传。听到这个音乐之后,他浑身上下,脚趾头,舌头里的血液都匆匆忙忙地往心脏里赶,大脑也一样,近于窒息,心脏处涌集了过多的血液,开始急速泵震,像一个战斗机发动器,他迈开步子,像踩在云上,飞在高空,跟战斗机一样飞行,跑到大路上,沿着大道跑到人群密集之处,在数个立着的脑袋里找到了斜着的外婆的脑袋。他觉得自己的速度可以以马赫计算,因为他那时候听不到声音,后来外公骑着摩托来接本应在路边立着等待的外婆,结果看到了在路边躺着,浑身是血的外婆,他在无声之中看见了外公的脸,看见了外公的表情,他看到外公眼里的所有眼泪像个漩涡一般,深洞洞的再无他物,那也是一张同样干瘪的脸。
他开始听见声音,嘈嘈杂杂,像个闹市,他很不喜欢。李明国在一个小镇里长大,四川的小镇,前有山,后有水,这里的人都喜欢安静,就算争吵起来也是你一句我一句,以一个人力的最大限度来制造噪音,和自然相比,别说轰雷,连土狗被踩了尾巴的哀嚎都比不过。所以李明国一直不喜欢大城市,他是在村里烧出来的玻璃,受不了大城市的分贝,他还见不得平常小区里五六十层一模一样的建筑,他说每一个小洞口里住着一家一户,就像蜜蜂,蜜蜂很平常,他小时候经常抓来炸了吃。他说人不一样,人不是蜜蜂,住在一模一样的房子里给他感觉很不好,就像人也是平凡无奇,能够被更高级的生物随手抓来炸了吃一样,在乡村里,一个人是最高级单位,在城市里,一个人是最低级单位。
不知道是睁开眼以后多久,李明国躺了足够多的时间,身边只剩下一个同队的低年级学弟,他终于回过神来了。他起身坐在凳子上,学弟热心地端来热水,他喝了一口,他记得了,自己是挨了重重的一拳,那一拳头真重,感觉骨头都被磨成粉末了。然后他应该晕倒了,真是丢人。李明国手里握着热水杯,学弟在一旁关心地问道:“班长,好点了吗?”,李明国低着头没说话。他想起自己不自量力地来参加这个比赛,只是为了争取那渺茫的零点二分的活动加分,小的跟米粒一样的分数,对现在的他来说是仅存的希望,这一点希望,或许能够指引他回到家乡,他只是太想家了。热水杯的温度还没有散去,雾气腾上了李明国的眼睛,水杯里又多了几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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