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躺在床上,无聊的翻看着手机,其实也没啥好看的,只是觉得躺着如果不拿个手机,就失去了躺下的意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手机的意义,已不仅限于熟人之间的交流,而成为了人与未知世界沟通的一座桥梁,成为了很多人精神的寄托。一个人,可以没有男女朋友,但不能没有手机。缺乏手机的人,仿佛成为了流浪到荒岛上的鲁滨逊,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鲁滨逊的运气与能力。
不过,饭后的躺,只是坐姿的一种异体,并没有睡觉的打算。实际上,我很少在睡觉前躺着玩手机。一般都是坐着玩完再躺下的。当然,我并不是想要谈论玩手机的姿势,只是话题到这了,一时收不住。
既然在我看来,手机没啥好玩的,那就只好翻看一些陈年旧物了。手机里还存留着许多之前写的小文章,这些小文章基本上都弄到公众号里面去了。如果是一个爱干净的人,这时肯定会将手机“打扫”一番,将这些已经不需要了的东西通通打扫干净,而不会像我这样,将手机便签搞得眼花缭乱。而我之所以固执的保留一切,只是因为在那里,是所有灵感的最初原地,是“第一现场”。不仅留下了有形的文字,还留下了许多只能自己体会的情绪,而一旦将其移置到其它地方,尽管文字还在,情绪确已很难找寻——尽管依然可以找到。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能写的人,三年研究生生涯,也只写下了十余万字,这点字数,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一个学期就做到了。不能写,当然主要是因为自己愚钝,实在不知道如何下笔。有时候灵感来了,掏出手机,写下三两段话,灵感就枯竭了,只好放下手机,幻想留待日后再续,但是日后再看,却早已找不到动笔的初衷了。
所以,我想写,一定是要一鼓作气写完的,这就需要时间。而我,往往不愿意花很长的时间去琢磨一篇小文章,从上大学以来,直到现在,我依然觉得,努力阅读,才是我主要的任务。还记得在央视《开讲啦》节目中,曹文轩老师说过的一句话:“阅读是张弓,写作是支箭”。我一直将这句话奉为圭臬,尽量多读,少写。但又怕自己不动笔,时日一长,便丧失了动笔的能力。所以,偶尔,也给自己的眼睛放个假,让自己的手忙碌起来。
我之所以写的少,还由于对小文章的要求比较高,尽管写的不好,我也不想使自己的文字成为灵感的火花,如果是这样,发条朋友圈就够了。我想要的,是一个完整的烟火,是一篇文字中,能够反应出当时自己的所思所想,并且能够锁住当时的所有情绪,使得自己日后再看,尤觉往事历历在目。它可以不美丽,不壮观,但一定要完整,而不只是绽放时的烟花一瞬。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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