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眼光高,而是不懂得如何去爱

作者: 进击的呆蠢萌 | 来源:发表于2017-03-15 21:27 被阅读0次
    我怕活成一条狗.jpg

    -01-

    我写了那么多爱情故事,起承转合,里面却没有我一个。

    近来翻阅我写过的文章,惊异地发现,从16年11月21日开始写美食故事,至今为止,这个系列已经145K字了。

    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以爱情为主体,美食做外衣,有聚有散,有欢笑有哀愁。有一些故事会被人问起,是不是真的。我很开心,这一定程度上证明我虚构的这些故事还算拟真,但其实骨子里是有失落的,是因为我无法写出那篇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以前怕被人知道,后来看淡了,觉得说出来也无妨。我是个存活了二十六年却只有一个月恋爱长度的另类生物,其实准确地说,应该是二十天。

    年少时的荒唐无知,已经随风而逝,那个姑娘的模样,早已斑驳,爱恋之中哪有对与错,况且时间短暂到,都没有产生那么多的爱恨离愁。只是证明了一件事情罢了——有些朋友其实不适合当恋人。

    倒不是在卖惨,因为当下的生活还算平和。只是有些许遗憾,我的过往经历苍白到只能被拼凑成只言片语,填充到那些故事里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说句题外话,你看一个恋爱经验近乎为零的人,竟然也厚着脸皮写出了这么多爱恋的篇章,这个世界还真是疯狂的可怕。

    -02-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坚信,独自过完这一辈子也挺好。

    所有的空余时间都被我安排的满满当当的:我要增肌锻炼,我要读书,我要构思写文,我要研究公众号和微博的运营,还要抽空看电影,挤出时间安排接下来的出游计划,有那么多新鲜的事情要去学习要去执行。从早晨五点五十起床就开始亢奋,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大脑才停歇。

    我是个低效率工作者,时间长并不意味着优质产出,但显而易见的是,我的生活充实到爆炸。每天有空闲就在构思文章,这是我的爱好,我从中获取的愉悦感远远超过了社交所带来的那些快乐,现在别人都不喊我去撸串打牌了,因为我一准给推辞掉。

    有人曾经说我变态到性冷淡的程度,是的,我都好久好久没打开云网盘感受一下人类最原始的快感了。

    所以我曾经大言不惭地跟别人说过,我的余生自己走就够了。

    可人终归是群居生物。生活中总会有那么一刻,或者是夜深人静,辗转反侧的时候,或者是刺骨寒风袭来,看着别人紧紧依偎在一起的时候,或者是遭遇失意,家人朋友都不想去诉说的时候,那种孤独会像钝刀割肉一般,让你觉察到撕裂之痛,虽不致命,但无可抵挡。

    《你的名字》是我在影院里看的最后一部电影。当荧幕上彗星坠落,爱恋在时空的力量下分崩离析,那种巨大的压迫感向我袭来,我浑身颤栗,那一刻我竟莫名地极度渴望一个拥抱,哪怕能彼此相互牵着手,感知到对方的温度也是好的,但可惜,从没有过。

    从那之后,我恐惧去影院,因为那种黑暗的环境,会在特定时刻无限放大对于孤独的感触,而我即便能用文字演绎出孤独,但真正亲身体会时,却是无可招架,一触即溃。

    14年初,我攒了一笔钱,终于可以初涉远方。我去了黄山,不仅因为奇峰,还因为未曾品味过的徽菜。

    上过《舌尖上的中国》的臭鳜鱼,闻起来臭,有种古怪的腥味,但吃起来很香,肉质鲜嫩,入口即化,我慕名而至,要了好大一条。还有山区的笋和蘑菇,也很肥美,于是就煲了一个汤。徽菜中的红烧肉也很有特点,必须要品尝一番。

    我开心地在菜单上点点点时,老板娘好心地劝我,一个人要这么多菜会吃不完的。当时我还笑着说自己饭量大,还要了一瓶迎客松啤酒。

    可到最后,我讶异地发现,我还剩了好多。看着半盏残羹,突然想,要是还有别人一起该多好。

    我只记得,我愣是在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把剩余的菜全都强塞到了嘴里。不知道是怕被打脸,还是只有这种饱胀感才能抵御住那随之而来的落寞。

    后来去华山,游厦门,我特地找了一个能聊得来的哥们儿陪同,可基情未满,他就转身跑去结婚,我遍寻周遭,发现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同行了。

    也曾遇到过去买水,回来后发现餐盘被人收走的尴尬局面;也有过冰天雪地里摔了一跤,只能默默地站起来揉着屁股无奈前行的场景,我原以为我身穿铠甲,武装到牙齿,就全然无惧,可谁料,是从心间引发的阵阵悸动,让我崩溃瓦解。

    正是这一件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似针扎,一戳一个洞,当觉察到痛时,却发现心脏上早已百孔千疮,已无药可救。

    写美食故事的历程中,我无数次地想过换些别的话题,可最后落到笔尖的,还是爱情。缺少什么才会标榜什么,即便我曾高歌“一个人也挺好”,但依旧掩盖不住,骨子里对爱的渴望。

    -03-

    很多人认为我单身的原因是眼光高,但是我没法跟他们解释清楚一个初学者内心的慌乱失措以及愤懑不堪,所以只能沉默不言。

    有人问过我择偶标准,我说不太清楚,他们不信。

    可如果一个未曾吃过苹果的人,你问他喜欢哪一种,他是不知道红富士、金帅、红星有什么区别的,只能臆测地说,要甜的,看起来漂亮的,如是而已。

    只有亲口尝过,噢,别人喜欢的青苹果我却觉得苦涩,这种表面有皴裂的才更适合我。

    二十六岁其实并不大,而立之年未结婚的一抓一大把。但可怕的是我还幻想着要爱情,这就有点不太适合当下这个快速的时代节奏。

    同龄的姑娘大多追求立马稳定,显然没有耐心调教零经验的我,年轻的姑娘渴望的是成熟的大叔,而我除了年龄到了其余皆不达标。

    一条流浪多年的狗,是很难再次融入人类的家庭中的。它的本能驱使着它亲近人类,但随之而来的陌生感却让它仓皇逃窜,因为这脱离了它对于自身的掌控,这甚至让它感觉到恐惧。

    它不知道该如何跟人类共处。它看不懂女主人的挥手,更不明白男主人的挥手。前者是跟它打招呼,以示亲昵,后者是想要打它,表达愤怒。

    它害怕自己流浪太久造就的桀骜不驯会刺痛到别人,而与之对应的是,很少有人类会对这样的一条狗怀有亲近之情,毕竟相对于小狗来说它年岁着实有些大,即便用远少于驯化小狗的时间让它重归人类家庭,它也已衰老到没有足够精力去用心陪伴。

    精明的人类计较的是成本与回报率。

    我觉得,我就像这条狗。我不明确自己喜欢哪种姑娘,以及什么类型的更适合我,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甚至是逃避。

    而女生们在了解我的情况之后会迅速减少对我的兴趣,毕竟调教或是征服一个老的生瓜蛋子的困难程度是显而易见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不会少,沟通成本随着彼此的阅历厚度而剧增,没有人会愿意当圣母。

    这么推导下来,那条幻想着温暖的流浪老狗的未来走向只有两条,一是拼得遍体鳞伤最后死在虚无缥缈的圣母怀中,另一条就是或狂吠或沉默,体味着孤独到终老。

    我怕活成一条狗,可我已经在这条不归路上了。

    剖析自己是件很痛苦且艰难的事情。偏左就容易义愤填膺,偏右可能导致装疯卖惨,很难做到客观中正。但走了一定的距离,总得停下来看一看,静下来想一想,过去走了多少弯路,未来的对面是否为一座南墙。
    最终结果可能相差无几,都落得个头破血流,但于心理上却是大大的不同。
    当然,我写这篇文章,仅仅只是为了在150K这个字数节点上画一个优美的逗号,别无他意。
    如果非要附加某种动机,那大概就是“春天到了,万物复苏了,这是个交配的季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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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想执笔走遍天下,努力做一个有趣的90后

    全新脑洞系列,一个故事一道菜,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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