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爱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总是能牵动你最敏感的那条神经,然后控制你的喜怒哀乐;爱与恨,都能被一个人操纵是一件可怕的事,而最可怕的是,被操纵的那个人不觉得这是一件可怕的事。」
你们有没有被问过一个很蠢的问题:如果你将来结婚的对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喜欢你,你却不喜欢的,一个是你喜欢,却不喜欢你的,那你选哪个?少不经事的我曾经选的是“我喜欢的”,总觉得选个自己喜欢的生活才有激情,他不就是不喜欢我吗,没关系啊,我这么可爱,努力让他慢慢变得喜欢我。
可是现在再看这个问题,我选喜欢我的,真的。
我是不喜欢甚至有点厌恶张爱玲的,自己明明可以做个持才傲物的骄傲女子,偏偏败在了胡兰成这个处处留情的浪荡子手中。那种低到尘埃里的恋爱,何必要作践自己。
她和他相识的时候,她是当时上海最负盛名的女作家,而他只是个有第二任妻室的汉奸,这样悬殊的对比,我想,怎么也轮不到胡兰成作威作福吧。可是就因为她真心的沦陷,反而变成了那个在冰上行走的人,为了不失去他,一味容忍一味低头,等到胡兰成在外边接二连三地有了其他女人,她竟然还到那个女人的家里,给那个女人画像。
我呸。什么时候正房还得给婊子提鞋了。张爱玲这份卑微的爱,真的恶心到我了。
然而她和那个男人的婚姻也就维持了不到三年。
所以事实证明,在尘埃里开出的花,往往活不久。
张爱玲的这幅姿态,放到现在叫贱兮兮对不对。
可是好像人人都做过张爱玲,当你喜欢上一个还不够喜欢你的人时,模样也总是贱兮兮的。
曾经的你有没有用力喜欢过一个人,在一起之前看他的微博看他的空间看他的朋友圈,把他所有的经历看一遍,还设置为特别关注捧着手机等他的消息,他的每一次温柔你都想向全世界炫耀,等到他终于主动约你,明明你恨不得来个科瓦茨720度转体,却偷偷藏起满心雀跃的小欢喜,矜持的回一句“好的”;
等到真的在一起,你照样每天送去真心和关心,简直想把自己掏空全部给他,朋友嘲笑你变得不如之前那么潇洒了,你还蛮倔强地来一句没有了自我又怎样反正我有他。可是你忘了没有人会喜欢一个空壳人,当他的反应达不到你的预期你就开始觉得他变得敷衍,于是你更加用力,却变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直到落下那根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知道你很渴望爱与被爱,可是爱情这东西,任何刻意为之创造条件的都需要一方拼了命地去维护,你一味付出想要拉住他随时走的脚步,可是你的真心啊,在他一脚踢开之前是会累的。爱的时候是真的很爱,可累的时候也是真的累。
偶然翻开了以前的日记本,看到了一段很戳我的话,没有标注来源,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摘抄下来的,是这么说的:
我不愿我们是余春娇和张志明,我想和你做苏丽珍和周慕云。楼道里借烟递火,下楼多带碗馄饨,发乎情止乎礼,在每一个鸡零狗碎的日子里鸡犬相闻,做每一个街坊邻居口中不要脸的情人。我不会说多一张船票你跟不跟我走,我会说等你死了老公咱们来偷个情。
大意就是不要太爱一个人,以游戏人生的态度和你相处,不说天长地久不说非你不可,你之于我,只是锦上添花拼桌搭伙,我们的关系,独立又亲密。
江湖有规矩,感情有变数。
我真的没见过,谁为谁付出很多很多,对方就因为感动便投桃报李。
我见到的只有,越来越卑微,越来越渺小,然而并不能换来爱情,可能感动,都换不来,反倒是对方一声冷哼一句嗤笑之后的转身离去,徒留你去整理那一地狼藉 。
说了这么多,我当然不是教你们不要付出了不要认真去爱了。
我只是觉得,你可以爱,不能卑微的爱,不能匍匐在他身下供奉你的真心,那换来的只是他不珍惜的践踏。你要做的是勇敢的站在他身边,平等的注视。
然后以一份平和的心和他相处,喜欢那就相互喜欢相互在对方需要安慰的时候给对方一个抱抱,不那么喜欢了不那么爱了就不要奢望对方还能给你一如既往的爱,千万不要压低自己的姿态更多倍地付出,你不知道当别人俯视你的时候你的模样有多滑稽多么狼狈。
见好就收,见坏就走,这样你的背影还能显得优雅一些。
所以,当一个人离你愈来愈远时,你要相信你心底深处直面扑来的感觉,它肯定会告诉你,这个人不行,这个人不爱你了,你再爱下去会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偏偏你总不相信,给他找着各种理由,他不是不爱我,他只是忙,他只是忘了,他只是性格使然,你那颗被爱蒙蔽了的心啊,让仓慌的你的模样真是可怜又可恨。
你要等的,是你的第六感告诉你,好的,就是这个人。
The end.
壮士!喜欢我的文就点个喜欢再走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