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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缚商家还是鞭笞宝贝?

手缚商家还是鞭笞宝贝?

作者: 三门峡756马青云 | 来源:发表于2019-03-24 21:19 被阅读25次

    正月十六刚开学,天气转暖,有两位奇葩的学生就触犯了班规。一位帅哥到小商店里买了一瓶可乐,拿到教室里喝。另一位美女则直接买了两根雪糕带到教室里,被同学们发现举报,我对此进行了行为矫正与教育。

    手缚商家还是鞭笞宝贝?

    曾经有人对黑心商家进行不断地斥责——刚刚打春天气还那么冷,为什么要卖冰棍儿呢?说实在的,我觉得对他们进行处罚绝对不为过。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若是没有卖的,他们怎么去买呢?就像在中国每个商店都不卖枪,孩子们肯定也不会持枪行凶的。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讲,大人们应该对孩子们的冷饮泛滥行为进行一些教育,但商家应该是第一渠道。虽不能说手刃凶手,但对不道德的商家把他手绑住,进行必要的教育应该没错。就像对于那些明目张胆纵容甚至诱惑未成年人在网吧狂玩儿的店主,把他们绑起来,在大街上示众有什么不可以的,可以说是无数的不良网瘾少年养活了极少数的游戏硕鼠。那也可以说是无数的中小学生过度的冷饮行为养活了不少的冰糕厂与不良商家。

    手缚商家还是鞭笞宝贝?

    所以我愿意手缚冰糕厂主及不良老板,让他们为数以万计受损的胃负责。

    新加坡曾对扔垃圾的人进行当街鞭打,我想对咱中国那些过度食用冷饮的宝贝儿们进行鞭打,达到矫枉过正的目的。我曾经发文《你们的骨头是豆腐做的吗?》,对孩子们不肯锻炼的差强人意之体质担忧,也曾见到有孩子在课堂上把饭吐在地上的,有吃不洁食物拉肚子上不成学的,有因为经常食用冷饮肚子疼多月住院的。难道人生仅有的一个胃就这样被糟践不成?前30年你见过这种恶习吗?

    手缚商家还是鞭笞宝贝?

    因此我也强烈建议鞭笞宝贝,必须扼杀住这种不良的习气,让中国的医院少一些这种病号。

    当然,我在课堂上能做的也非常有限,即使控制他在课堂或者校园内没有这种行为,而要想彻底治理这种不当的生活习惯,恐怕需要学校,社会,家庭乃至本人做出共同的努力。有人认为我故弄玄虚,甚至是小题大做。可毕竟大家能看到这种不良现象的存在,只是觉得从众心理与无所谓的心理状态在作祟罢了。

    强烈建议立法规定——每年的五一节到10月1日国庆节为冷饮的销售时间,其余时间制作销售贮存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停业整顿并拘留半月。

    只有等到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才能实现我的愿望,如不然,卖冰糕的依然在笑着数钱,做冰糕的只愿发大财,收治胃病小孩的医院依然开心不已,到最后,谁是该流泪的呢?

    我想不止该是孩子的父母及孩子本人吧,难道国家投资巨大来治疗与报销这类疾病的费用有意义吗?孩子是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及是非辨别能力需要大人们的引导。家长不发零花钱,不批发整箱的冰糕放在冰箱里,让孩子随意取用。厂家不到规定生产的时间内不得开机生产,商家不到规定的时间内不得批发冰糕在市场上流通,医院在治疗这类疾病的时候先告诉应该拥有的习惯,甚至可以让这类因冰导致疾病的人完全自费以杜绝隐患。毕竟老一代领导人讲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冰患毒于虎,愚以为。只是什么时候治理治理到哪种程度,能不能共同商量对策来控制这类隐患是一个值得不少人必须且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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