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伫立在这屠杀场的中心,周围都是敌军的俘虏,他们衣衫褴褛,脚戴镣铐,正奋力逃出我的猎杀范围,周围的呼声淹没了他们的哀嚎,头颅落地,血花四溅,观众们狂热的呼喊着我名字。
“德莱文!德莱文!“
我闭着眼睛,享受着群众的欢呼,仰天狂啸,手中双斧血迹未干,已从手中飞出,直奔下一个悲惨的头颅。
恍惚之间,我想起那个平静的下午,那时夕阳正好,微风拂过门前那片草地,哥哥扛着猎杀回来的野兽尸体,重重摔在院子里,我好奇的凑上去。
”这怪物我可费了好大的功夫,瞧,还弄伤了我的手“
哥哥抬手给我看他手上的伤口,哥哥伤口上的血已经止住了。我看向地上的尸体,那是一头体型硕大的公牛,脖子上的伤口还在不断的渗出鲜血,鼻子还微弱的透着气息,看上去随时都会死去,那气味闻上去有些恶心。
”我们为什么要杀他们呀?“
”为什么?“
”因为我们要活下去,要吃东西,它不够强,所以只能被吃。“
对,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母亲生了我和哥哥两个,我叫德莱文,哥哥叫德莱厄斯,父亲在我记忆里一直没有出现过,不过听母亲说起过,他是个强大的战士。
哥哥应该是继承了父亲的血脉,从小就比较强壮,而且对战斗似乎很有天赋,所以十三岁时便跟着村里狩猎的队伍出去捕猎,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后来,他扛回来的尸体一次比一次巨大,这次他居然扛回来一头野牛。
”阿文,别看了,不然你又像上次吐的一地。“
”走,咱们进屋去,给我说说你今天又看了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今天看了咱们大陆的大冒险家伊泽瑞尔写的手记,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伊泽瑞尔居然去过暗影岛....“
我从那尸体上回过神,和哥进到屋里,母亲开始忙碌今天的晚饭,而我则将今天看书的内容讲给哥哥听。
相比哥哥的精明强干,我在大家眼里,只是个弱不经风,爱好看书的小个子,村里年轻的一代,哥哥俨然已经成为首领人物,甚至有传言,哥哥将成为史上最年轻的村长。
在哥哥的光环下,本来以为我会安静的在这个小村里过一辈子,一切都开始于那个罪恶的夜晚。
一群身穿铁甲,手持利剑的家伙闯进了我们的村子,声称为了抓捕在逃叛徒,于是把全村的人聚集起来,我躲在哥哥的后面瑟瑟发抖,透过人群的缝隙,我看的他们的利剑在月光下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本以为他们搜刮一番过后,就会离开,我们又能继续平淡的生活了,可是他们却带走了哥哥,那个领头的家伙用剑指着哥哥。
”你,过来。“
我拽着哥哥的衣角,希望他不要过去,哥哥回头抚摸着我的头发。
”没事的,我一会就回来。“
后来我辗转多地,终于得知了他的消息,据说他已经是诺克萨斯的将军了,他身着重甲,披着暗红色袍子,手持一柄巨斧,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彼时正值我军和德玛西亚交战之际,双方你来我往,相持不下。哥哥手下战士个个英勇无畏,身旁更有号称”绝代智将“的策士斯维因助阵,可是这次哥哥遇到厉害的对手,对方领军人物是被称为”德玛西亚之力“的盖伦,军队在德玛西亚的皇子”嘉文四世“的带领下,英勇战斗,竟无一人后退。
我来到军中主帐,哥哥正在和斯维因看着地图,商议着下一步的进攻计划。
”阿文,来了。过来看看你有什么办法,可以突破敌军防线。“
我看了一会地图,然后也只能摇摇头。
”别啊,你去过那么多地方,看了那么多书,肯定有办法,再想想。“
”可我根本不会打仗啊,我去的那些地方也只是些繁华的城市,看的书都是些冒险故事,我来这里,也只是为了想见见你。“
旁边的斯维因见势打了一个圆场,用阴沉沙哑的说道:”将军,别为难德莱文了,他才来军中几天,我倒是有个不错的想法。“
我见没我什么事情,就悄悄的溜了出来。
哥哥的军队确实强大,军纪严整,个个都身强力壮,透露着杀气和战斗的欲望,在这里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没过几天,我就和哥哥辞行了,踏上了冒险的旅途。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斯维因当时提议联系了他的一位好友,一个邪恶的炼金术师,那家伙住在森林深处,在自己的房子里研究着炼金术。他来到哥哥的麾下,组织了一支毒气队伍,那些毒气从他们背后的荧绿色玻璃管中冒出,吸入的人,立马失去反抗能力,最后只能痛苦的死去。依托着这支毒气队伍,地图上的战线在推进了一大截。
后来我来到了祖安,这里是一座科技之城,魔法与科技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融合,这里到处都是实验室,到处都闪烁着科技的光芒,似乎每个人都是科学家。我在这里认识了同样是来自外地的科学崇拜者,艾克。这家伙穿着夸张的衣服,留着夸张的发型,更对时空穿越有着狂热的痴迷,据说现在他已经是大陆鼎鼎有名的”时间刺客“了。
我们一起在这里研究科技与魔法,一起探索未知,不过我并没有他那么有天赋,而且我更喜欢冒险,于是后来我离开了祖安,艾克还送了我他做的小礼物,两个手环,后来我经过改造,变成了我现在的武器,旋转飞斧,两把斧头无论飞多远,都会回到我的手中。
听说大陆上有个叫班德尔城的地方,这里住着一群神奇的土著居民,他们的神奇之处在于,他们有着动物的身子,却能够开口说话。而且据说,他们都很聪明,有着浣熊的脑袋,人畜无害,热爱和平,也有人说他们很邪恶,他们用毒蘑菇调制毒药,抹在毒箭上,中毒的人痛苦不堪,而且无药可救,最后只能痛苦的死去。
根据伊泽瑞尔的手记,以及一些传言,线索,我最终还是找到了这里,班德尔城。这里是一个山谷,树木不高,坐落着很多巨大的蘑菇,走近才会发现,这些蘑菇原来是他们的房子。房子周围有很多五彩斑斓的蘑菇,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他们看见我,都好似见了怪物似得躲进屋里,从窗户孔里往外瞄,窃窃的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我摊摊双手表示并无恶意,这些小家伙才怯生生的在我周围打转,他们找来一个懂外面语言的家伙,这家伙驾着一个自制的机器人,也才和我差不多一样高。
他驾驶着机器在我周围转了一圈,说:
”大个子,你是外面来的?“
”是的,我听说这里有一群可爱的小家伙,非常好奇,所以就想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你说谁是小个子?“,他的表情立马变得愤怒,似乎马上就要动手把我打到跪地求饶。
我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说错了。“
这家伙叫兰博,属于一个异类,同样喜欢冒险和科技,总是在家鼓捣机器人,我们成了好朋友,他还引见了另一个会外面语言的家伙,这家伙就是提莫,总是在潜伏,我没见过他几次。他有个十分健谈的爷爷,开一家杂货铺,总是卖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是他从外面淘回来的,这些东西在这里很受欢迎。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他的杂货铺里会挂着两把斧头,难道是用来装饰的吗?
他爷爷神秘兮兮的说:”这是两把有生命的斧头,一直在等待真正的主人。“
我看着两把斧头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刃口很宽,很吸引人,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老爷子见我盯着两把斧头愣愣的出神,也没说什么,干脆取下来送给我了我,我怎么能白要别人的东西呢?于是我把兜里的钱全部都给了那个老头。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把斧头根本没有什么生命,只是村民们都不喜欢这种武器,觉得杀气太重,对,就是卖不出去的地摊货。
在我离开的时候,兰博和我同行,他一直想出去,于是这次终于有人给他带路了。
兰博听说大大陆上有个叫战争学院的地方,这里聚集这大陆的精英,由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组织牵头,负责决出大陆的强者排名,极具公信力,许多大陆知名的强者都是从这里崛起的。于是他一定要去,并且拉着我一起去,我本来还想继续冒险,可是听说,这次的角逐,伊泽瑞尔也会参加,为了能够亲眼看见偶像,我便和他一起来到了战争学院。
战争学院坐落在中部偏北的平原上,整个学院从平原中突起,通体由魔法巨石建成,山顶是一个巨大角斗场,从山顶到山脚,共有一百个雕像,是今年前一百位的排名。
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还在报名阶段,我和兰博都报了名,我想就打个酱油·,只要能看见伊泽瑞尔就行。可我并不会战斗,两把斧头也不会用,又不会魔法,手无寸铁,肯定会第一轮就被淘汰,于是我拜托兰博把提莫爷爷坑给我的斧头装在我的手环上,当作零时武器使用。
我和兰博在比赛开始之前进行练习,他驾驶的机器人可以喷出高温火焰,还可以冷不防的放鱼叉,我都怀疑这家伙脑子怎么想的,把这两中东西搭配在一起,后来发现确实挺厉害,不过那是在我还需要自己去捡斧头的阶段开始每次都要去捡斧头,后来我发现只要我心念一动,手环与斧头之间就会产生感应,然后飞回我的手中。
凭借着两把旋转飞斧,我在这次的比赛中在新人中出尽风头,最后差地杀入决赛,不过还是在来自北方的一个蛮子中败下阵来,那家伙简直不要命,扛着我的旋转飞斧就向我冲来,然后我就被他打败了,后来听说这也是他第一次参赛,貌似拿到了不错的名次,虽然最后被一个叫贾克斯的面具男给打败了。
最后我还是拿到了观战顶尖对决的机会,当然如愿以偿的见到了伊泽瑞尔,这个帅哥到哪里都很受欢迎,金色的头发,帅气的面庞,而且总能讲出另你向往的冒险故事,我被他狂热的粉丝挤向外围,本来还想要个签名的,根本没有机会。
只是没想到,伊泽瑞尔的排名并不高,但他貌似并不在乎,确实,他比冠军更有人气。
我在战争学院的事情传到了诺克萨斯军队,哥哥希望我能回到军队,帮助他扩大战局,我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战斗天赋,想要有所施展,于是邀请兰博和我一起,但是一听说是要参加诺克萨斯的军队,他果断的拒绝了我,以致那以后我们都没有再联系过。
他拒绝的理由,至今让我难忘。
”诺克萨斯是一支邪恶的军队,我不要与邪恶为伍。“
战争有正义与邪恶之分吗?
再次来到军队,大家不再用藐视弱者的眼神看我,眼神里多了些崇拜,我明白,这里是军队,这里只崇拜强大的人,比如哥哥,德莱厄斯。
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因为联合斯维因,除掉了那个懦弱无能顶头上司,现在哥哥是整个诺克萨斯军队的统领,在哥哥的统领下,诺克萨斯军民上下一心,军队日趋强盛,帝国的领土不断扩大,因此哥哥现在有了现在的称号”诺克萨斯之手“。
鉴于他的威望和实力,他要做诺克萨斯的君王都可以,不过哥哥并不想做君王,也不不在意外界对他的评价,他永远在前线,永远在战局,他确实是为战斗而生的。
由于我没有战斗经验,也没有指挥打仗的能力,在军中作用其实并不大,于是哥哥让我去管理战俘,平常的事情也就是防止俘虏逃跑,和审问俘虏。
再一次押送俘虏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这是一群早有预谋的俘虏,竟然偷偷的解开镣铐,等我押送他们到离军队较远的地方,他们突然起事,我的随行很快被他们杀死,正当他们手持血迹未干的利剑冲向我时,我奋力掷出斧头,斧头旋转而出,精准的割下首当者的头颅,鲜血洒落在草地上,绽出一片血花。来不及反应,斧头已经回到我的手中,俘虏们没有因为同伴的倒下而犹豫,我疯狂掷出斧头,他们继续倒下,几十个俘虏,竟没有一个人能够冲到我的面前,然后把利剑插进我的胸膛。
我瘫坐在山坡下,不远处是一片被鲜血染红的草地,鲜血还在地上静静的流淌,渗入土地。
我竟然杀人了?
斧头在空中飞舞,血花四溅的画面,那鲜血的气息,我至今难忘。
从那以后,我不再对生命报以尊重,践踏俘虏的生命,让他们受尽折磨,尝尽痛苦,于哀嚎中结束死去,成为了我的乐趣。
更大的乐趣在于,一个人知道自己会死,但是不知道死亡会何时降临,而我就是死亡。
帝国经常会处决俘虏,而俘虏们也知道自己会死,但是他们最怕死在我的手里。因为我会解开俘虏的枷锁,然后看着犯人疯狂的奔逃,仿佛跑的越快,越远,就能够逃避死亡,而我则会悠然的看着俘虏们,享受着群众的欢呼。
”德莱文!德莱文!“
......
掷出斧头,精准的摘除他们其中的一个头颅,像是打猎一样,找准猎物,然后一击毙命,动作潇洒而惬意。
每当一个生命被收割,观众的呼喊就会高过一阵。
”德莱文! 德莱文!“
因此,我有了现在引以为傲的称呼”荣耀行刑官“。
人生是一个刑场,你是猎人?还是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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