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了趟某区的政务大厅,办了点与公家有关的私事。
没办成,或者说没办完。
也没想办成,主要是咨询一下,探探路。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好,进门就有人热情接待,问你办什么业务;告诉工作人员办啥业务后,马上就会告诉你到哪个部门哪个区域去;到了具体承办部门的区域,又马上有人对接,告诉你到哪个窗口;到了具体承办窗口,工作人员同样满脸笑容地问你办啥业务,然后告诉你办这事需要提交些什么材料,怕你记不清楚,还交给你张明白纸,让你拍清楚回去慢慢看,把材料备齐后再来办理。
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对要办的事却有些不那么愉悦。
现在的办事流程规定得很明白,很清楚,公开透明,这很好,但感觉有些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既不必须,也无必要,比如我这次要办的事,需要提交的材料,除了需要提交身份证、发票、合同原件现场查验外,还要提交这些材料的两份复印件留存转交其他部门审核。一份合同三四十页,两份复印费就得五六十元,合同都是部门制定的制式合同,完全必要复印全部合同,只复印特别页就行。
当然,这种看法,仅仅是我作为政策相对人的个人看法,站在政策制定者角度,也可能觉得很有必要。
群众满意度,不仅仅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甚至最重要额不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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