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语文——缕缕书香伴我成长

作者: 林西149周博艳 | 来源:发表于2018-05-14 22:03 被阅读29次

            缕缕书香伴我成长,又是一年芳草绿,又是一年希望时。语文具有无穷的魅力,做为一名中国人,特别是一名语文老师,有责任让每一位学生体会到语文的魅力,从而爱上语文,热爱语文。

            语文具有独特的魅力,语文老师们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着无穷无尽的魅力,原谅我们都是俗气至顶的人,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直到遇见了语文,我的心中云海开始翻涌。语文教学中的无效、低效和负效,大多与思考缺席相关。而思考的缺席,则往往源于没有“真问题”。没有真问题,就没有真思考;没有真思考,也就谈不上真判断。

    有了真问题,才有真思考。一旦面对生死抉择,面对利益得失,面对尊严损益,谁还会沉浸在“任何随心的遐想、零碎的回忆或一掠而过的感触之中”,或者“做白日梦,建空中楼阁”,或者听凭“星星点点遐思”占据我们的头脑?虚构、想象与意识流都在“问题”的挤压下逃走;谁都明白,只有借助富有“尊严、逻辑和道理”①的思考,才可能做出合理的判断与选择,以应对实实在在的问题。

    思考的过程,就是借助分析与论证来决定自己的信念与行动的过程。

    梳理一下恢复高考40年来的作文命题,或能发现一条越来越明晰的变迁曲线:高考命题越来越关注真实的思考与真实的判断,换句话说,越来越关注人的真实能力与素养。教育变革注定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如果我们承认我们在不断进步,那么,我们或能在其中看到规律所起的不可阻挡的作用。

    根据思维考察的不同类型,我将40年的作文命题分为四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阶段划分主要是个思想史的概念,而非断代史的概念。众所周知,高考作文命题受现实政治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很大,并非纯粹的学术考量。像2017年,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高考卷要体现党和国家的这件大事,也在情理之中。即便如此,高考命题也还是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律,2017年的命题尽管时政色彩很重,但思辨的意味依然不减,内在地延续着近几年来“任务驱动”的命题思路。

    第一阶段:政策响应

    这种题型出现在1977年的高考卷上,以后基本绝迹。这一年实行分省命题,其中北京卷是“我在这战斗的一年里”,山西卷“心里话儿献给华主席”,上海卷是“在抓纲治国的日子里——记先进人物的二三事”,这些命题都表现出对现实政治和政策的直接关注。在1977年的特定环境中,“战斗”“华主席”“抓纲治国”等词语都有着特定的政治色彩与内涵。在高考这种特定的写作中,所谓写作,不过是对时事政治和现行政策的理解与响应。虽然也能容纳一些个人的理解与诠释,但空间十分有限,而比较可行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恐怕就是多看政府文件和公告。

    从思维与表达的角度看,缺乏个体发挥的必要空间。这是由特定环境决定的,没有必要赋予太多的社会与文化意义;但它确实给写作命题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负面清单。此后这种题型就难觅踪影了。

    第二阶段:道德阐释

    典型的如1982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1998年的“坚韧,我追求的品质”或“战胜脆弱”,都以某个道德范畴或者道德断言为对象,考察学生对此范畴或断言的理解与阐释。它的变异品种,就是对某种“情感意蕴”的阐释,比如2007年安徽卷,题目是“提篮春光看妈妈”,命题似乎着意于对“母爱”的歌颂,本质上与道德阐释一样。

    这类命题关涉的是被人类或民族公认的美德或美好的情感,属于善与美的范畴,个体的判断与阐释空间也有限。从写作实际看,考生多表现个体的体会、认知与理解,写作形态上往往引经据典,低劣的则流于光荣事迹、历史典故与古典诗词的堆砌。

    并不是说道德范畴与情感意蕴不能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论证,而是高考写作的特殊性让具体分析失去了现实的可能性。事实上,任何道德范畴都有其具体的历史内涵与表现形式,即便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传统精英知识分子的情怀,在今天看来也并不是没有重新阐释的空间。再如2001年关于“诚信”的话题作文,命题并不是让考生抽象讨论“诚信”的价值,而是设置了一个生死攸关的虚拟场景,让考生在诚信、金钱、美貌、健康、机敏、才学、荣誉的抉择中,来权衡“诚信”的价值。在这种事关生死的关口,“诚信”是不是一定不可丢呢?或许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必须丢掉一样才能保命,何以见得“诚信”就一定不能丢呢?世上没有绝对的美德,在生死面前,一个人认为自己的美貌不可丢,金钱不可丢,才学不可丢,不见得都是毫无道理的。但显然,这不是命题者的意图。当我们习惯于将某种品质抽象为崇高时,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对它进行具体分析与评判的勇气和能力。

    其实,抽象的阐释“诚信”意义不大。“诚信”在不同的时代与文化环境下,意义千差万别,甚至天差地别,抽象理解反而模糊了很多具体的分歧,像民间所谓的“说话算数”,古语所谓“一诺千金”,与现代社会的“诚信”是不是一样?不妨罗列一些学生作文中例举较多的事例:

    1.《庄子·盗跖》:“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尾生为了一个莫名的“约会”而丧生,这种“诚信”是否值得称道?在庄子看来,这样的信用“无异于磔犬流豕操瓢而乞者,皆离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

    2.商鞅“徙木立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商鞅举动几乎就是个“行为艺术”。这哪里是“立信”,这分明是“立威”!靠强权树立起来的“信用”能算信用吗?这样的“诚信”是否有价值?

    3.《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华容道“义释曹操”以报答曹操的知遇之恩,成为信义的化身。但从政治操守与社会规则看,这样的“诚信”是否合理?

    4.梁山好汉们讲“诚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这种“诚信”是否经得起文化价值的拷问?像张顺,为了拯救病重的宋江,只身一人深入官军控制区,将神医安道全绑回梁山,算是说话算数了;但他绑架安道全的手段,却是那么卑劣与残忍,难道成全自己的信用要靠如此无法无天的手段?类似的情节在《水浒传》中蔚为大观,令人惊惧。

    列举上述事例,并非要颠覆“诚信”这个美德,而是说,要想在现代语境下论证“诚信”的价值,就必须在现代法律、道德、伦理、文化观念的引领下,重新审视“诚信”的内涵,界定“诚信”的具体内涵,这样的分析与论证才有说服力。

    同理,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能否扔掉“诚信”并不是一件不证自明的事情,这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诚信”,如何理解生死,如何理解与其相提并论的其他物事。只有当我们做好了这些分析与相应的价值预设,才能思考该不该将它扔进河里。

    但很显然,这样的具体分析与阐释,高考写作难以承受其“重”,这在客观上等于取消了独立思考与判断的意义,剩下的就是人云亦云,代圣人立言。

    第三阶段:抽象思辨

    作为一种题型,“抽象思辨”并不新,但集中出现则是近十来年的事情,尤以上海卷为代表,故人们谈及思辨性命题,多与上海卷挂钩。上海卷的思辨取向早在2003年的“杂”与2004年的“忙”中已初露端倪,而最集中最鲜明的体现,则是2010年到2014的几个题目。摘其要如下:

    2010年:丹麦人钓鱼随身带一把尺子,将不够尺寸的小鱼放回河里;中国的孟子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2011年: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会过去。

    2013年:生活中,大家往往努力做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但世界上似乎还有更重要的事。

    2014年:你可以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所以你是自由的;你必须穿越这片沙漠,所以你又是不自由的。

    这些题目一出现,就引来一片喝彩,原因在于这些命题“一根绳子联系着思辨,一根绳子联系着生活,将理论与现实同时纳入题目之中,努力使题目内涵丰富而不复杂”。②它关注的不再是道德范畴的阐释,而主要是抽象范畴与命题的辨析与思辨。从思维方式上,试图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对立统一、质变量变和否定之否定等基本规律以及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等范畴关系引入写作实践,以哲学的原理来解释生活,理解社会,洞察人生。与前述政策响应和道德阐释类题目相比,它强调在矛盾、运动与联系中审视万事万物,视野与命意都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事实上也极大拓展了写作的领域,扩张了写作的思维空间,提升了写作的思维层次。

    但从思维角度看,这种命题还是未能从本质上拉开与前两类命题的距离。原因在于,题目并未提供具体的问题与具体的矛盾,抽象的范畴与规律的演绎极易走向概念化、公式化与教条化,表面看很思辨,实际上难免流于形式与空洞,所谓“一根绳子联系着生活”,多数时候只是命题者的一厢情愿。在考生的笔下,“生活”只是“配角”,是印证某个抽象规律和范畴的配角而已。像“一切都会过去”这个题目,既然是“一切”,那么世间万物,上至宇宙下至蝼蚁,无不合乎这个规律,写作过程不过是寻找甚至堆砌一些具象的历史、社会与人生来解释、例证这个原理罢了。

    思维的空洞化在下面三个题目中表现最为明显:

    2011年,一切都会过去;换个角度是,一切都不会过去;

    2013年,这是重要的;换个角度看,这是不重要的;

    2014年,人是自由的;换个角度是,人是不自由的。

    这种题型本身的教条化与框架化,加上高考写作不可避免的趋同性与模式化,使得多数作文都成了一种呓语式的道白:你是自由的,也是不自由的;你是不自由的,也是自由的;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不自由……

    尽管邬国平教授希望在强调思辨的时候,“不要忽略了关注生活的这一面”,但遗憾的是,具体的生活、矛盾与问题只是被联系的材料与例证,本身并不是思考的对象,更非分析的中心,很多具体的矛盾在这种公式化的写作中被遮蔽了。什么是自由?在什么意义上人是自由的?在什么意义上人是不自由的?人的自由意志与现实生存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萨特的“绝对自由”与卢梭的“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是怎样的关系?……这都是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在两句格言的纠缠中,所有的矛盾与冲突被囊括了,看起来放之四海而皆准,实际上却是以一种理性的思辨性与抽象的逻辑完美性替代了具体的辨析与论证,培养的恰恰是一种坐而论道却不切实际、高谈阔论却不着边际的思维方式。

    政策响应、道德阐释与抽象思辨三类命题,共性在于缺乏具体而真实的问题。结论是规定的,答案是既定的,规律是前置的,写作者并不需要做具体的判断与选择,当然也就用不着具体的分析与论证,写作仅仅是根据现成的结论、答案与规律,演绎、附会或者炮制一篇文章而已。有鉴于此,本人用“凌空蹈虚的道德口号,大而不当的人生讨论,抽象虚无的哲学玄想,矫揉造作的造势煽情”来概括这些命题。

    ③没有真问题,就没有真思考。面对一个命题,当考生并不需要为自己的结论提供合理的理由与可靠的根据时,所谓的思考就是值得怀疑的,所谓的判断就是虚假的。在这样的写作中,与其说考生提供的是理由与根据,还不如提供的是例子与事实,这不是论证,这只是印证。结果,大量出现的,是借助简单的事实枚举印证论点,借助粗糙的类比论证比附论点,借用炫目的修辞技巧夸饰论点,或者借用煽情的情感技巧渲染论点

    ④看起来文采飞扬,实际上逻辑混乱,论证乏力。考生也都心知肚明,与其在具体的分析论证上下功夫,还不如在材料上、气势上和文辞上花点功夫,新颖的材料夺人眼目,盛大的气势勾人魂魄,美好的言辞赏心悦目,总而言之都是拿分的利器。坊间流传的大量高考高分满分作文,多数都是依靠这些手段获得的。

    不必指责学生的写作,应该反思的是命题。这样的命题带来的必然是假大空的写作。每年高考之后,总有些专家名人指责我们的考生写不出真情实感,写不出真知灼见,写不出个性与创造性。在我看来,这些指责都未能触及高考写作的“七寸”。作为一种功能明确且形态独特的写作,高考写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在高考作文中寻找一代年轻人的情感、卓见与个性,是不切实际的。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思考与表达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也就是说,要设计具体与真实的问题,“逼迫”考生必须做出合情合理的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寻求合理的理由与根据,做出合乎逻辑的分析与论证。有了过硬的分析论证,材料、气势与文辞才能锦上添花,而非佛头着粪。

    第四阶段:具体思辨

    2015年高考之后,上海卷阅卷负责人周宏老师提出“拐点论”。他说,“所谓拐点,主要体现在我们的作文题对思辨的限制过多,更多体现的是命题老师的思辨,学生的主要工作是阐释其思辨,并未给学生提供足够的思辨空间。”④周老师的话一针见血。学生的主要工作是阐释命题者的思辨,是复制或重演他人的思辨。

    走出滥情的泥淖,走向理性的清明,2015年算得上具体思辨命题的元年⑤。这一年,全国卷1率先推出了一道“女儿举报父亲”的题目,给人以强烈的震撼。题目大意是: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该,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核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

    这个命题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矛盾冲突,也就是“真问题”。抽象议论易,具体分析难。空洞的道德阐释与抽象思辨,恰恰给不着边际的高谈阔论和大而无当的“辩证”提供了空间。在此题目的写作中,这些常见手段一下子失灵了。

    1.引经据典,排列孔圣先贤“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格言谚语,并不能证明小陈的对错;

    2.援引案例,排列古今中外关于“隐”的或者“大义灭亲”的美谈,也不能证明小陈的对错;

    3.强大的气势或美妙的言辞,也不能证明小陈的对与错……

    原因在于,小陈举报老陈是一个具体事件,发生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有具体的背景与缘由,有特定的过程和方式,必须对这些因素做出综合的、全面的和细致的分析,才能对事件做出性质判断与价值评估。

    如果抽象的谈论“隐”,“一分为二”的高谈阔论足矣。“隐”既有合理性,也有消极作用。家庭成员之间的“隐”,天然具有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对于社会伦常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但“隐”对于社会秩序的破坏性也有目共睹。这种尖锐的矛盾冲突,在古代也并不少见。《史记·循吏列传》中的石奢,其父杀人,石奢先放走父亲,再“自刎而死”。他的理由是“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石奢用宝贵的性命弥合了“隐”的内在矛盾。

    但若具体到小陈,情况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具体事件,命题中包含了大量的具体信息。我们不能无视这些具体信息而在“一分为二”的呓语中梦游。

    1.“高速公路”的场所,暗示了父亲的行为不仅是危险的,而且也是法律禁止的;

    2.“总是”“屡劝不改”等词,暗示了老陈的固执,含有否定色彩,也凸显了小陈举报的合理性;

    3.“迫于无奈”“通过微博私信”等词语,暗示了举报是迫不得已的,方式也是得体的。小陈不仅有合理的理由,而且也考虑到了父亲的感受和面子;

    4.“更出于安全的考虑”强调了小陈举报的动机合理性。有人说小陈大义灭亲,其实,小陈主要是为了父亲的安全……

    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大体可得出下列断言——

    1.举报行为合乎法律。

    2.举报行为合乎道德。

    3.举报引发争议,主要源于人们的观念差别与分歧;

    4.举报对父女感情确有冲击,法律之外,还需要弥补……

    在小陈举报老陈这个事情上,空谈“一分为二”是没有意义的,“多元思辨”只会添乱,相反,性质的界定与价值的评估必须一是一,二是二,容不得暧昧与模糊。有论者质疑小陈的举报行为,认为此举瓦解了家庭的日常伦理,破坏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与信任,还有人赞美小陈“大义灭亲”。这些理解都脱离了具体的事实,偏离了命题者所提供的具体信息

    如果说2015年全国卷提供的是一个“具体事件”,矛盾是外在的;那么,2016年的上海卷则提供了一个“具体现象”,矛盾就隐含在现象之中。题目是这样的: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更容易进入大众视野,评价他人生活变得越来越常见,这些评价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人们对“评价他人的生活”这种现象的看法不尽相同,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思考。

    抽象讨论“评价”很容易,但在“评价”与“被评价”都变得容易和常见的现代社会,问题就具体了,也复杂了。有考生主张独善其身,不问世事,以此避免别人的评价与干扰,这与题意是有冲突的,命题中原本就包含了“不可阻挡、不可回避、只能面对”的意思。命题也包含了一些价值评判与隐忧,比如人们的生活“进入大众视野”,这是不是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常见”是不是就是好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个影响到底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评价”是复杂的,其矛盾是内在的,如何评价“评价”这一现象,取决于对“评价”的理解与界定,不可一概而论。尤其是网络时代,网络将“评价”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夸大和强化了,简单的肯定或否定都不能得到合理的论证支持,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谁评价,评价谁,怎样评价,以什么方式评价,以什么标准评价,评价的底线与边界在哪里,任何因素的变动都会带来对“评价”的理解与评估。

    无论是全国卷的“任务驱动型”命题,还是上海卷的“具体思辨型”命题,其共性在于设置真实的具体的矛盾,引导考生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具体的判断。

    真实的问题,才有真实的思考;有真实的思考,才有真实的判断。

    将四类命题与相应的思维方式列表呈现,我们就可发现一个明显的走势:从生搬硬套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写作的主体性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与关注,考察真实的思考能力与判断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应地,以具体的分析论证为核心的批判性思维,也在悄无声息中被推倒了写作教学的前台。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人提出,议论文写作教学要以培养学生的说理能力为核心,以分析与论证的训练为依托。⑥

    命题的变迁,或能倒逼我们改善我们的思维教育,改善我们的写作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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