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逗茉莉
我的手很美。
我经常兀自欣赏,不觉赞叹,你可能会说我太自恋。可它们确实很美。十指细长,每一个弧形的指甲下都透着美丽的粉红色。
我的手不白也不黑,属于典型的炎黄子孙的肤色。手掌不大不小,不厚不薄,刚刚好能够驾驭多变的风格。我认为自己适合作个手模。
如果我攒足了耐心,做个手部护理,它们就会变得细嫩柔滑,若是戴上首饰,定能将首饰的美丽与特色展露无遗。
表盘32mm,稍微薄一些,金属材质的手表,戴在我的手腕上,分分钟成就欧美超模的冷艳大气,随意一挥、一搭、一放便是一幅活色生香的罗曼蒂克史。
甜美、青春的风格则更好驾驭,因为这是一双写字的手,具有文艺气质和学生气息,带给人对美好青春的向往与憧憬。
手掌摊开、五指并拢,手指整齐画出微微向上翘起的弧线,一看便知,它们的主人有些不羁的小调皮、小胡闹,但却又不失活泼可爱。
手指微微弯曲,与手掌相接处会有稍稍凸起的小山坡儿一样的肉垫,摸上去既不细滑也不粗糙,展示了主人经常活动却不过度的力量感。由此可知,主人既非娇惯大小姐亦非苦情女仆,而是个独立的新女性,那些凸起的粗糙感来自于经常与笔的摩擦。
我的手部血管非常清晰,呈现三种颜色:青、粉、紫。我常与人玩笑,说我比较适合打点滴。
手掌的纹路很杂,看手相的人总说我身体不好,却不告诉我究竟哪儿不好。有人说,掌纹杂乱,命运多舛。我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是不是多舛,我只知道我不能坐享其成,得靠辛苦拼搏才能拥有理想的生活。
其实,我认为我的掌纹杂乱,或许跟我思虑过多有关。我的脑袋仿佛一台永不停歇的永动机,无时无刻不在高速运转,从不停下休息。我甚至会想:我会不会过劳而亡。可能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脑袋才会停下来休息吧,一劳永逸的休息。
这让我想起了“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歌,唱完泣血而死,因为它的心插着一枝带刺的荆棘。
一生为爱,一生寻找。
生于爱,死于爱。
我的半生为爱,喜于爱悲于爱。爱到后来让我惧怕,失去了初生的勇敢。可越怕越是爱,付出全部心力企图抓住唯一的爱,已经变了形的爱。
爱情是人生的一大主题,与生死一样,无数人钻研,却没几个参透。人们不停地追、不停地找、不停地渴望又不停地抛弃。
有的人明明身在爱中,却苦苦追寻,寻遍千山,到头来一无所获一场空。有的人,一辈子只在追寻一个影子,一个别人的影子,却不知自己早已如影随形。
据说,世界上没有两个人拥有同样的手相、掌纹,这无疑为打击犯罪提供了科学基础,也表明了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生物学造就了我们的独特,而一个高贵的灵魂则需自己创造。
创造高贵先须了解初始的样子。我们的灵魂最初是什么样的呢?我该怎样认识我的灵魂呢?
所谓,心灵,即是灵魂从于心。了解心,则需打开心,让心与身连结,心要告诉我们的事经由手流泻而下,成为笔端的文字。
手很重要,但却并非时时受命于心,常有叛逆的时刻。这是手与心的矛盾。
我现在所要做的是,练习。练习手与心的和谐。这是通向高贵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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