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我被人称为神童,三岁识文断字,四岁写诗作赋,五岁著书立言,后来也没有像书中所说泯然众人,成了当朝最负盛名的大才子。从小众星捧月,受世人追捧,可是24岁的时候却被曾经的追随者们亲手sha死。
我出生在一个商贾之家,父亲本意让我继承家业,谁知我是个读书的料,自小超乎寻常,无师自通,天赋异禀。
四岁写的诗就在京城传了个遍,许多文人才子都跑来家中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人写出此等大作。
六岁被皇帝召进宫中接待外来使臣,写诗唱词一样不落。
十岁那年,京城来了个白姓诗人,十七岁开始写诗,短短三年就在全国打响了名声,其诗清新俊逸,想象奇谲,浪漫奔放,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听闻京城有个神童,特来拜访。不过说是拜访,其实是想来看看这小儿到底几分能耐,顺便切磋切磋。二十岁的年纪狂得不行,京城中许多资深大诗人的邀约一个不理,直接来到我家府上。
那是我第一次见白易,一袭白衣,身形纤长,剑眉星目,发带将半数头发高高束在脑后,身佩长剑,嘴角总是微微上扬。我自小没见过如此丰神俊朗之人,竟看得有些着迷。
白易与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原来是这么个小娃娃!”
我看着他嘴角弧度不断变大,有些兴奋,但又不满他说我是小娃娃,双手抱胸,直勾勾盯着他说:“叔叔是瞧不上我这小娃娃?”
只见他做出差点喷血的表情,然后摸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我明白他对我产生兴趣了。
第二日,几乎全城识得字的和没事的人都到我家来了,我和白易说好切磋一番。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白易的诗真的有种飘飘乎遗世独立的感觉,但是飘逸中又带有逼人的狂气、傲气,而且他完全懂我的意思,我们对的每一句在我看来都很精妙。
最后我们没分出个输赢,但白易高兴得给我拱手作揖说是甘拜下风,他还为当初小看我给我道歉,我自是高兴得不得了,一副大人模样和他谈天论地。可是,十岁年纪还是小孩子,白易说他要走之时竟然哭着鼻子拉着他的宽大袖口不让他走,他开始有点诧异,但看我哭得泣不成声,竟然蹲下身子哄我。
“我只是今日先回,日后有时间定来找你。”
“你骗我,你家在太原,要等多久才会再来找我?”
“哈哈,你这小娃竟也学会打听别人消息了?”
“大名鼎鼎的白易有谁不知,还要我打听吗?”
白易被我这话逗笑了,看着还是泪流不止的我,声音又软了几分。
“我不骗你,我生在太原,可祖籍是京城的人,父母早搬回京城,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回去了。”
“真的?”
“堂堂七尺男儿,怎会骗你这小娃?”
我没想到的是,我就这么盯着他笑了起来。
白易临走前又对我说:“你以后别叫我叔叔了,我没那么老,要是不嫌我占你便宜,叫我哥吧!”
我没应他,只是用滴溜圆的眼睛盯着他,他也许是以为我不愿意,转过身摆摆手走了。
“白易哥,下次再见面你舞剑给我看好不好?”
“没问题!”
就这样我和白易来往了十多年,所有人都认为我们是文学界的双子星,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可是只有我知道,我对白易的感情不仅如此。
我以前只觉得白易很好,我很喜欢,但我完全没想过这种欣赏的喜欢会渐渐演变为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
— —
早上好啊财神爷~
(再试一次吼吼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