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把青春唱给你听

作者: DaNan_ | 来源:发表于2016-12-18 09:51 被阅读68次

    说实话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很讨厌她。

    如果你见过那种拿笔盖当发卡,嚼完泡泡糖黏到桌子底下,大庭广众之下肆无忌惮的挖鼻孔的女孩子话,你可能也和我一样了。

    她一定是我天生的克星,在见到她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因为踩空了楼梯把腿摔肿了。每次都觉得她身边缭绕着乌黑的,专门克我的浊气,这或许就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了吧。

    其实我这么说真的毫不夸张,就像她刚刚吃完的香蕉皮被我不小心踩到跪着滑出去一米多一样,这种事情百见不鲜。

    “哈哈哈,你好糗啊!”

    整个器乐室里回荡着她爽朗而又让人生厌的笑声。这是我的兼职工作,在一间器乐室里做伙计,主要的任务就是摆放好这里的一切乐器,而且不让它们落上灰尘,是的,这就是老板娘对我的要求。

    老板娘很年轻,是一位乐器教师,老板娘会的很多,反正器乐室里面的乐器我没有见到她不会的。而她,是来和老板娘学习吉他的。她个子不大,刚来的时候看起来也文文静静的,可是谁又能想到之后我们居然到了同一所大学甚至同一个系,而且她原形毕露。她说这是缘分,我觉着这是磨难,可能经历过九九八十一难以后我就升仙了吧!

    我从地上爬起来,呲牙咧嘴的揉着红肿的膝盖,还好这里的地板是木头的。她抱着她那把黑色的吉他还在拼命的笑。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的听过她弹吉他,至少在她学成之后就没听她弹过一首完整的曲子。老板娘教课的地方是在隔壁的一间屋子里,那间屋子隔音效果很好,好到我都怀疑是不是老板娘怕我偷师。

    上了大学以后,她反而和一些男生混的比较好,我有时候真的怀疑她是不是李逵转世投错了胎。

    记得刚大一那年,学校图书馆新迁,她在大晚上打电话把我叫出来,然后一路拉着我到了老图书馆门口,她先是弯着腰鬼鬼祟祟的跑到了一个窗户口,然后挥手示意让我过去,我跑过去拉住她问,你要干什么?她咧着大嘴笑了笑,伸手一推,窗户居然开了。

    她说她早就知道老图书馆这个窗户是坏的,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还是咧嘴笑,也不说话,拽着我就往里面爬。

    那天我们就拿着手机照着光,在老图书馆里找着自己想看的书,差不多快要把老图书馆那一层都转遍了。我的心跳扑通扑通的越来越快,也不知道是明知正在作恶而心惊胆战还是享受着第一次做“坏人”的新鲜刺激,当我抱着一大堆书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拿着一本厚厚的《乐理概论》在看了,我真的想不通她的脑子里到底装的都是些什么。

    我催促她快点离开,她一边敷衍的同意着一边蘸蘸口水翻页,如果她能看到我当时的表情她也一定会惊讶世界上居然有人可以把白眼翻的这么完美。我不得已把怀里那一堆书那先放到桌子上,一边听着自己那堪比百米冲刺完以后剧烈的心跳声一边看着她淡定的翻着书页,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奇女子了吧。

    我像是做贼一样盯着四周,不,就是做贼一样盯着四周。说来也奇怪,自己心心念念的好事永远向着脱轨的方向发展着,而心心念念的坏事基本上立马就实现。一束光从大门那边闪了过来,我和她都呆住了,有人!

    估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那天晚上狼狈过了,她反应极快,拽起我一路跑到那扇窗户那里,抬脚就翻了出去,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已经跳出去了,只不过裤子被窗户边的钩子钩出一个大洞。

    我就说她是我的克星。

    之后她就拽着我一直跑一直跑,也不知道转了多少弯,一路跑到了大操场上,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嘴里不停地说着:草泥马,吓死老子了。

    我看着她,看着这个让我第一次做贼的她,问道:你疯了吗?她倒是反过来白了我一眼,说,你没疯过的青春就不叫青春,顶多叫过去。

    我无言以对。她站起身来,很随意的拍了拍屁股,变魔术一样的从后面抽出一本《海子诗集》

    她说,就知道你们这些酸溜溜的文化人喜欢这个。

    之后我们各自回了宿舍,我都能听见她在路上边走边唱的好汉歌。第二天学校便张贴出了警示,说是有人夜闯图书馆企图倒卖学校图书,抓住绝对严惩不贷,旁边还贴着一根黄色的布条子,我知道那是我那条可怜的裤子的亲生血肉。

    大二那年我在学校外面的一个小咖啡馆里打工,她也和几个喜欢玩音乐的男生组建了一个叫做“嘶吼灵魂”的乐队,大部分都在唱很摇滚的歌。是的,这个名字真的是让我吐槽不断。但她说这是他们的摇滚精神的集中体现,作为新时代的四有青年,我还真的没办法理解。

    生活就像是步入了正轨一样,我忙我的兼职,她忙她的音乐,这样一来好像也不错,只不过觉得世界好像突然安静了一些。

    有一天她突然来店里找我,红着眼睛,一句话也不说,我端给她一杯咖啡,她推开了,说喝不惯我们文化人喝的东西。

    她就坐在角落里一直等到我下班,她说带我去个地方,我答应了。

    其实我应该想到的,她一直都是我的克星。

    站在酒吧的门口,我纠结了,她一脚踏在门里,摆着一副可怜的表情看着我。心一横,进!

    你果然没来过,酒吧里的声音迷乱而又嘈杂,她很大声的在我耳边喊着。我点点头,霓虹彩光打在她的脸上,我好像看到了笑容。

    她拉着我一路穿梭在拥挤的人群里,穿过摇摆的嘻哈男,穿过迷醉的化妆女,一路到了楼顶。

    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我也不喜欢,她说。

    我没有问她心情不好的原因,因为我知道她要是想说就会说的。她是个很神奇的人,刚刚还在我的店里落寞的不像她自己,现在又趴在天台的栏杆上冲着这个披着霓虹的世界狂喊,喊累了就大刺刺的坐在地上。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她的问题很突然,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就看着她。

    “没关系,我也挺讨厌我自己的。”

    她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神奇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从里面听不出一点落寞,也听不出一点自嘲,反而有一种别样的骄傲。

    “我不想和所有人一样,我就想不一样,我想认识我的每一个人都觉得我不一样,我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我,那就让每个人讨厌我,但是当我以每个人都讨厌我为目标的时候却发现让一个人喜欢我是那么那么难。我以我的方式抵抗着这个世界的同化,我用我的方式让这个世界记住我。”

    我沉默的看着她,就像她沉默的看着这个披着霓虹的世界。就连到现在我都难以想象那些话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的,是从那个满嘴跑火车吐脏话的女生嘴里说出来的。这时候我知道她为什么那么让人讨厌,不,那么与众不同了。

    那天她去楼下买了很多酒,她也喝了很多,我没劝她,只是偶尔陪她喝几口,那是我第一次听她唱歌,唱着我听不懂的摇滚,像是唱给我听的,又像是唱给世界听的。后来她醉的挺厉害,我把她扶回了我工作的咖啡店里,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她就走了,沙发边的桌子上留着一张便利贴:谢谢你。

    大三的时候她找了一个男朋友,据说是文学系的高材生。有一天领着男朋友来店里找我,她男朋友高高瘦瘦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玻璃瓶底子厚的眼镜,我都可以从侧面看到一层一层的纹路。

    她一进门就大声的喊:“这是我男朋友,带给你看看哈!”

    我说:“好啊,欢迎,今天的消费算我的。”

    我安排他们坐在靠近吧台的位置,拿着饮品单递给他们,她男朋友接过去,自顾自的看了起来,琢磨了半天,点了一份酥油茶,我记得那份酥油茶因为工序繁琐,所以是我们店里最贵的饮品。当她男朋友把饮品单递回给我的时候才发现没有给她点。她尴尬的笑了笑,说随意就好。

    我讨厌他,像当初讨厌她一样。

    后来没过多久他们就分手了,那时她还是一副嘴角咧到后脑勺的笑容,就像没有过这件事情一样。

    大四了,又到一年毕业季,我变得迷茫而又无措,不知道自己的路应该怎么走,不知道如何去迎合校外的真实世界。

    那时我与她见面很少,她与她的乐队经常在学校周围的一些酒吧夜店驻唱,同时还忙着大四欢送晚会的节目,而我则一边还在那家咖啡店里打着工,一边在学校和校外的招聘市场里游荡,没有目标的游荡。

    我记得有一次因为面试受到了不小的打击,心里一阵不适,就跑到了那次她带我去的酒吧,我第一次去过的酒吧。刚好,他们正在那里唱歌,她的长马尾被绑成好几股小脏辫儿,和平常的造型一样,手里拿着话筒嘶吼着,旁边的电吉他手也在奋力迎合。其实她摇滚唱的很好听,只是我欣赏不来。但是那一次,我居然有些入迷了,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其他什么的。

    她唱完我冲她挥挥手,看着她穿过拥挤又迷醉的人群走向我,我看不清她的脸。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她说话的声音被混到周围的音乐声中,我勉强才能听清。她把我拉到较为安静的休息大厅里,用手指着我,很大声的和我说:“这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可惜,我醉了。后来的事情还是她和我说的,她让朋友把我背回了宿舍,就自己回去了。但是室友和我说她很晚很晚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扛着我回来了,据说室友们都听到了她在楼下求门卫大叔放行的声音。

    我向她求证过,她坚持自己的言辞。

    我们还是毕业了。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毕业晚会的邀请函,或开心,或怅惘的走进晚会礼堂,我环视了一周,曾经吐槽不断的礼堂现在也觉得别样好看,或许是因为最后一次了吧。

    我手里拿着节目单,好看与不好看都已经不重要了。单子上第四个节目就是她们的乐队“嘶吼灵魂”

    一片掌声之中,舞台灯亮了起来,爆裂的摇滚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耳朵,抨击着所有人的心脏。

    可是,主唱却不是她,她去哪了?

    我拿着手里的单子,“嘶吼灵魂”没错啊,为什么她不在?我放下节目单四处张望,可惜黑暗的观众席和耀眼的彩灯把一切都变得虚幻而又朦胧。我拿出手机播出了她的号码,没人接。就在手机屏幕黑掉的一刻,我看到了节目单最后一个,那是她的名字。

    她还是那么让人捉摸不透。

    最后一个节目在众人的掌声中登场,掌声停下的同时红色的幕布被缓缓的拉起,只有她一人,手里抱着那把黑色的吉他,穿着白色的裙子,散着头发,灯光聚集在她的身上,我看呆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她,恐怕全世界都没有。

    “我把这首歌献给我的一个朋友,我从没有这样给你唱过歌,但是今天,让我把青春唱给你听。”

    时间走的太快

    我想握都握不住

    还想再和你吵嘴

    还想再看你出糗

    还想再背一次喝醉的你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但却败给了日久生情

    你在听吗

    你还好吗

    你听到了吗

    让我把青春唱给你听​

    我愿让你讨厌

    我愿让世界讨厌

    只为让你看到我

    只为让你记住我

    只为让你对我有些印象

    我尝试不去想念你

    但发现受伤的是自己

    你在听吗

    你还好吗​

    你听到了吗

    让我把青春唱给你听

    ……​

    让我把青春唱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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