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楠对主管说,妞妞是自己的女儿,因为现在妞妞奶奶生了重病,带不了,交给她这个当妈的了,可是她一个人在外边,带个孩子也工作不了,所以想把妞妞送人养。
如果你愿意养,就拿她当亲生女儿,以后她就是你的孩子,给你们夫妻养老送终,如果你养一段时间反悔了,也没有关系,你把她还给我,我再给她找个好人家。
主管听了,有所心动,跟老婆一商量,觉得可以养啊,五岁多的孩子,最难带的时候已经过去,马上就可以上小学了,这多省心。收养一个女孩,比男孩好,男孩长大了要寻根问祖,女孩只要你对她好,谁养大她跟谁亲。
再说主管还有点私心,因为他跟阿楠以前的关系,他认为阿楠对他还是有感情的,现在多个孩子联系着,没准儿以后还能保持那种关系呢。
不过阿楠说了,最近手头比较紧张,想借两万块钱用用,以后有了会还给他的。主管没有犹豫,一是感念从前的关系,二是觉得两万块实在不多,别人家抱养个男孩,都得花七八万,甚至十万,就算是女孩,也要花五六万,自己这是捡了便宜啊。
于是约定了见面时间,阿楠对妞妞说,叔叔带你找舅舅去……阿军已经进了一家工厂上班,只有晚上加班后才回来。
阿军姐姐那两天心神不宁,妞妞毕竟是她带大的孩子,乖巧得让人心疼,她哪里舍得给阿楠带。她不过是遵从父母之命,想以此让阿楠知难而退,不要再跟阿军在一起罢了。
她哪里想得到,阿楠竟然把妞妞送人养了!
那天她实在是想念妞妞,就决定去看看,结果吃了闭门羹,她以为阿楠带孩子出去玩了,可是在楼下等了半天,也不见回来,她就给弟弟打了电话,弟弟说他问一下阿楠。
结果是打不通阿楠的电话,阿军急忙赶回来,打开门一看,傻眼了,阿楠的私人物品已经不见,很显然,这个女人走了!还带着妞妞!
他们马上报了警,说孩子被拐卖了。
警察堵截到阿楠时,她正准备去另外一个城市。她自然是不承认拐卖孩子,只说请朋友帮忙带一下而已。
阿军当着警察的面,就要撕了她——被拦住了。姐姐也劝他冷静,以前就是打架吃的亏。
只要孩子有下落,慢慢跟她算账。
妞妞顺利被找了回来,主管万万没有想到,妞妞并不是阿楠的亲生女儿。
阿楠被起诉,涉嫌拐卖儿童,虽然她力辩自己不是,但事实明摆着,第一,她对主管隐瞒了真相,第二,她以借的名义索要了两万块钱,第三,她试图逃脱。
罪名成立,阿楠被判了八年有期徒刑。
接下来,她只能在监狱里思过反悔了,纵使她再风情万种,估计也没有机会施展了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