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11 四十一课
古文经典交流学习群 郭老师
郭志强,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 ,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学政史地》编辑部主任。
3.1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语音整理
我们从今天开始来共同学习论语的第三篇八佾。这一篇总共是26章,主要内容讲的都是孔子关于礼乐的论述。我们的孔子,他处在这个春秋的末期,当时的社会状况呢,就是周天子的地位一落千丈,整个社会形态可以说是礼崩乐坏。
孔子的儒家思想,其实就是想恢复西周初期由这个周公旦所创制的礼乐制度。
所以,我们要想研究孔子的政治思想,在这一章里,我们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材料,或者说论据。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这句话大家都比较熟悉,尤其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就成为一个成语,后来被广泛的使用。这段话虽然被大家所熟知,但是理解上呢,我个人认为还是有点问题的。我们还是先回到文本上吧。
首先来说这个“谓”,我们学习古代汉语,一般说“谓”都是谁对谁说。那孔子“谓季氏”,是不是孔子就对季氏当面说了这句话呢?我觉得应该不是,这个“谓”,我觉得应该理解成谈道、说起来。也就是说,孔子说起来季氏这个人。
说季氏这个人,太不像话了,“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个语态和神态应该是非常气愤的,甚至有点愤怒,这样的一个状况。
那季氏是谁呢?这个争议比较大,有人说是指季平子,也有人认为是季康子,也有人认为是季桓子,不管是谁吧,都缺乏有力的证据。他究竟是谁,它并不影响我们来理解这段话,所以,对于季氏究竟是谁,我们不做过多的讨论。
根据周礼,整个周代的乐舞,是一行谓之一佾。也就是一列。这一列是八个人,那八佾呢,就是八八六十四个人。
在《左传》里面有这样的记载,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就是说天子用的礼乐是八佾,八八六十四人;诸侯是六八四十八人;大夫是四八三十二人;士呢,只有十六人。我们知道,既然八佾是天子之礼,那鲁国的国君本身是诸侯,他也不能用天子之礼。但是在周成王的时候,特命鲁公用天子的礼乐来祭祀周公,因为他认为周公在制定周礼的时候贡献很大,所以是经过天子特许。
是周天子特许鲁国诸侯,用天子之礼来祭祀周公。所以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鲁国的国君只有祭祀周公的时候,才能用八佾。他祭祀鲁侯只能用六佾。而季氏呢,他只是鲁国的卿大夫,只能用四佾。
所以,孔子在听到了或者是看到了季氏呢,用“八佾舞于庭”的时候,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那为什么孔子对别人家用多少人跳舞那么在意呢?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周礼的核心就是规定君臣父子之间的伦理关系。同时呢,它也体现了政治关系。周天子是政治上的领袖,所以礼乐征伐在西周时期都是出自天子。但是随着春秋时代天子地位的衰落,礼乐征伐开始由诸侯来决定。就是我们说的春秋五霸,谁最后打赢了,谁说了算。
但是到了春秋的晚期,诸侯国的一些卿大夫开始逐渐的掌握诸侯国的命运。也就是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诸侯啊,公卿啊,他们做的那些违背礼制的事情,可以说随处可见。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那孔子对于这些诸侯公卿这种违背礼制的现象啊,是非常痛恨的。
所以他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个“忍”呢,过去好多人都理解成忍耐。就是说这些事情,你都能够容忍,那还有什么不能容忍呢?从字义上来看,嗯,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但是,孔子既然讲“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恐怕不是忍耐的意思。
如果理解成忍耐,也就是孔子对于季氏这种做法的态度非常痛恨,但是呢,他又无法改变,所以只能忍。
我个人觉得呢,这个“忍”,看它的字形,心字头上一把刀,这就是下了狠心。
这个“忍”呢,我觉得要是理解成下了狠心去做会更准确一点。但是这样理解,这个行为的主题呢,就发生了变化。就是孔子在谈到了季氏的时候说,他竟然在自己家里用天子之舞,这样的事儿他能够狠心去做,那还有什么更坏的事不狠心去做了。
这两种解释的区别在于,第一种说是孔子对这个事,是无法忍耐,忍无可忍。那第二种解释的意思,是季氏家族能干出“八佾舞于庭”的事,这都能够狠心去做,那就没有其他事不能够狠心去做了。两者的主题发生了变化,究竟哪个正确呢?大家自己选择一个就可以了。今天的内容到此结束。
本篇各章,主要是批礼坏乐崩。因为涉及礼乐制度,注释礼书的人经常引用它。其中3.5,涉及华夷之辨,是引起争论的一章,最有意思。(李零)
铎罡 书孙中兴详解(节录)
古注对于“季氏”是哪一位的说法不一:马融说是“季桓子”;之后的皇侃、邢昺和朱子都支吾其词;刘宝楠引证《汉书·刘向传》的说法,认为应该是指“季平子”(季桓子的祖父),程树德也附议。不过,“八佾舞于庭”恐怕不会只是一个人的做法,而是某一位“季氏”(季桓子?)先开始,后面的“季氏”就理所当然地继承下来。
“八佾”的“佾”是一种八个人排成一列的单位。“八佾”就要用上八八六十四个人,“六佾”用六八四十八个人,“四佾”依此类推。根据《春秋穀梁传·隐公五年》和《春秋公羊传·隐公五年》的共同记载都是:“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有歧义解释的部分是“一佾”是否都是“八人”。也就是说“六佾”是四十八人还是三十六人,没有定论。目前看来都是采“八人”的解释(《白虎通德论·礼乐》)。鲁国因为是周公儿子伯禽的封地,而周公又是周朝功臣,所以周天子特别恩赐鲁国可以用天子八佾之乐(《礼记·祭统》)。可是“季氏”是“鲁臣”而非“鲁君”,照理是没有跳八佾舞的资格,这个没资格的人竟然在自己家庙的庭院中跳起了“八佾舞”,根本就是“僭越礼法”!这样“乱了套”,怎么能是一件一向重视“礼乐制度”的孔子所看得下去而默不吭声的事呢?
这章的主旨在于批评季氏违背礼制。
如果把孔子当人,在缺乏更明确的历史资料佐证的情况下,很难不怀疑:孔子除了骂之外,自己又做了什么呢?《为政篇》的结尾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连起来读,不是有点讽刺吗?“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为政篇》2.13),这又是谁说的呢?前人有人显然跟我有同样的疑问,可是“尊孔先行”,所以推论这话可能是“孔子还未仕时”所说的。那就更有趣了,如果“未仕”时敢说,“既仕”以后就噤若寒蝉了吗?孔子因为弟子宰予的关系,把对人的理解从“听其言而信其行”改为“听其言而观其行”,我们是不是也要以同样的标准来检验他老人家呢?还是我们也要为尊敬的孔老夫子避讳一下呢?
〔按〕圣人发发牢骚也是可以的。
张居正直解
季氏,是鲁国大夫。佾,是乐舞的行列。古者乐舞之数,天子用八行,每行八人,叫作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各有等差,不容僭越。当初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特赐天子礼乐以祭周公之庙,其后世群公都因循僭用,已是失礼。季氏,是鲁桓公子孙,他在家庙中祭祖,也僭用八佾之舞于庭,故孔子非之说:“礼莫严于名分,罪莫大于僭窃。夫祭用生者之爵禄,乃我王朝一定之礼。季氏本是大夫,只该用四佾之舞,而今乃用八佾之舞于家庙之庭,则是以大夫而僭天子礼,法之所不容诛,罚之所必及,人臣之罪孰有大于此者。这等大罪也都容忍过了,不加纠正,则别样的小罪,孰不可忍乎!”盖鲁以相忍为国,凡事惟务姑息含忍,而其弊乃至于下凌其上,臣僭其君,礼法荡然,冠屦倒置如此。盖优柔姑息之过也,故孔子非之。其后孔子为司寇,摄相事,即堕三都以强公室,陈恒弑其君,则沐浴而朝,请兵讨之,此可以观圣人之志矣。而鲁终不能用。卒之三家共分公室,政在陪臣,而周公之祚遂衰矣。然则纪纲法度有国者其可一日而不振举之乎!
〔按〕李零、孙中兴是现代人,张居正是古人,立场有差别。张居正还是有名的辅臣,万历的老师,猜是张居正给万历讲课时的备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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