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讲故事 | 绝对的对与错

作者: 一个法师 | 来源:发表于2018-11-13 21:21 被阅读98次

    前序:

          工作忙了大半年,眼看2018年就要结束了,总要写篇文章的吧。虽然读者不多,但自己还是秉持原有的标准,尽力为读者朋友们提供有质量的文章。

          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上看到这样或是那样的社会事件,热度很高的时候,大家总要议论纷纷,众说纷纭后,是与非应该如何评判呢?这篇文章讲述的正是关于对与错的,欢迎读者们朋友们讨指导与讨论。

    结束大半年加班的我(侵删)

          上学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和别人争辩些事情,比如说人性本恶还是本善,世界究竟是美好的还是丑陋的。我那时唯物辩证法学得很好,擅长一分为二看问题,加上有些逻辑思维,所以争辩到最后我总是占优。我不是圣人,难免也会膨胀,有时我会觉得自己说得好有道理,看问题又全面,仿佛找到了真理。现在想想,我当时讲的都是狗屁,但这也不能全怪我,因为当时事情经历得少,性格也比较单纯,反映问题相对狭隘,所以我也请求那些小伙伴们能原谅我,你看我当时也不是很成熟,现在我又主动承认了错误,就再跟我辩论一场呗?

          我大学读的是法学,大一的时候有位知名教授在我们学校做了一次演讲,主题是培养独立思辨能力及信仰。因为涉及到一些社会敏感话题,所以现场气氛很火爆,大家情绪高涨,演讲时间延长了一个小时,在问答环节时,有人提出“结合当代的核心价值观,信仰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那位教授给出了答案:如果说学会计的是不做假账,那么学法学的就是公平与正义。可以说,当时我作为一个连没法理都没学完的学生,听得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祖坟冒烟。我觉得自己好像学会了法律,就能敲下神圣的法槌,或是作为辩护人舌战群儒,后来想想当时我真是个傻X,生活如此艰难,哪有那么容易呢。而据我现在看来,法官和辩护人估计我是没有希望了,但我适合去做传销,因为我容易被洗脑,可是教授又告诉我们要有独立思辨能力,哎,这真是奇怪。

    你以为我在想法条,其实我在考虑自己的发型帅不帅(侵删)

          日剧《胜者即正义》有这样一个桥段:“我们不是神,包括我在内,只不过是愚蠢的、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同是这样的凡人,能够判决别人吗?因此,代替我们,法律来做判决,不管多么可疑,不管多么可憎,只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这才是我们人类经过悠久历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一无比珍贵的财产。我相信很多法学生都疯迷过这部电视剧,原因是这部剧里教给我们很多看似很歪,实则很正的道理,而这些道理点亮了法学的光芒,为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生展示了法学的魅力,它告诉我们法学并不是单纯的条文,而是传承了各个时代的经验与精神。

          如果你觉得我太爱唱高调,我可以换个接地气的说法。你说为什么那么多律师、法学教授要经常讲维权啊,讲平等啊,时时刻刻要强调法治啊?你想啊,他们在人生最美好的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学到了法律,这其中有着青春洋溢,有着恋爱的酸臭味,承载了他们人生中的快乐时光,他当然要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标榜到第一位呀!因为这是他生命里的记忆,也是为数不多可以让他铭记美好的时刻呀!我这样说总会懂了吧?

          可是总会有人不懂的,也不把我们的美好回忆和酸臭味当回事儿。因为在他们看来,法律就是规则,是工具,是为他们服务的,我想事情往这个方向走,一看法律也是相同的,就按法律来,法律最大嘛。但如果我想往另一个方向走,法律却与我背道而驰,那TM的就是法律有问题,所以不按规则来,而是直接按自己的想法来,甚至创造出一种解释当作理由,在我看来,有个名词可以形容这种行为,叫做“紧急立法权”,不过这种权力我也只敢在期末考试自己答不出来问题的时候用用,可不敢用在工作实践中呢。

    我只能给出最诚挚的微笑(侵删)

          不过有时我也会问自己,公平和正义有那么简单吗?真的有那么绝对吗?

    1.六个探险家在洞穴里迷了路,在弹尽粮绝最后的日子里,他们决定采用掷骰子的方式杀掉一个人并吃掉他,以保证其他五个人的存活;

    2.你驾驶着一辆火车经过一个岔路口,看到你正行驶的铁轨上有五个打闹嬉戏的小孩,这时如果你改变原有的轨道,驶向另外一边,会撞死另一个铁轨上的小男孩。

    同样是五个人和一个人,公平和正义应该如何选择呢?

          这些都是经典的法理案例,我觉得很有启发意义,但这里我不为大家做解答,因为角度和范围不同(主要因为懒),给出的解释也各不相同。不过,让我很疑惑的是洞穴奇案里那些人去探险,为什么要带骰子?(嗯,我应该是欠揍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为我的疑问做铺垫:这个世界上有绝对的正确与错误吗?无论是法学的公平与正义,还是世俗中的道德评判标准,真的有那么简单,可以区分对与错吗?是不是又要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告诉我们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

          我工作以来接触的每一个案件都像一本故事书,我们在其中探寻线索,拨开迷雾的同时,也仿佛在提醒着我们什么。我记得我第一次把人送到看守所,在铁门将要关上的瞬间,他回头说了谢谢。是的他犯了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也是一名慈祥的父亲,一位称职的丈夫,一个活生生的人;我还看到一个人写的忏悔书,他说:我大学毕业后,进入国企工作,这是一份很有荣耀的工作,通过学习我学会了驾驶一台大型机械,那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幸福。

          我在办案中也经常听到被调查人这样或是那样的辩解,他们收了钱,跟我说这是为了安抚当事人,还给我举了个生动的例子:一个医生在做手术之前,病人家属拿了个红包送给他,他又不敢不收,因为他怕家属觉得自己不收这个红包,就不会认真做这个手术。他把送钱的人比作病人家属,把自己比作了医生,我听了之后觉得太TM有道理了,想直接抄起桌上的保温杯砸过去跟他说:你这个狗屁医生。但是我不能,不是因为办案纪律,而是因为我太年轻,没有保温杯。

    立冬了,希望读者朋友们能给我买个保温杯(侵删)

          是的,我们之所以对评判对错抱有疑问,是因为好像一切事物变得难以判断是非曲直,就好比从不同的角度我都可以将黑的说成是白的,而每当我们讲明是非,有人总会说:“成年人谈利弊,小孩子才论对错。”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我们当前社会状态的缩影。

          这是一个相对主义的社会,所谓相对主义就是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只要不妨碍别人一切都是可以做的,那么秉持这种价值观的人一切罪恶都是可以做出来的,因为他们认为一切都是有合理性的。如果有人认为不可能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这在逻辑上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没有绝对的对和绝对的错,这本身就是一种绝对。所以这个世界上一定有绝对的对是值得我们追寻的。

          而我们常常提到的一分为二,并不是从不同的角度论述对错。这种方法告诉我们的是看问题要全面,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排斥,也要看到双方的联系和统一,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就是说你要看到事物的正反面、利与弊,这与绝对的对与错并不矛盾,一分为二也并没有否认对错的评判。

    在现实面前,真相是脆弱的(侵删)

          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公交车上应不应该给孕妇让座?小三是不是必须死?见义勇为有没有前提?如果有某位专家跟你说如果是这样的情形就该怎么样,如果是那样的情形就该怎么样的?请不要相信他,他只是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因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应该采用何种方式应对这种情形,做到既保护了自己,又实现了绝对的对。

          如果你要问我,我肯定不会给你明确的答案。原因是:你当我傻呀?万一你叫“道德”把我绑架了呢?可我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我们要相信未来总会有一天,那个时代会给我们一个标准答案,一个绝对的对与错。

    我说完了,留下你的喜欢和关注吧!(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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