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七则
作者:王永彬
不能缩头者,且休缩头;可以放手者,便须放手。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于情于理不当逃避的事,就要勇敢地去面对。可以不要放在心上的事,就要将它放下。
注释 缩头:比喻不当逃避。
评语
人生的福祸难料,虽然每一个人都想趋吉避凶,但是,却不能事事如愿。一旦遇到于情于理都不应当逃避的事情,即使做了于己有害,仍然应该去做。“见义不为无勇也”,这个“义”便是“不能缩头”之事。行义本需极大的勇气,革命先烈献身革命,难道他们不知革命是要杀头的吗?只是当时人民的痛苦和列强的瓜分已经到了有识之士不能缩头的时候...
感悟:一个人,如果没有承担,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一个人要有责任感,是要承担的,担起自己的责任,尤其是在危机面前,一个只知道退宿的人,是不值得称道的。有的人用:识时务者为俊杰来自己解脱,其实是一种逃避和怯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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