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总要有点爱好,有的人喜欢音乐,有的人喜欢舞蹈,有的人喜欢汽车,而有很多人的爱好是旅行,旅行也是我的爱好。
我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讲,当一件事情能够成为爱好,已经足够有意义。毕竟人活着不只是简单的吃喝,总要有更高层次的享受。
曾经看到一句话:当某段时光你是快乐的,那段时光就是有意义的。
去喜欢的地方旅行,本身就可以带给人快乐。
所以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能够旅行就走出去吧。
当然对于我来讲,旅行的意义不仅仅是我喜欢。
喜欢只是一个方面,我是一个好奇心非常强的人,喜欢探索未知的事物,不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如果人生是一本书,那么那些旅行的日子就是我书里的彩页。
即使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在家里料理着平淡的家务,突然想起来曾在过去的某些时候,见过某处浩瀚的海洋,壮丽的湖泊,绵延的山川,也觉得回忆美好,也会感谢那些时候的自己,让脑海中划过的惊艳挥之不去,便也不觉得此刻平淡的生活索然无味。
总要有一些日子是彩色的,所以才愿意不顾一切的完成一些旅行,希望能够收获一个色彩斑斓的人生。
曾经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喜欢读小说,我说为了感受不同的人生。人只能过一种生活,可是在书里,却可以感受到千百种跌宕起伏的人生。
旅行也是一样,看惯了周围的事物和人,如果不走出去,不会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在遥远的一些地方,还有一些人,过着你从未见到过的生活。去充分的感受人文,体验当地的风土民情,你看待很多的事物便多了一些从容和淡定,也不会那么偏激。
读简奥斯汀,会想去英国的乡村,在那里,人们仿佛倒回到中世纪,人们喝茶聊天,欢度余生。
读托尔斯泰,会想去俄罗斯,那个诞生了普希金和柴可夫斯基的国度。
了解文艺复兴的人,会想去意大利,踏访文艺复兴的起源地。
这样那些曾经刻在脑海里的地点,才会变为现实。旅行的过程就是去一个一个征服内心所朝圣的地方,去看看现实的世界是否符合内心所构想的样子,这个过程,本身就很奇妙。
《在路上》有这么一句话:我在黄昏的血色中踽踽独行,感到自己不过是这个忧郁的黄昏大地上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苍茫天地间,每个人不过是微小的一粒尘埃。
在每一次远行之后,能够认识和获取一个新的自己,这便是旅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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