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小象要趁早
我们都知道P2P发展到今天,依然处于一个灰色地带,截止到目前为止,也只能用“法无禁止即可为”来模糊性的对自身进行一个定义,虽然有各种文件作为指引来明确这个行业的存在方式和各种禁止性行为,但不到最后备案那一天,任何一个平台,都可能会被扣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帽子。
这让很多投资人以及从业者都非常无奈,甚至有很多从业者正在退出这个领域,因为看不到希望,又承载着这么大的不确定性代价,这让本就不太平的P2P领域更为雪上加霜,因为不是靠加工制造来实现盈利的企业,整套业务逻辑都需要人力来实现,所以从业人员本身的信心也是促进这个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这些从业人员觉得悲观或者绝望了,那么这个领域也很难实现真正的回暖。
那么P2P真的就会一直这么暗淡下去吗?它从源头就不受监管认可吗?它的存在在监管看来究竟有什么意义那?
希望通过梳理一些已经明确的监管文件,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稍微正面的启示,但同时小象也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不要过分乐观,而是要客观的看待这个领域,甚至要清醒的意识到,你自己本身的能力,是否能够承载得了,这个领域本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和社会价值。
这里我们需要从资金端和资产端两个角度来分别看起。
首先是资产端,这里有两个来自监管层面的信号,一个是份文件,一个是一份报告的节选,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首先这份文件,小象曾经跟大家一起解读过,它的全称是《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主体是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人民银行,可见这是一份非常有力度并可在执行层面进行完整责任追溯的重磅文件。
这份文件中,并没有提及P2P,但是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提到了:
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这份禁止性的条例,把整个民间借贷领域的范围给框出来了,也是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具体执行层面的充分体现。尤其是这些民间借贷数据,更是非常重要的征信素材,为未来的以整个社会为单位的征信体系的搭建打好基础。
再通俗一点儿理解的话,就是所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完成,都需要获得监管的允许,所以这个被允许的资格,将变得尤为重要,不要忘了,这可是以一个国家为单位的资格授权啊,目前看来,能够承载的主体已经很少了,而P2P作为,撮合民间借贷行为的信息中介,将会被作为一个合法主体,长期的存在下去。
这一信号的明确,在最近由央行发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其实也有提及:
可以看到,在这份报告中,对于P2P的合法身份是持肯定态度的,同时还列举了,典当行和民间借贷这两个非正规融资渠道来进行对比。
无独有偶,新华社在今年10月18日:
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将加强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小贷公司、网贷机构全面接入征信系统,实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电商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覆盖。
这一系列信号,其实也就证明了,P2P在“民间借贷阳光化”的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那么我们再来看资金端的一些明确信号:
2018年10月中旬,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全称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把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纳入到了以金融机构为主要承载主体的反洗钱系统内,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监管层把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的一种明确方向,更预示了,未来互联网从业机构的金融属性将越来越强,其本身的存在也更有含金量和社会价值。
但同时也请注意到,这里所指的互联网从业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
所以,对于P2P平台来说,只有通过备案,才能获得这份沉甸甸的身份,当然也不要忽视了这背后的对应责任,同时也要意识到,这份宝贵身份的获取,必须要以真正意义上的合规为代价,大家已经站在了它的门前,希望能够辨别孰重孰轻,获得未来长久稳定的发展机会。
【小象智投频道】
P2P领域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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